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韶關市第十中學委員會工作條例

2021-03-04 01:07:24 字數 3273 閱讀 5246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組織建設,建立並完善團組織常規制度,提高團員意識和團幹素質,較好地發揮團員先鋒作用,加強對少先隊工作的指導,使我校團組織工作系統化、正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條例。

二、組織機構

第二條:校團委會是學校團的最高一級領導;團委下設兩個部,即:組織部、宣傳部。各部負責人分別由學生團員擔任。學校團委及下屬各級團組織受教委團委和校黨組織領導。

第三條:初

二、初三設團總支,設總書記一名、副總支書一名、組織委員一名、宣傳委員一名、文體委員一名,總支委員均由各支部書記擔任,受學校團委領導。

第四條:初

二、三各班成立支部,各支部設書記一名、組織委員一名、宣傳委員一名。

第五條:校團委聘請各級負責人擔任團總支輔導員,班主任擔任各支部輔導員。

第六條:教工團支部直轄校團委領導,團幹部配置從教工團員中選定。

三、學生團幹任免、考核、改選制度

第七條:團支部委員、總支委員,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團委委員由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或由校黨組織任命。

每年起始年級首屆支部委員,可由支部輔導員推薦,支部團員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每屆任期一年,團委委員每屆任期一至二年。

第八條:每學年開學第二週,團委、總支、支部進行組建、改選或增補委員工作,組建後各級委員要報校團委備案。

第九條:學期中因特殊情況,或對失職、嚴重違紀的各級委員,可重新改選,但必須報校團委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條:各級團幹執行《韶關市第十中學團幹工作職責》規定,並針對《工作職責》執**況,經常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第十一條:團員對團幹執行工作職責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對團幹或各級委員的意見,可向支部、總支或直接向校團委反映;各級團幹要及時了解團員思想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團幹培訓制度,做到每學期至少培訓一次,認真組織學習韶關市十中團的各項規章制度,**團的理論知識、工作方法、明確職責,更好地完成本職工作。

四、團委、總支、支部工作研究、請示、匯報制度

第十三條:團委每兩周召開一次團委委員例會。每月召開總支、支部委員例會一次(時間為每月最後乙個星期四第七節)。各部委員必須依時到位,並做好考勤登記工作。

第十四條:每次例會,團委聽取各總支、支部當月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布置下月工作。特殊情況臨時召集開會。

第十五條:團委舉行全校性大型活動,必須在廣泛徵求支部意見的基礎上,經團委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各部委員要認真負責,積極配合,完成分配任務,活動結束後要認真總結。

第十六條:團委組織大型活動須經校黨組織批准,每月要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本階段工作,請示下一階段任務。

第十七條:各總支、支部活動要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校團委及支部輔導員請示彙報,以取得支援。

五、組織生活制度

第十八條:參加團支部組織生活是每個團員的權利和義務,團組織生活每兩星期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各支部必須保證團組織生活的質量,不得隨意占用組織生活的時間,在內容上要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精心設計適合學生特點,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組織生活。

第二十條:各支部要從實際出發,充分利用組織生活時間,加強團員政治理論學習;討論青年要求、意見,解決團員各方面問題;各支部每學期至少組織團員學習一次團章,並對照團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表揚好人好事,對違紀團員要及時加強團的組織觀念教育。

第二十一條:團組織生活要有記錄,校團委定期檢查各總支的會議記錄、支部工作手冊和活動記錄情況。

第二十二條:每次組織生活各支部要嚴格考勤制度,團員要自覺參加組織生活。團委委員和總之委員要參加所在支部活動。團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過團組織生活,作自動退團處理。

六、團費交納、管理、使用制度

第二十三條:學生團員,每月交納團費兩角,自願多繳不限。

第二十四條:各支部每月十號前把團費上繳至總支組織委員處,總支在十五號前統一上繳到團委組織部,各支部、總支的組織委員要做好交納團費的登記工作。

第二十五條:新入團團員,應從入團之日起交納團費第二十六條:團員被批准為中共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只交納黨費,不交團費。

第二十七條:受留團察看的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仍應按照規定交納團費。

第二十八條:所有團費的使用,除上繳教委團委外,均由校團委統一安排使用。團費只能用於團的活動及購買必要的學習資料。

團費支出必須有發票或其它單據,發票上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才可生效。

七、團員證管理和組織關係接轉制度

第二十九條:每年三至五月為團員註冊時間。團員憑團員證由支部統一到團委辦理註冊手續。(註冊具體要求按《團員證管理細則》執行)

第三十條:新轉入團員,應完善組織關係轉入手續後才給予註冊。具體要求見《細則》。

八、發展團員制度

第三十一條:青年積極分子必須經本支部討論,推薦參加團校學習,考試合格後,嚴格按團章規定,履行入團手續。

第三十二條:各支部要嚴格依照《韶關市第十中學共青團組織發展基本程式》辦理有關發展新團員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學校團委應按組織原則辦理接收新團員審批手續。

九、推薦優秀團員做黨的發展物件制度

第三十四條:共青團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推薦優秀團員做黨的發展物件,是共青團組織一項光榮而重要的任務。

第三十五條:教工支部要抓好黨章學習小組工作,對團員、青年進行共產主義理想和黨的基礎知識教育。

第三十六條:推薦由校團委統一負責,嚴格按照黨章有關黨員標準,做到成熟乙個,推薦乙個。

十、團組織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團組織檔案主要包括:團員花名冊及團員情況登記表,團員入團志願書,團員書面匯報材料,青年積極分子入團申請及思想匯報,團內獎勵和處分有關材料,團幹部考核意見,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幹部名冊,上級發文,群眾來信等。

第三十八條:新生團員入團志願書和組織關係介紹信,由新生所在的支部收齊上交團委。

第三十九條:團總支也要建立組織檔案管理,注意儲存團內有關資料。

第四十條:團員離校,其團組織檔案需要轉遞部分要及時轉遞。

第四十一條:團組織檔案要及時清理。

第四十二條:各屆總支(支部)在每學期初應自覺將本學期計畫上交團委。學期末自覺對本學期工作進行總結,並將總結情況上交團委。

十一、團與學生會、少先隊關係

第四十三條:校學生會是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廣大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是黨組織聯絡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在共青團的指導和幫助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聘請校團委專職幹部擔任學生會指導老師,對學生會工作方向,工作方針,工作方法進行指導。

第四十四條:中國少年先鋒隊是少年兒童的群眾性組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受中國共產黨的委託領導中國少年先鋒隊的工作,團委負責選派善於做少年兒童工作的教師任少先隊輔導員。

第四十五條:共青團堅持「全團帶隊」傳統,每學年開學初,由高年級團員下到各中隊協助中隊輔導員開展少先隊工作,做好團隊銜接工作。

十二、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解釋權屬校團委。

二○○四年九月

共青團楊萬中學委員會五四青年節活動方案

各團支部 教學班 今年是中國共青團成立90周年 五四 愛國主義青年運動95周年,為進一步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深入了解共青團歷史,堅定跟黨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信念,充分發揮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作用,積極投身到社會和諧發展的建設大潮中。經校黨支部 校團委研究決定,在五四青年節將開展以 回顧共青團歷史,展現...

共青團揭陽岐山中學委員會組織工作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校團的組織建設,把團的組織工作納入制度化 規範化 民主化的軌道,保證團的日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基層團組織全面活躍地開展工作,根據團章的原則和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是團的組織工作的最低要求,是考核團組織在組織方面的工作的基本標準。各級團組織應根...

共青團株洲市四中委員會2023年上學期工作計畫

一 指導思想 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正確指導和帶領下,圍繞上級團委安排及學校總體部署,以 株洲市四中2011年工作要點 和 2011 2013學校中期發展規劃 為行動指南,不斷創新工作思路 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設,將學校共青團工作做出實效 做出特色 做出影響,塑造 正 善 慧 美 的四中學生形象。二 工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