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採煤協議

2021-06-01 10:41:24 字數 1850 閱讀 6424

協議雙方:

發包方(簡稱甲方):宣威市龍潭鎮小荒岔煤礦

法人代表人:

承包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位址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定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願承包龍潭小荒岔煤礦西巷小公山的採煤工作。

二、(1)乙方保證月產塊煤噸,每噸塊煤由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叄佰元,若月產塊煤低於噸,甲方只付給乙方每噸塊煤元。

(2)乙方保證月產原煤噸,每噸原煤由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月產原煤低於噸,甲方每噸原煤付給乙方元。

(3)乙方產塊煤質量:塊煤塊狀不低於 cm,低於 cm變原煤數量,塊煤裡面不能有夾矸石,若有扣除不計算。

(4)乙方產原煤質量:原煤發熱卡不低於大卡。

三、西巷道小公山的一切投資由乙方自己承擔投入。

四、炸藥、雷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電費由甲方承擔。

五、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事故的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機車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油料由乙方承擔支付。機車每天交給乙方使用, 由乙方交給甲方,在乙方使用期間如機車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七、乙方雇用的工人,乙方必須為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在未辦理工傷保險之前如發生安全事故,全部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於每月結一次帳,並結清帳目。

九、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並按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進行工作。

十、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承包協議。如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提出不履行協議,必須向對方支付元人民幣。

十一、若國家政策性的變化,協議自行終止。

十二、乙方承包採煤的安全保證金為元,自乙方出煤時每月從乙方施工採煤費中扣元,每月扣一次,直至總額達元止;若乙方不按月交足安全生產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十三、乙方採煤質量要求:乙方採出的原煤發熱量必須大於大卡以上,每月甲乙雙方取樣三次,按算術平均值計算全月採出原煤質量,每低於大卡每噸扣採煤工作費元,低於大卡視為廢品,甲方不予付款。責任乙方自負。

十四、甲方提供乙方機車臺、礦鬥個,維護、保養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協議終止時乙方負責修理完好後交還甲方,遺失、損壞由乙方賠償。

十五、為確保礦山安全生產,乙方必須按國家煤礦開採相關規定,配備齊全的通風機械裝置(如:風帶直徑大於 mm);巷道掘進斷面規格大於平方公尺;電路、風路、漏煤眼達標準要求,每月甲方不定期進行檢查,若不達要求,甲方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按要求即時整改達標,若乙方不按要求整改達標,甲方有權責令停產整改,直至終止承包協議。

十六、乙方施工方案必須按甲方設計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若乙方擅自改變施工方案,甲方有權責令改正,直至終止承包協議。

十七、乙方必須遵守煤礦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監督管理,若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若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停產整改,直至終止承包協議。

十八、乙方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齊持證上崗人員並為其使用工人購買工傷等保險,沒有購買保險和持上崗證人員嚴禁入井作業,甲方不定期抽查,發現一人一次扣罰乙方費用元,乙個月內發現三人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十九、爆破器材管理,乙方必須配專人負責領用,保管、嚴格按爆破器材相關制度管理使用,當天領取當天使用,節餘當天交回煤礦庫房,嚴禁班(組)內或個人收藏,否則按私藏、盜竊爆破器材處罰,甲方不定期對乙方進行抽查,發現一次即終止承包協議。

二十、乙方必須加強對強對其工人的管理,嚴禁盜竊煤礦裝置、物資,若發現乙方員工煤礦盜竊煤礦裝置,物質及地人財產,乙方負責按被盜竊物質原價值十倍賠償甲方。

二十一、乙方必須按時交付其工人工資,若甲方發現拖欠工人工資,甲方有權用乙方採煤費支付所欠工人工資,直至終止協議。

二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宣威市龍潭鎮小荒岔煤礦

法人代表:

乙方:年月日

煤礦承包採煤協議書

康偉集團李城煤礦承包合同協議書 甲方 康偉集團李城煤礦 乙方 溫州建峰礦山工程 甲方將康偉集團李城煤礦副井開拓安全及生產承包給乙方,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 承包方式 1 甲方將康偉集團李城煤礦副井開拓以中包方式承包給乙方,乙方在甲方副井現有條件下進行中包,承包後,乙方負責該礦井副井開拓及生活等所需電費 ...

專案承包協議

甲方 長沙中創置業 乙方 寧鄉縣白馬橋黃超 專案名稱 中創置業 結構型別 框架結構,廠房辦公樓 結構層數 四層 建築面積 約4千平方公尺 專案地點 寧鄉金洲大道長高集團後 承包與計算支付方式 1 包工包料。2 結算按06定額參照2014年季度調差進行結算。下浮3個點。3 工程款的支付 按月進度支付7...

車輛承包協議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方有薄荷綠t牌轎車一輛 車號為遼mt5428 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期限為12個月,即從2010年9月8日起至2011年9月8日止。二 承包方式 大包。但此車必須由乙方本人駕駛,如發現轉租 轉借他人,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此車,押金不退。三 承包費用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