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動應急處置預案

2021-03-29 10:06:20 字數 4739 閱讀 8482

目的:為保障聞都家具建材城試營業能夠有序開展,防範活動中意外事件的發生。提高商場應對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做到組織健全,指揮暢通,工作有序,搶救及時,處置合理,有序完成試營業各項活動,避免公司財產的損失和人員的安全。

1. 總則

1.1 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聞都家具建材第一城組織開展的各類大型活動進行過程中出現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2 工作原則:

1.2.1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防範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發生,堅持預防與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落實各項防範措施,細緻排查大型活動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1.2.2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以公眾健康和安全為中心,對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事件快速反應,各行政主管部門、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快速處置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3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無條件服從上級的調動和安排,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各部門按照預案相關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2.4 依靠科學,加強合作。應急工作要按照科學的方法實施,商場各部門之間通力合作、資源共享。以實施應急工作為重點,以建立部門聯動為依託,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形成合力。

2. 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為加強對大型活動的應急處置領導,商場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各類應急工作小組,各類應急工作小組根據事件分類開展應急工作。

2.2 領導小組

2.2.1 組長:王炤

2.2.2 副組長:徐巨集哲王成

2.2.3 成員:任學亮武巧蘭張曉雯白旭南

2.2.4 主要職責:

2.2.4.1 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指揮大型活動應急處置、善後落實等各項工作;

2.2.4.2 編制與不斷完善、持續改進商場大型活動的各類應急預案,監督、檢查預案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應當機立斷、合理決策,指導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評估和**:各類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組織和物資準備,做到早**、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防預警

3.2.1 商場大型活動必須在舉辦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商場辦公室備案。

3.2.2 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責任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3.2.3 大型活動相應主管部門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各類大型活動加強監督檢查。演練各種應急預案和協調執行機制。

3.2.4 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場地出租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安全保衛責任制,負責活動前安全保衛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2.5 舉辦大型活動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確保安全保衛人員數量,明確任務和責任。

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

3.2.6 活動舉辦的前二天,對活動舉辦場所的設施以及用電情況進行徹底的檢修,嚴防因線路老化、裸露、短路等情況造成線路**及觸電事故。若活動在晚上舉行,要配備應急照明設施。

3.2.7 總經辦、物業部要對活動場所及周圍的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疏散標誌等進行檢查,確保完好無損,能正常使用。

並在舉辦活動場所配備足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活動進行期間,疏散通道要全部開啟,派專人負責,確保暢通。

3.2.8 露天舉辦的活動,參加人員在200人以上的,或活動主辦單位認為現場需協助維持秩序的,保衛處要派人到現場負責維持秩序和治安。

3.2.9 活動主辦部門要有專人負責活動現場的安全工作。

負責安全人員要在活動舉辦前向參加活動的人員講解安全工作要點和預案的實施步驟。緊急情況發生時能引導參加活動人員有序的疏散。

3.2.10 在活動開始前要將搶救藥品、物資放置在主活動場所周圍,一旦需要由專人負責調動。

4. 應急啟動

4.1 應急響應程式包括「啟動預案、應急處置、應急聯動、響應終止」四部分。

4.2 大型活動中突發事件的預案啟動,由相應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啟動;

4.3 應急響應

4.3.1 領導小組人員應及時到達活動場所參與處置工作,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財、物的準備以及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各司其責,全面啟動預案。

4.3.2 各部門無條件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排程,採取應急救治工作,必要時依法對出事現場實行封鎖。

4.3.3 實行非常規的辦事程式,應急領導小組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

4.3.4 各工作小組及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一協調,保持通訊暢通,做好應戰準備,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開展工作。

5. 應急處置

5.1 ***故:

5.1.1 發***事故後,立即投入救援,疏散後續趕上的人員,盡可能地搶救被壓在底下的人員,並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警。

5.1.2 接到報警後,工作人員迅速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並通知緊急疏散組協助疏散營救工作,通知醫療救援組人員攜帶急救裝置到現場營救。

並根據現場報告情況,加派人員協助相關小組開展工作。

5.1.3 緊急疏散人員趕到現場後,開啟所有安全出口,組織安全有序的撤離工作。

5.1.4 對營救出的受傷人員及時聯絡救護車送就近醫院救治。

5.1.5 緊急疏散人員將人員疏散後,要組織維護現場秩序,為現場救援提供有序的環境。

5.2 停電事故

5.2.1 突發停電時,活動主辦相關負責人要立即通知應領導小組、立即啟用備用電源。

5.2.2 停電發生後,如需中止活動,另擇期舉行,活動主辦部門現場人員要及時有序地疏散人員。

5.2.3 無備用電源或備用電源無法實施時,主辦部門和安全保衛人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有秩序地退場,嚴防在活動場所出口處或樓梯口發***事故。

5.3 火災事故

5.3.1 突發火災事故時,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保衛人員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

5.3.2 領導小組人員具體觀察火災具體情況,採取自救或者報警;

5.3.3 活動組織部門級相關部門緊急引導人員進行有序疏散。

5.4 暴力事故

5.5.1突發打架和暴力衝突時,組織者及相關部門馬上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5.4.2相關保衛人員盡快控制現場,疏散人員;

5.4.3領導小組按照事件具體情況採取勸說和報警

5.5 天氣突發事故

5.5.1 活動提前三天進行天氣預報諮詢

5.6 其他突發事件發生時,第一事件通知應急領導小組,具體採取緊急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7 應急聯動:預案啟動同時,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應急工作小組、相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5.7.1 聯動應急救援組

5.8 應急行動結束:當大型活動危險因素消除,不影響具體活動的情況下,經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決定,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指揮領導小組各工作小組做好相應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恢復日常工作。

6 後期處置

6.7 事故調查評估:

6.7.1 主辦活動部門負責組織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確定責任人。

6.7.2 應急小組對本次事件造成的人員**數量、救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統計評估。

6.7.3 財務部對商場經濟損失進行核算。

6.7.4 各部門將調查評估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彙總後,根據事件不同性質,按要求上報給相關部門。

6.8 事件備案與歸檔。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實施事件處置的過程和結果須備案。

6.9 預案維護。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需根據應急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和調查評估的結果,對預案進行相應的修改和維護。

6.10 獎勵與補助

6.10.1 依據國家相關規定,醫院對參加應急處置做出貢獻的先進科室和個人進行表彰;

6.10.2 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6.11 責任追究

6.11.1 對在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院規章制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11.2 未依照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1.3 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裝置、藥品等物資**和儲備影響患者搶救的,對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開除的處分;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1.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誡,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1.4.1 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6.11.4.2 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6.11.4.3 擅離職守或工作消極的;

6.11.4.4 拒不服從應急指揮辦公室排程的;

6.11.4.5 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和公司相關制度的。

7 資訊發布

7.7 按照有處理情況及時、準確地通報處置情況。

7.8 新聞宣傳:宣傳組負責做好商場事件報道工作,新聞稿件需經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方可發布。

8 附則

8.7 本預案所列的各科室及工作小組要服從指揮,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合作,堅決完成應急救治任務。

8.8 各應急工作小組及商場個部門依據本預案與各自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應急流程及相關檔案。

8.9 本預案由總經辦負責制定組織編寫,對本預案具有解釋權。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章丘市刁鎮中心小學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一 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 副校長 各科室負責任 班主任。二 報告程式 學校校長。刁鎮教育辦。三 處置措施 1 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 電器裝置或其他物品 收到恐嚇 發現可疑物品 電線斷路 發生火災事件 活動特別擁擠...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吉龍店 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為維護活動期間商場秩序,規範各項企劃 活動的安全管理,杜絕惡性事件 事故的發生,根據集團物業管理中心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一 組織機構 組長 牛文傑 副組長 李永剛 組員 鄭超鵬 畢文格 耿寶平 夏超 夏小俊 鐘東江 陳兵 劉波 王紅 林永華 趙明安 ...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為維護社會穩定,規範大型活動的管理,杜絕群死群傷等惡性事件 事故的發生,根據 及市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規定。一 組織機構 組長 黃宇平 副組長 馮國勤 劉穎 張健 馮景華 組員 尹月清 顏秀珍 劉樂薇 潘偉莉 陳亮 鮑向群 陳耀辰 王海燕 孫雁 羅毅 蔡承志 李康 武侃 屠耀明 萬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