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工程樁基檢測合同書
工程檢測合同書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任務。為明確權責,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第二條檢測方法與目的
1、靜載試驗法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2、靜載試驗法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
3、靜載試驗法判定復合地基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4、高應變法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5、低應變法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
6、聲波透射法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 第三條技術要求
1、本工程設計提供的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徵值)為 。 2、執行標準
√(1)中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106-2003)》。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02)》。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jgj106-2003)》。
第四條檢測週期或提供檢測報告的時間
提供檢測報告的時間按下列第 2 條執行:
1、雙方約定檢測週期為, 自月日起, 年月日前提供檢測報告。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進場檢測,乙方在接到通知後 2 天內進場實施檢測,現場作業完成後 7 天內提供檢測報告。 第五條檢測數量、費用和付款方式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現行規定及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檢測費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第 1 頁共 3 頁2、付款方式
檢測費用以人民幣結算,結算方式為 2。
(1)合同簽訂後即預付總費用的,計款在提交檢測報告時結清。
√(2)在提交檢測報告時一次結清。
(3) 第六條合同變更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變更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變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償。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的,應按合同變更處理。
第七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應於乙方進場前天向乙方提供基礎設計、施工記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和樁點陣圖等檢測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對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負責。
2、應為進入現場作業的乙方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如試坑開挖、試樁樁頭的處理、試驗現場的通電、通水;施工便道的鋪設、場地的平整和加固等)。3、按本合同第五條如期如數支付檢測費用。
4、維護乙方檢測檔案和檢測成果的嚴肅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5、乙方提供的檢測報告除經有關部門鑑定為不合格報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絕,或藉故拒付檢測費。
6、如對乙方的檢測過程和提供檢測報告的可靠性、公正性等重要事項有懷疑或異議,應及時與乙方溝通,也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向有關方面提供檢測方案、場地和被檢測樁的處理要求。
2、根據合同要求的檢測方法、數量和工期,根據有關規範、規程和技術檔案的要
第 2 頁共 3 頁求進行檢測,並確保檢測成果的可靠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3、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檢測報告一式肆份。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中途終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時,由甲方按實際賠償。 2、因乙方檢測失誤引起重大質量事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檢測費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三個月內每天按檢測費的萬分之五計算;超過三個月則加倍計取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提交檢測報告的,超過十天時,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檢測費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超過三個月的,加倍計取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進行溝通和協商。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當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未載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乙份。雙方根據各自需要,可以複製副本。副本與正本一樣,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委託**人):
簽訂日期:2011 年 2 月 12 日
第 3 頁共 3 頁篇二:樁基檢測合同書空白
樁基檢測合同書
合同號工程名稱: 澥浦鎮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遷建工程綜合樓、附屬用房
委託單位(甲方): 鎮海區公共建設服務中心檢測單位(乙方): 寧波恆成岩土工程檢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雙方就澥浦鎮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遷建工程綜合樓、附屬用房工程的樁基(復合地基)檢測,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二、檢測專案及目的
□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 □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 □ 單樁水平靜載試驗,確定單樁水平臨界和極限承載力; □ 復合地基載荷板試驗,確定復合地基承載力; □ 淺層平板載荷試驗,確定淺部地基土承載力; □ 高應變法,檢測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及樁身質量; □ 低應變法,檢測樁身質量; □ 聲波透射法,檢測樁身質量;
□ ;三、檢測依據
□ 《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 jgj 106-2003 □ 《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 jgj 79-2012 □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gb 50007-2011 □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db 33/1001-2003 □ 《岩土工程勘察規範》(2023年版) gb 50021-2001 □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 50202-2002 □
四、檢測數量、費用及支付費用支付方式: 檢測報告提及時費用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負責:
提供樁基設計資料、施工記錄、工程地質報告; 場地三通(水、電、路),保證乙方儀器及運輸裝置順利進場; 確定檢測樁數、樁位,樁頭開挖處理、保證樁頭滿足測試條件; 根據合同條款及時支付檢測費用; 2、 乙方負責;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進行檢測,並對檢測結果負責; 現場測試完畢後7天內向甲方提交4份正式的檢測報告; 應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及時進行檢測;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份,乙方乙份,另乙份在合同簽訂後、檢測之前,送至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登記。
2、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觀原因,而導致無法全部按規定執行,必須修訂或中止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的有關規定處理。
4、對檢測報告若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天內向檢測單位提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絡人:聯絡人: **:**:
開戶行:開戶行:北侖區農村信用聯社小港信用社賬號:賬號:201000053246601 (公章)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基樁檢測合同範本
基樁檢測合同書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包人(甲方): 檢測人(乙方): 檢測資質證書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基樁檢測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如遇特殊情況(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二、 檢測專案及目的
√ 單樁靜荷載檢測,提供單樁承載力; □
□ 復合地基荷載板檢測,提供復合地基承載力; □ 自平衡檢測,提供單樁承載力;
□ 高應變法檢測,提供單樁承載力及判斷樁身質量; □ 低應變法檢測,判斷樁身質量; □ 聲波透射法檢測,判斷樁身質量; □ 取芯檢測,判斷樁身質量;
三、 檢測依據
√ 《建築基樁技術規範》jgj94-2008 □
□ 《樁承載力自平衡測試技術規程》db32/t291-1999□ 《基樁高應變動力檢測規程》jgj106-97 □ 《基樁低應變動力檢測規程》jgj/t93-95 □ 《鑽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cecs03-88 □ 《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106-2003
四、 檢測數量、費用及支付(貨幣單位:人民幣)費用支付方式:根據工程實際,可適當增減檢測數量,最終費用以實際檢測數量結算。
合同生效後3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算檢測費的20%作為定金,計元人民幣(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檢測費),餘款在乙方提交檢測報告時一次性付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之前有權拒絕提交檢測報告。
五、 雙方義務 5.1甲方義務:
5.1.1 提供基樁設計資料、施工記錄。
5.1.2 場地通行條件應能確保乙方運輸裝置順利進場及各檢測點之間轉運,協調有關各方的關係,提供交通食宿上的便利和一般性協作以確保測試工作順利完成。
5.1.3 聯絡設計單位確定檢測樁數、樁位和荷載,協調施工方對樁頭開挖處理、保證樁頭滿足測試條件。
5.1.4如合同約定單價結算或者因甲方方案調整、圖紙變更等原因導致需要按照實際工作量結算,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遞交的結算書後30日內辦理完畢工程結算,如對工程結算書有異議,應及時提出。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30日內不予答覆,視為認可結算檔案。
5.2、乙方義務:
5.2.1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進行檢測,並對檢測結果負責。
5.2.2現場測試完畢後7天內向甲方提交4份正式的檢測報告。 5.2.3 根據甲方需求,基樁檢測分試樁和工程樁兩次試驗。
六、 違約責任
6.1 由於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甲方除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金額按一組每日1000元人民幣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乙方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樁基檢測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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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簽定雙方 甲方乙方 巴彥淖爾市安力特電子產品檢測 二 檢測內容 根據 消防法 規定,受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電氣設施進行技術檢測,並根據檢測情況如實出具檢測報告。三 甲方義務 甲方應辦理檢測委託書,並於檢測前5日內向乙方提供檢測所需有關技術資料。如 設計圖紙 竣工圖紙 竣工資料等。四 時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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