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十項安全措施」

2021-05-22 21:18:00 字數 4906 閱讀 3771

1.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

2.機械裝置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裝置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淮「帶病」運轉,不准超負荷作業,不准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4.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裝置必須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5.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定漏電保護裝置;

6.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7.各種纜風繩及其裝置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8.在建築工程的「四口」必須用欄杆或蓋板等加以保護;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准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整。

安全法規常識

安全生產法規是國家法律體系中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關於改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的總和。

"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這十二個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保護勞動者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而制訂的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們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寫入了黨的十三屆五中全會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新進場的勞動者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專案教育、班組教育。

轉崗工作崗位和離崗後重新上崗人員,必須重新經過**安全教育後才允許上崗工作。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胸前都必須佩帶安全上崗證,證明已經受過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

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對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鍋爐司爐工、起重工(包括各種起重司機、起重指揮和司索人員)、壓力容器工、金屬焊接(氣割)工、機動車輛駕駛和建築登高架設人員等。

《勞動法》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刑法》第134條規定:"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它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發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不得隱瞞不報,並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安全防護用品

一、安全帽

1.安全帽標識:製造廠名稱、商標、型號;製造年、月及許可證編號。每頂安全帽出廠時,必須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2811《安全帽》的規定。

2.安全帽的結構:帽襯與帽殼連線必須牢固,帽襯不得緊貼帽殼,必須留有間隔:垂直間距為25~50mm,水平間距為5~20mm。

3.佩帶安全帽時,必須繫緊下顎繫帶,保持帽襯與帽殼之間的緩衝距離。

二、安全帶

1.安全帶標識:安全帶的帶體上縫有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檢驗證。合格證上應註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衝擊試驗、製造廠名、檢驗員姓名。

2.安全帶的結構:由腰帶、揹帶、掛繩和金屬配件組成。

腰帶不准連線加長,應由一整根製成,寬度40~50mm。掛繩直徑不應小於13mm,繩長一般在1300mm~1600mm以內,架子工安全掛繩限定在1.5~2.

0m。3.佩帶要求:安全帶應做垂直懸掛,高掛低用較為安全;當水平位置懸掛使用時,要注意墜落時人體擺動碰撞;嚴禁低掛高用。

嚴禁將繩子打結使用,以免繩結受力後剪斷。嚴禁將鉤直接掛在不牢固物體上和直接掛在非金屬繩上,防止繩被割斷。

4.安全帶壽命:安全帶壽命一般為五年。使用兩年後,按批量抽檢,以80kg重量,自由墜落試驗,不破斷為合格。

三、安全網

1.安全網標識:產品名稱、標準代號、規格、製造廠名,廠址、製造批號,生產日期、生產許可證編號,並附有產品使用說明書。

2.安全網一般由網體、邊繩、繫繩、試驗繩組成。根據安裝形式和使用目的,安全網可分為平網和立網二類。

平網主要用於洞口和作業層的防護。平網的寬度不大於3m,網目的邊長不大於0.8cm。

平網通過做衝擊試驗確定安全網的優劣。安全網無試驗繩,網應作廢。立網採用密目網,密度不應低於800目/100cm2 ,最小高度不小於1.

2m,環扣直徑12mm以上,間距450mm以下。密目網通過做耐貫穿試驗和衝擊試驗確定安全網的優劣,嚴禁密目網作為安全平網使用。

腳手架材料

1.鋼管:採用有縫焊接鋼管,直徑φ48-51cm,厚3.0-3.5mm。嚴禁彎曲、鏽蝕。

2.扣件:應有新產品質量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專業檢測單位測試報告。

規格必須與鋼管外徑相同,不得有脆裂,變形,滑絲。

3.腳手板:厚度不小於50mm,板兩端用直徑4mm的鍍鋅鋼絲綁紮兩道。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等不得使用。

落地式腳手架

1.要編寫架子搭設方案,立桿基礎要找平夯實,鋪5cm厚木板或槽鋼,鋪木板時立杆要設鋼底座,架子基礎應設排水溝,剪刀撐與地面夾角45度-60度,高24m以下可間隔15m設一剪力撐,高架要連續設定,剪刀撐鋼管要搭接,搭接長度大於1m。作業層要滿鋪腳手板,立面掛密目網,腳手架與建築物要有可靠的連牆件拉接,拉接頭與主節點距離不大於30cm。

2.卸料平台應做專門設計,不准與腳手架連線,平台周圍設定護攔,腳手板平鋪、綁牢,設標誌限荷載。

3.上料斜道應搭設擋腳板、防滑條、人員上下應走專人腳手架通道。

4.禁止攀爬架桿上下,為建造鋼筋砼構件,待砼達到設計所規定的設計強度時方可拆除模板。

5.大模板的堆放應有固定的支架架,必須成對,面對面堆放,防止碰撞或大風颳倒。

6.大模板的拆除應注意模板的穩定性,防止碰撞,拆除的模板不應亂扔,防止釘子扎腳。

7.拆除鋼模板時,不准大面積撬料,防止傷人,不能有懸空模板。

8.綁紮鋼筋應站在腳手架上,不應踩在鋼筋上。

十不吊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效能允許範圍;訊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方有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特種作業人員

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

專項施工方案

(一) 腳手架與卸料平台施工方案

1.落地式外腳手架施工方案。

2.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落地式、懸挑式)。

3.懸挑式腳手架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

4. 門型腳手架施工方案(含高度超規範設計計算書)。

5.掛腳手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

6. 吊籃腳手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

7.附著式公升降腳手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含設計計算書)。

(二)基坑支護施工方案(基坑深超過5m,含支護結構設計書)。

(三)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含支撐系統設計計算書和混凝土輸送安全措施)。

(四)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五)物料提公升機安裝和拆除方案

架體安裝與拆除施工方案。

(六)外用施工公升降機安裝與拆卸方案。

(七)塔吊安裝與拆卸方案。

(八)起重吊裝施工作業方案。

"三定"原則(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沿未安裝欄杆的陽台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斜料臺的外側邊)

**配電兩級保護

"**配電"是指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裝置,形成"**配電"。

"兩級保護"主要指採用漏電保護措施,除在末級開關箱內加裝漏電保護器外,還要在總配電箱內再加裝一級漏電保護器,總體上形成兩級保護。

重複接地

所謂重複接地,就是在保護零線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複接地,其阻值應小於10歐姆,重複接地可以起到保護零線斷線後的補充保護作用,也可降低漏電裝置的對地電壓和縮短故障持續時間。在乙個施工現場中,重複接地不能少於三處(始端、中間、末端)。在裝置比較集中地方如攪拌機棚、鋼筋作業區等應做一組重複接地;在高大裝置處如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公升機等也要作重複接地。

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音擾民。居民居住區內夜間(22:00至5:00)停止作業

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

本標準為高處作業的基礎標準,是高處作業時採取勞動安全防護措施和加強勞動安全科學管理的依據。

本標準適用於各種高處作業。

1基本定義

1.1高處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1.2墜落高度基準面

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高度基準面。

1.3最低墜落著落點

在作業位置可能墜落到的最低點,稱為該作業位置的最低墜落著落點。

1.4高處作業高度

作業區各作業位置至相應墜落高度基準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中的最大值,稱為該作業區的高處作業高度。

2高處作業的級別

2.1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2高處作業高度在5m以上至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2.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時,稱為**高處作業。

2.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的種類和特殊高處作業的類別

3.1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

3.2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3.2.1在陣風風力六級(風速10.8m/s)以上的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強風高處作業。

3.2.2在高度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異溫高處作業。

3.2.3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雪天高處作業。

3.2.4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雨天高處作業。

3.2.5室外完全採用人工照明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夜間高處作業。

3.2.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

3.2.7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懸空高處作業。

3.2.8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救高處作業。

3.3一般高處作業係指除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中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一 按規定使用 三寶 二 機械裝置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三 塔吊等起重裝置必須有限位裝置,不准帶病運轉,不准超負荷作業,不准在運轉中維修保養。四 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裝置全部接地接零。五 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掉閘裝置。六 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一 按規定使用 三寶 二 機械裝置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三 塔吊等起重裝置必須有限位裝置,不准帶病運轉,不准超符合作業,不准在運轉中維修保養。四 架設電線 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裝置全部接地接零。五 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六 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不准」「十項要求」「十項措施」

安全生產 六大紀律 十個不准 十項要求 十項措施 1 安全生產必須遵守的 六大紀律 2 安全生產必須做到的 十個不准 3 安全檢查必須落實的 十項要求 4 安全生產必須確保的 十項安全措施 六大紀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2 二公尺以上的高空 懸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