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科學健身,防止造**員意外傷害,保障裝置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裝置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活動室僅供本單位職工及培訓學員使用,健身鍛鍊人員必須遵守活動室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2、進入活動室運動必須穿運動鞋、運動服,禁止穿硬底鞋、皮鞋、高跟鞋等上器械。
3、健身前做好熱身運動,發現器材故障及時通知辦公室,並立即停止操作。
4、使用活動器材時,必須輕拿輕放,如有損壞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5、按說明正確使用器械,不得違規操作,不得隨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傷害。
6、活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勿私自帶走活動器具。
7、活動室內禁止吸菸、吃零食,嚴禁酒後鍛鍊,禁止用硬物、刀片、尖器等刻劃地板及器材。
8、嚴禁在活動室進行賭博及其它各種變相賭博活動。
9、活動結束後,請將活動器具擺放整齊;離開活動室,請關好電燈、空調及門窗。
10、如違反以上管理規定,自行進行鍛鍊者,責任自負。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