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實習日誌

2021-04-11 22:47:19 字數 5507 閱讀 9158

班級:法0715姓名:黃鷺媛學號:0704001545

2023年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車來到了律師事務所,希望給事務所的其他同事、領導留下好印象。推門進到走廊,卻已經看到幾個人在辦公室見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嘆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乙個工作人員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負責為我介紹工作的周律師。

他是這家律所的合夥人之一,同時也是律所的負責人。

他熱情的接待了我,並和我聊起了我的專業學習情況。周律師由於工作較為繁忙,他特別指定了乙個有豐富知道實習生經驗的律師助理來幫助我盡快適應工作環境。

這位律師助理姓劉,是個很熱情風趣的姐姐,她和我談起她當年到律所實習的經歷,鼓勵我要自信應對實習中面臨的各種問題,遇到疑難一定要積極請教,才能更快進步。也許是同齡人的關係,和她聊天非常輕鬆愉快,我也從她的介紹中對律所的工作內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2023年7月7日

我十分幸運地發現律所裡不只有我乙個大三生在實習。今天來了一位廣西大學法學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樣希望到律所接受鍛鍊和挑戰。劉師姐帶我們到專門存放結案卷宗的辦公室,讓我們通過閱讀並整理卷宗來盡快找到法律文書的感覺。

我出於對民法的興趣選擇了民事**案件的卷宗。結果發現最多的是債務糾紛,其次是一些侵權索賠糾紛,其中有不少當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劉師姐告訴我,這類案子總是很棘手,一般雖能以雙方和解告終,但過程總是反反覆覆。

有些時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來自疏於管教的家庭,游離於學校之外,甚至與家庭基本沒有斷絕關係,導致受害人家庭索賠艱難。我覺得,如今青少年違法犯罪率連年上公升,乙個孩子的錯誤,賠上兩個甚至幾個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說是家庭教育責任和社會幫扶責任的缺失造成。

2023年7月8日

今天繼續翻閱卷宗。當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動手了,實踐出真知嘛。劉師姐說準備教我寫法律文書。

於是我開始有了實質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雖然看起來並沒有多大的法律技術含量的歸檔工作,但我還是決定懷著十二分認真把工作做好。周律師曾經說過,法律文書初學者通過閱讀整理過往的案卷,把那些當做範本進行模仿,能夠較快掌握寫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

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2023年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週末了,所以早上周律師抽空把我們實習生叫到跟前,和藹地詢問我們實習一周來的感受和遇到的難題。他還讓我們討論了乙個律所最近接受的乙個離婚訴訟**案件,考驗我們的邏輯思維和法律知識儲備。我非常緊張,說來一些自己的觀點。

在聽取了周律師的**意見後,我感到了我的應試思維與他的靈活經驗和閱歷之間的巨大差距,暗下決心今後要注重實際案例的分析。

2023年7月12日

經過兩天的休息和自我總結,星期一,我在走進律所門口的時候,想比於上乙個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乙份了然和自信。

所裡的李律師正要帶上劉師姐去參加他**的案子的庭審,我聽說了也請求一同去旁聽。在學校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了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乙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

這次經歷讓我認識到律師在訴訟過程中起的乙個什麼樣的作用。作為學習法律的人來說,了解自己的專業,了解自己的職業,是十分重要的。而這次的實習讓我從新認識一類人——律師。

在社會中、生活中、學校中、家庭中對律師這個職業有著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說是偏見的理解。這樣錯誤的了解不僅僅是我自己,同時社會、生活中的許許多多的人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偏見。如果這次不去中晟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話,估計這個錯誤的認識很可能一直伴隨著我。

2023年7月13日

昨天的經歷讓我意識到雖然來到律所實習了一周,我對律師始終不是很了解。過去總覺得律師只要在庭上動動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來庭審才知道,律師在庭審中的自如應對靠的是之前辛苦準備大量辯護材料,到各處蒐集取證,反覆揣摩推敲辯護意見,並與委託人反覆溝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訴劉師姐,她帶我到幾個主要律師的辦公室參觀。

我發現他們真的非常忙碌,**基本沒怎麼間斷,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幾個利益方之間,為委託人爭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沒有**的,坐一會就離開辦公室到外邊取證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師行業果然是個高壓力、高勞力、高風險,雖然委託費不算少,但大部分都歸律所所有,總的來說是乙個很辛苦的職業。

2023年7月17日

這幾天來,主要是跟隨周律師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勞動仲裁委等部門調查取證。在市裡幾個區來回奔波,我覺得有點疲勞。有些時候有些想偷懶,但想到這些對周律師來說是家常便飯,作為年輕人的我卻因體力而怯場,實在慚愧,於是我決定堅持下去。

跑一些公共機構取證總要走一堆程式,辦不少手續,有些時候還得被擺臉色,相比於找個人取證,麻煩甚多。我總算明白為什麼很多糾紛寧可調節幾回,也不願走訴訟這條路的原因——耗時、耗力、耗材,結果還不定讓雙方滿意。

2023年7月20

隨著我漸漸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開始跟隨劉師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師處理一些糾紛相對簡單的案件。

2023年7月21日

今天周律師比較有空,跟我們實習生談了很多。他用了乙個很經典的「**案」,作為案例給我們說明律師的職責和作用。作為被告人的**人,一定要盡量的在法律範圍內,為自己的**方謀利。

首先,對於刑事案件,我們一定要根據法條,以三段論的方法來明確罪名的定義。「**罪」的主體是什麼,被告的主體是否適格。該罪的客體是否滿足條件、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客觀上是否有其他條件的介入。

然後,我們要看看檢方的立場,檢方的證據,針對性的找出證據漏洞,提出辯駁。從而確定檢方提出的該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還是輕罪?

被告是否有法定減輕情節?是否有從輕情節?檢方在調查取證的程式中是否合法?

最後,還要從當事人的表現中盡力的發掘其立功表現、自首情節、認罪態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最大程度的保障當事人權益。

2023年7月23日

上週律所接了乙個案子,這周案子快審結了,周律師讓我和另一位實習的同學一起討論並發表意見。一位老大爺和自己的養女簽訂了此協議,由養女負責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種事情,而在其死後由養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老大爺的親身女卻以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具有贍養權的人簽訂為由提起訴訟。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理論學說,遺贈撫養協議關係成立的相關主體應是本身沒有撫養權和贍養權的雙方,要是雙方本身具有撫養贍養關係就不必簽訂此協議。因為子女本身就對父母賦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且這種義務的履行並沒有相對應的「對價」予以對等。而在此案中,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既是屬於私法的範疇,且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此種協議,到底是認可這種協議還是按照理論學說不予認可即成為本案的焦點。

我們傾向於認可此種協議,考慮的原因是:老大爺與本身享有贍養自己的養女簽訂此協議,一是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種協議對於保障老大爺的晚年生活有益無弊,三是此協議的內容與形式都沒違反法律的規定。假設老大爺的晚年生活沒有乙個人願意贍養,而老大爺又想享受細緻周到的關懷,以此種協議去約束子女無疑是眾多選擇中最佳的。

子女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老太太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此種對於子女的約定約束是比法律的強制規定要好的多。當然我並不很是贊同將此種協議在社會推廣,因為我們的生活中還有些老人自己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財產」,或是自己的財產與子女的並沒有明確的分割,二是讓老人以財產的繼承要求子女贍養自己於情理上老人做不來。本案**律師在向法官舉證說明時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闡述,並詳細說明了此種協議的在法治的精神下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則應是此案的最好見證。

最後法官的判決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們所應看到的。私法的原則體現並不是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更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展現於現實社會。

2023年7月24日

今天所裡接到了一起關於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和夫妻財產分割的問題。案件內容如下:

8月3日,當事人親屬到律所諮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發的離婚案件,主要涉及到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和夫妻財產分割問題。當事人長期經受家庭暴力,於最近一次驚動110,遂產生離婚決心。但是由於當事人已經38歲,學歷低,一直沒有工作經驗,且因長期經受家庭暴力導致勞動能力受損,所以要求兩個孩子撫養權都歸其丈夫。

當事人在當地法院立案,法院也發出了傳票,但是當事人丈夫躲避在外,傳票無法送達。當事人姐姐前來諮詢,並且希望自己的8000元債務(尚未到期)劃歸到其丈夫身上。

我和另一位同學經過討論,並隨同劉師姐和當事人談話,得出的的初步意見是:當事人要蒐集鄰居的證人證言,證明當事人所受的外傷是由於長期經受家庭暴力造成的;主動向法官提出希望孩子的撫養權歸丈夫所有,當事人積極給付孩子每月的撫養費;主動向法官提出關於其姐姐債務的分割問題,希望法庭能給明確答覆,到債務到期之時再另起訴訟,要求男方返還。

2023年7月27日

今天,劉師姐跟隨周律所出外辦公,我一時無所事事。磨了一會洋工,我決定到別的助理律師那裡旁聽他們接待委託人。雖然不能發表什麼實質性意見,但學學他們與委託人交流的技巧還是很有收穫。

2023年7月28日

今天還是蠻閒,於是跟助理律師聊天,向他們取經。他們聽說我即將要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都向我傳授他們的經驗和教訓,讓我充實了應試信心。

2023年7月29日

我到文件處理辦公室觀摩律所行政人員的工作。他們主要負責列印、製表、裝訂材料等工作。正好有乙個打字員因病請假未來上班,我也就馬馬虎虎暫時代替她的工作。

真正坐到電腦前,我才發現之前一直不甚在意的錄入工作實在也不簡單。在畫word**的時候我遇到了很多阻礙,多虧其他工作人員的耐心指導,才勉強把成果做了出來。想到自己的office技術,還是經不起實際工作的考驗,不僅汗顏。

下午我基本就坐在電腦前研究word和exel,有了不少收穫。

2023年7月30日

又是乙個工作日的末尾,經過一周的工作,我又積累了許多經驗。在跟周律師分享我的本週實習心得時,感覺能說的內容多了,也自信多了。下午我還在打字室的姐姐教導下,學會了試用傳真機和掃瞄器。

2023年8月1日

不知不覺,實習活動走到了尾聲,我有些不捨。下午,我到每個辦公室跟「同事」告別。這乙個月裡,受到了周律師、劉師姐等人的熱心教導,學了很多東西。

通過此次實習,讓我對律師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對律師工作有了更加真實的體會。我們總是在電影中看到律師在庭上慷慨激揚的魅力,通過自己犀利的言語改變了當事人命運的神奇。現實中,律師自然有魅力四射、自由自在的一面,同時也有不知所措、夾雜在各種公權力中無奈的一面。

但他們始終嚮往自由、不畏強權、同情弱小、匡扶正義、維護公平。他們的優秀讓我下定決心,在回校後要更發奮學習知識,同時珍惜每乙個實踐機會,更好的鍛鍊自己!

去律所實習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師想象應該是這樣的: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睿智機敏,每天開著bmw,出入豪華的寫字樓,而後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內會見當事人,邏輯清晰,談吐不凡……但是,這近乙個月的實習生活卻讓我的這種理想形象擊得粉碎,讓我有幸真正了解了這個神秘的真實的律師群體。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於廈門市的商業中心,在一棟48層的寫字樓內。根據國際慣例,此處隱去此所名稱,姑且叫做t律所吧。這個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師,並且還有泉州,上海分所,這樣算來,整個所至少有上百人。

據調查:中國所有律所中,擁有專職律師過百的不足20家。所以,這個所的規模應該是比較大了,這個律所的律師群體現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據我觀察了解,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乙個小靈通,乙個手機,乙個座機。

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乙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往往這邊正和乙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嘆為觀止。

律所實習日誌

2011年2月23日 今天是第一次參加庭審,也就是說今天我第一次以 人的身份坐在法庭上。心情是無比激動啊!第一次 還可以在中院,感覺更激動了!這次 就是上次那個王少龍的涉外合夥合同糾紛的案子。審判長是個女法官,很嚴肅而且語速也很快。我根本沒反應過來。要不是有 帶著,估計我能現場一片空白。我就這麼一句...

律所實習心得

世上沒有善人和惡人,只是在尋找平衡點時,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惡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歸路。基於這個已經為世界80 以上的國家作為基礎教育課程的理論,我如果作為律師的話,一定會全力為當事人打拼,給他一條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尋找到平衡點的機會。跟著武律師跑了乙個案子,這是乙個房地產糾紛的案子,他先和當事人打...

律所畢業實習報告

根據學校教學安排,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必須在大四第一學期進行為期12周的專業實習。實習單位可選擇法院 檢察院 律師事務所 企業法務部等單位進行。經過我自己慎重的考慮後,最終我還是選擇了去律所實習。於是在10月26日那天,我第一次踏入誠高律師事務所的大門。開始了我為期2個月的律所實習生活。去律所實習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