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煉鐵廠用電安全知識培訓材料

2021-04-07 02:43:34 字數 4990 閱讀 5582

第一章基本常識

一、觸電事故

(一)電擊和電傷的概念

觸電事故是各類電氣事故中最為常見的事故。觸電事故往往突然發生,在極短時間內造成嚴重後果,死亡率極高。

1、電擊

通常所說的觸電事故指的是電擊,絕大多數觸電死亡事故都是由電擊造成的。它是指電流通過人體內部,使肌肉非自主地發生痙攣性收縮造成的傷害;嚴重時會破壞人的心臟、肺部以及神經系統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傷害。

電擊又可分為直接接觸電擊和間接接觸電擊。直接接觸電擊是指人體有意或無意直接觸及正常執行的帶電體所發生的電擊;間接接觸電擊是指電氣裝置發生故障後,人體觸及意外帶電部分所發生的電擊。故直接電擊也稱正常情況下的電擊,間接電擊也稱故障情況下的電擊。

2、電傷

電傷是由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等對人體造成的傷害,往往會在人體表面留下傷痕。電傷包括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

(二)電氣事故的種類

電氣事故包括:人身觸電、裝置損壞、電氣引起的火災和**、電擊引起的二次人身事故等。這裡僅研究電氣事故對人造成傷害的情況,並按此進行分類。

1、雷電傷害事故

雷電是一種自然放電現象,當雷電放電時,能產生最高達幾億伏的衝擊電壓,在雷電流(有時高達幾百萬安)通過導體時能在極短的時間內轉換成巨大的熱能。此外,在雷電波及的範圍內,會嚴重損害建築物、裝置,並危及人身安全,或引**災,**等事故。

2、靜電傷害事故

靜電主要是由於物體與物體互相摩擦而產生的。物體上積累的電荷釋放時稱為放電,經過人體釋放時稱為靜電電擊。造成傷害事故的主要危害是靜電電擊,靜電電擊與觸電電擊不同。

觸電電擊是指直接觸及帶電體時產生的電流,持續通過人體某一部分造成傷害;而靜電電擊則是由於靜電放電時產生瞬間衝擊性電流,通過人體某部分造成的傷害。通常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靜電所引起的電擊雖不致於使人喪命,然而,由靜電電擊造成的二次事故常使人致死。

3、電的其他傷害事故

除了上述幾種傷害外,電還可能發生諸如:電磁場造成對人體的傷害,電路故障造成的傷害等事故。

(三)電流對人體的作用

電流通過人體內部,能使肌肉產生突然收縮效應,產生針刺感、壓迫感、痙攣、疼痛、血壓公升高、昏迷、心律不齊、心室顫動等症狀,使觸電者無法擺脫帶電體,而且還會造成機械性損傷。更為嚴重的是,人體的電流還會產生熱效應和化學效應,從而引起一系列急驟、嚴重的病理變化。熱效應可使肌體組織燒傷,特別是高壓觸電,會使身體燃燒,電流對心跳、呼吸的影響更大,幾十毫安的電流通過呼吸中樞可使呼吸停止。

直流過心臟的電流只需達到幾十微安就可使心臟形成心室纖維性顫。觸電對人體損傷的程度與通過人體的電流大小、電流通過人體的持續時間與具體途徑、電流的種類與頻率高低、人體的健康狀況等均有密切關係。其中,以通過人體的電流大小、觸電時間長短最主要。

對人體的作用見表1—2。

(四)觸電形式

電能給人類造福,各類電氣傷害事故也能給人類帶來災難。在各種事故中,觸電是對人類威脅最大的電氣事故。按照人接觸帶電體時的不同情況,觸可分如下三種形式:

1、單相觸電

如果站在大地上的人,接觸到交流供電線路中的一根帶電體時,因大地能導電,而且和電力系統的中性點相連線,那麼人的腳等於接觸到另一根帶電體(中性線)。像這樣的觸電,稱作單相觸電。圖6—1便是單相觸電的示意圖。

絕大多數的觸電事故,屬於單相觸電事故。

圖6—1單相觸電

2、兩相觸電

如果人體同時接觸到三相交流中的兩根帶電體(指兩相),因人可看作是導體,則一根導體上的電流就會通過人體流到另一根導體上,形成乙個迴路,使人觸電,這就稱作兩相觸電。如圖6—2所示。

圖6—2兩相觸電

3、跨步電壓觸電

如圖6—3

圖6—3跨步電壓觸電

跨步電壓觸電是指人在接地點附近,由於兩腳之間的電位差過高引起的觸電事故。這種觸電事故常發生在高壓故障接地處,在有大電流流過的接地裝置附近也可能出現較高的跨步電壓。此時,如人正好處於較高的跨步電壓區內,就有可能因跨步電壓而觸電,其危險程度與跨步電壓的高低有關,而跨步電壓又與兩腳在半徑方向上的距離有關。

當人受到跨步電壓電擊時,電流流經人體的雙腿,使人抽筋,跌倒直至死亡。

二、臨時用電安全

(一)臨時用電的分類

1、一類臨時用電為:1天以內的臨時用電。

2、二類臨時用電為:7天以內的臨時用電。

3、三類臨時用電為:10天以內的臨時用電。

(二)臨時用電管理

1、在生產車間、倉庫和具有火災**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表》的同時、按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2、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有效的《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安全科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表》,《臨時用電申請表》須經用電或施工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

3、二類、三類臨時用電須以書面形式申報,安全科和裝置科到臨時用電現場審查後執行。

4、臨時用電結束後,臨時用電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檢修車間電工和安全科安全員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5、臨時用電使用期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天。若需延長者必須提前辦理延期手續,延長期限不超過10天。但基建施工臨時用電可按施工期限執行,若正式線路已符合通電條件時,則臨時用電線路,應停止(拆除),並先停(拆)後通。

6、臨時用電裝置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

7、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8、臨時用電的單相和三相混用線路應採用五線制。

9、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採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於2.5公尺,穿越道路不得低於5公尺;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10、採用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誌」及安全標誌。電纜埋深不得小於0.7公尺,穿越道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採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11、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12、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箱體、滾筒等金屬裝置內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13、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4、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嚴禁違章用電。

15、臨時用電結束後,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檢修車間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後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16、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

三、電的危害性

(一)雷電危害

1、雷電的種類及危害

雷電是一種自然放電現象,按其造成的危害可分為:

⑴直擊雷。大氣中帶有電荷的雷雲,其對地電壓高達幾億伏。當雷雲與地面凸出物之間電場強度達到空氣擊穿強度時,就發生放電現象,這種放電現象稱為直擊雷。

⑵雷電感應。雷電感應又稱感應雷,它又分為靜電感應和電磁感應『,靜電感應是雷雲接近地面時,在地面凸出物的頂部感應出大量異性電荷,在雷雲與其他部位或其他雷雲放電後,凸出物頂部電荷失去束縛,並以雷電波的形式高速傳播而形成的。電磁感應是發生雷擊後,雷電流在周圍空間產生的迅速變化的強磁場在附近金屬導體上感應出很高的電壓形成的。

由於雷擊,在架空線路或空中金屬管道上產生的衝擊電壓沿線路或管道的兩方向迅速傳播的雷電波稱為雷電波入侵。其傳播速度為300m/s(在電纜中為150m/s)。

雷電的危害巨大,可以導致裝置損壞、人員**、建築物損壞或電氣系統故障,嚴重者還可導致火災和**。

2、防雷裝置的型別、作用

⑴電氣裝置防霞使用避雷器。避雷器安裝在被保護裝置的引入端,其上端接在架空輸電線路上,下端接地。平時避雷器對地保持絕緣狀態,不影響系統的正常執行;當線路受雷擊時,避雷器間隙被擊穿,將雷電引入大地,這時進入被保護裝置的電壓僅為雷電波通過避雷器及其引線和接地裝置產生的「殘壓」。

雷電流通過以後,避雷器間隙又恢復絕緣狀態,系統仍可正常執行。

避雷器有管型避雷器、閥型避雷器和氧化鋅避雷器。目前以閥型避雷器應用最為廣泛,它是保護小容量變(配)電裝置常用的避雷裝置,主要由火花間隙和電阻閥片組成。當發生雷擊時,閥型避雷器的火花間隙首先被擊穿而放電,使雷電流通過電阻很小的電阻閥片順利引入地下。

⑵建築物和一般裝置防雷使用避雷針。它最上部的受電端用一定截面的鍍鋅鐵棒、鋼管或圓鋼做成,其尖形頂端高出建築物一定高度;中間部分由截面<35 mm2的鍍鋅鋼索或扁鋼做成,上連受雷端,下連線地極;接地極埋入地下,用角鋼(規格50 mm×50 mm× 5 mm,長度約3 m)或鋼管(φ35×50mm,壁厚4mm,長度2—3m)做成。各部分可靠地焊接,接地電阻應≤10ω。

避雷針在安裝時,可利用建築物作為支援體。當雷雲降臨建築物或裝置時,它所感應的靜電荷可以經過導雷線引向尖端放電,與雷電中和避免雷擊。當遇到直接雷擊時,避雷針能夠安全地將雷電流引人大地,保護建築物和裝置。

(二)靜電危害

1、靜電的特性與危害

⑴靜電是由於兩種不同物質相互接觸、分離、摩擦而產生的。靜電電壓的大小與物體表面處電介質的性質和狀態,物體表面之間相互貼近的壓力大小,物體表面之間相互摩擦的速度,物體周圍介質的溫度、濕度有關。

⑵靜電電壓可能高達數千伏甚至上百千伏,而電流卻可能小於1a,固當電阻小於1 mω時就可能發生靜電短路而洩放靜電能量。

⑶靜電放電的火花能引起**和火災,故是造**員工傷的原因之一。

2、防靜電措施

防止靜電危害的主要措施就是接地:

⑴所有設定在戶外(包括棧橋和地溝中)和車間內的有可能發生靜電的管道和裝置,均應連成連續的電氣通路並接地。車間內管道系統的接地點應不少於2處。採用金屬法蘭連線的裝置和金屬管道的連線處可不設跨接線,但若需防雷則應設定跨接線。

⑵所有容積大於50m2和直徑大於2.5 m的貯罐,接地點不應少於2處,並應沿裝置外圍均勻布置,其間距不應大於30m。

⑶鐵路油罐車在灌注油液的時間內,棧橋、油罐車和鐵軌之間應有良好的電氣連線並可靠接地。油罐車、油船在灌注或排放可燃性液體和液化氣時同樣應接地。

⑷當潤滑油的電阻大於106ω時,裝置的旋轉部分必須接地;否則應採用接觸電刷或導電潤滑劑。

⑸移動的導電容器或器具有可能產生靜電危害時應接地。當利用導電地板、導電工作台和其他接地物體相連線的方法不能確保其可靠接地時,必須採用可撓的銅線將其直接接地。利用工具操作或檢修這類裝置時,工具也應可靠接地。

第一煉鐵廠防汛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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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鐵廠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 lg lt02 2009 編寫 秦俊恆 審核 衛軍民 批准 趙林 發放編號 受控狀態 2009年4月25日發布2009年4月26日實施 陝西龍門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煉鐵廠 煉鐵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 目的 通過有效管理,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預防生產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