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協議

2021-03-20 20:02:11 字數 4321 閱讀 6203

甲方:*************

乙方:工程專案: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船舶修造企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之規定,公司在承包工程合同的基礎上,為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同遵守的協議。

一、乙方的管理和責任

1、乙方為承包工程的責任方,對所有承攬的工程專案的生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和甲方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3、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4、乙方在承包船體施工作業期間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制度,杜絕發生火災、觸電、中毒、窒息、高空墜落等一切事故。

5、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安全員(名單上報甲方),具體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檢查事故隱患,督促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文明施工。

6、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建立安全臺帳及事故報告制度、編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三不傷害」防範措施。

7、乙方所錄用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勞動部門和相關法律的規定。

8、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統一排程和指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方可上崗。

10、生產現場的管理

a、乙方必須提供給作業人員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b、乙方在承建船舶時,應具備良好的作業工具,在危險的區域及有關設施、裝置上要做好安全警示標誌。

c、乙方的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高處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穿軟底鞋,並檢查腳手架、扶梯、跳板等是否牢固。

d、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丙烷氣瓶要豎立擺放,兩者之間距離大於5公尺,氣瓶與火源之間距離大於10公尺,作業前要檢查壓力表、氣管是否完好,下班後要關閉氣閥,如在艙內作業時必須把氣管拖出艙外掛程式好,並在氣瓶口或氣刨接頭處卸下氣管。

e、高壓電線要用紅布條做上明顯的警示標誌,用電必須規範,非電工人員不得隨便拆裝電器裝置,電線、龍頭線如有破損要及時包紮,下班後切斷所有電源。

f、在密封艙內焊割作業,要先開啟通氣門,用風機進行送排風,作業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同時要有專人看護,並做好進入艙內的人數及進出時間的記錄工作。

g、要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可燃易燃物,以免在焊割作業時由於火花引起的火災事故。

h、在船上易燃易爆區域焊割作業時,必須填寫《明火作業申請單》,經公司安全部檢查同意後方可動火作業。

i、乙方必須保證作業場地的整潔有序及安全通道的暢通(包括船上),及時收回邊角料、馬板、吊碼等,不得在通道上放置氣瓶、焊機和堆放其它物件。

j、乙方要加強對作業人員職業道德的教育,嚴禁在船上大小便。

k、生產作業區及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

l、晚上加班作業的220v照明燈,下班後必須關閉,如遇特殊情況應在次日早晨上班前切斷電源。

m、乙方必須在作業區內做到有邊必有欄,有洞必有蓋,無欄無蓋必有網。

n、在颱風來臨之際,生產作業區的焊機、氣瓶、高壓線等要做好防颱安全措施,防止各種裝置被水淹沒和被強風颳倒。

o、禁止人員在分段底下避風、避雨和乘涼。

p、原則上氧氣、乙炔氣瓶不准上船,確因生產需要使用,必須落實安全措施:(1)乙炔氣瓶要有回火裝置。(2)氣瓶框架內不得混放氣體。

(3)氣瓶要用瓶架固定。(4)加強防火防爆管理。

q、架子工在搭、拆架子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等個體防護用品。

r、架子工必須將搭設架子上的鋪板兩頭用鐵絲紮牢,船體內外腳手架上必須有扶手。

s、如腳手架影響施工,施工隊必須通知工程主管,由搭架隊進行整改,嚴禁私自割除鋼管或拆卸扣件等改變腳手架設施的行為。

t.現場安全員應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每天做到時刻檢查巡視,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工程負責人和公司安全部報告。安全員在工人上班前先到先檢,下班後做到先檢後下。

u.切實搞好安全明生產,每天必須做到「工完、料清、場地淨」

v.進行危險作業(高處、明火、船艙及密閉艙、合攏、船舶下水、高溫)、塗裝作業、10t以上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按規定實行審批制度。

乙方權利:

1. 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2. 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生產技術,安全作業方面的指導。

3.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夜間加班及密閉艙室內作業的照明。

4.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密閉艙室的通風裝置。

5.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水、電、氣、風等生產作業條件。

6. 有權要求甲方在生產作業現場配備消防器材。

7. 對甲方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的環境,有權拒絕作業。

8. 對甲方不合理的生產組織安排,有權提出異議並進行協商。

二、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及執**況。

2、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置情況,對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有權禁止使用。

3、有權對乙方自帶工具、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工具、裝置有權禁止使用。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預押安全生產保證金萬元,目的是杜絕「三違」的發生,該保證金的違章處罰剩餘部分在船舶交船後歸還給乙方。

5、對乙方嚴重違章行為,不服從管理等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停業整改,甚至解除合同清除出廠。

6、甲方有權制止乙方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有權對乙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限令整改,並根據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事項如下:

a、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時,未戴安全帽、沒扣帽帶每人每次100至200元,高處作業時未繫安全帶每人每次200元。

b、狹小艙室作業不實行雙人監護,發現一次100元。

c、在通風條件不好的艙室作業,下班後未將氣管卸下,未把管線拖出艙外,每根龍頭線100元,每把割炬200元。

d、氧氣瓶非豎立擺放使用,每瓶50元、乙炔氣、丙烷氣瓶放到使用每瓶100元,放置氣瓶未達到安全距離,每次100至200元。

e、氧氣瓶在地上滾動每瓶50元。丙烷、乙炔氣瓶在地上滾動每瓶100元。

f、氧氣、乙炔氣或氧氣丙烷氣管理兩端無細鐵絲固定,每付氣管50元。乙炔氣無回火裝置每瓶100元。

g、已破損的氣瓶壓力表和老化的氣管仍在使用,每隻錶50元。每付氣管100元。

h、由於安全措施不到位(比如漏氣、無人看管)致使乙炔氣瓶口發生燃燒,每次100元。

i、380v電源線上船不向安全部申報,每處100元。電線私接不規範每處50元。220v以上(包括220v)作業電線未作安全警示標誌每根電線50元。

220v以上電線未架空、每根100元。電線破損未包紮,視破損情況每處20-50元。艙內臨時照明用36v以上每處100元。

j、下班後未切斷焊機電源,每台50元,船上艙室作業未關閉氣閥每處300元。

k、安全通道堵塞,每處100元。

l、施工現場臨時扶梯、臨時欄杆、臨時蓋不及時到位,發現一處50-100元。隨意破損和挪用臨時欄杆(繩子)每處100元。

m、下班後必須將龍門吊(包括半門吊)夾軌器夾緊,違反一次每台500元。

n、危險作業無審批處罰300元。

o、在船上小便發現一次5000元,發現大便一處10000元。(注:如當場沒抓住,在誰的作業區域發現,就處罰該作業區的施工隊)。

p、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每輛自行車50元,每輛電單車、電瓶車100元。

q、隨意損壞和挪用滅火器(不在著火時使用)每瓶100元。

r、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500元。

s、作業場地不整潔,每處處罰200-500元,並在工程報驗單上拒絕簽字。

t、其他違章情況視情節輕重進行相應的處罰。

u、以上罰款數目以人民幣為單位,處罰事項由公司安全部執行認定,款項將從乙方的保證金(如無保證金將從工程款)中扣除。

三、雙方特別約定

1、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法規制度,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場地發生死亡工傷事故,超出社保賠償部分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如在承包期內由於乙方沒為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不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以及強令冒險作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和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2、如乙方在施工作業時違章給其他施工單位作業人員造成**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費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違章施工給甲方和船東造成財產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性質嚴重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政策執行。

五、本協議與承包合同一起並用,並與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各條款由甲方安全部負責解釋。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八、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xx****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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