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

2021-03-20 14:59:57 字數 762 閱讀 2951

為切實加強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孔集中心學校與簽訂以下交通安全責任狀。

一、步行。教育孩子需按交通法的規定走行人路或靠道路右側行走,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或者看清兩頭車輛執行狀況,確認安全才行走。不翻越護欄,走路時不看書、聽隨身聽。

二、騎自行車。教育孩子要在非機動車道內或道路右側騎行,橫穿馬路是要下車推行,通過路口時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轉彎時要伸手示意,不突然強行、猛拐。

三、乘坐電單車。教育孩子按交通法的規定12周歲以下兒童不准乘坐二輪電單車,輕便電單車不准載人,騎乘電單車戴好頭盔。

四、乘坐接送學生車輛。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農用車、報廢、手續不全(無牌、證,未年檢,無強險等)機動車上下學,不乘坐無證駕駛、超員、超載機動車。

五、學校、幼兒園要建立三項制度,即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月度通報制度、交通安全檔案記錄制度、校外大型活動交通安全備案制度。

六、學校、幼兒園要將交通安全知識普及教育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安全教育工作相結合。

七、向學校幼兒園要在校園開闢固定交通安全宣傳欄,及時張貼安全宣傳**。

八、學校、幼兒園應積極組織各項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每年應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徵文比賽、交通安全書畫競賽、交通安全文藝匯演等活動。

九、學校、幼兒園應安排專人維護上、放學期間校門口的交通秩序,監督不遵守交通法規的學生。

十、校(園)長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本部門的職責,切實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孔集中心學校(蓋章):

幼兒園(蓋章):

2023年10月15日

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 松滋市中小學 幼兒園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 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一 學校責任 1 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2 建立乘車學生 駕駛員 接送學生車輛資訊檔案。3 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 接送學生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幼兒園與幼兒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幼兒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1 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

小神童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

學生是祖國的花朵,是國家的未來,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最大程度地保障學生的出行安全,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 學校應當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或講堂,把提高學生交通安全知識 技能和保護意識作為老師的教學義務。二 學校應當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控,嚴禁無牌無證車輛運送學生,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