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彩禮糾紛如何解決

2021-03-05 09:14:33 字數 1289 閱讀 7941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乙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准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

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

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既然不準備嫁了,那些嫁妝自然就自己留著。

離婚案件如何接待諮詢

離婚案件如何接待諮詢,應詢問哪些問題?一 離婚案件在接待諮詢時的注意事項 首先要有心理準備,接待物件可能會長篇大論甚至情緒激動,特別是處在弱勢一方的當事人 又被訴離婚或不得不離婚的女當事人時,往往充滿哀怨和嘮叨,我們盡可能給予其幾分鐘的時間渲洩,因為他們見到律師會產生信任感 安全感和傾訴欲。但同時,...

小議如何解決離婚後財產債務糾紛

8月份順義區來電 來訪諮詢事件總量與上月相比又有上公升,相比上月646件增加106件,增加16.4 本月重點關注婚姻家庭類中離婚後財產債務糾紛。原因分析 一 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對離婚協議書的訂立 簽署及其法律後果認識不足,簽訂離婚協議時過於草率,導致離婚協議書約定不明,如對共同財...

借 還 款糾紛如何解決

借 還 款糾紛如何解決?各類借款合同 還款協議簽訂後,債權人最擔心的是對方不能按期還款。一旦出現糾紛還要打打官司,即傷感情,又勞心 費時 破財。如果想個辦法,在簽訂協議後不用打官司,又可以隨時申請仲裁機構出具生效裁決書,並且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樣,不僅可以在不傷和氣的情況下保障協議履行,從而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