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2021-05-27 06:53:35 字數 2239 閱讀 8569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長治市第一汽車運輸****貨運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科室和車隊。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許可權。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科科長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科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安全科協助各部門、科室、車隊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專案、場所、工程發包、裝置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科接到隱患報告後,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並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各部門、科室、車隊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並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

a級:難度大,貨運分公司解決不了,須經總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各部門、科室、車隊解決不了,須經公司解決的隱患。

c級:由各部門、科室、車隊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部門、科室、車隊每月二十四日前要將本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全科,並提出整改意見,經安全科確認安全隱患後,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總公司,並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於不報隱患的部門、科室、車隊,公司將嚴厲處罰。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經理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經理、安全科長組織各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專案落實、裝置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於一般隱患,由各部門、科室、車隊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隱患,要制定並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加以控制,並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範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貨運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建立特種裝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特種裝置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加強安全隱患監督治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 隱患的確認 特種裝置安全隱患是指特種裝置生產 經營 使用單位違反相關法律 法規 規章 安全技術規範 標準 規程和特種裝置管理制度的...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 法規,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為進一步促進和強化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成立以專案部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部署本工程的安全生產隱...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八一第三希望小學學校 為貫徹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 崗位安全責任 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 安全保衛幹部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