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範本大全

2021-03-04 00:21:56 字數 4852 閱讀 8140

附件定式公證書格式

目錄一、民事法律行為類

第一式委託

第二式宣告

第三式贈與

第四式受贈

第五式遺囑

第六式保證

第七式公司章程

第八式認領親子

二、有法律意義的事實類

第九式出生

第十式生存

第十一式死亡

第十二式身份

國籍監護

戶籍登出

第十三式曾用名

第十四式住所地(居住地)

第十五式學歷

第十六式學位

第十七式經歷

自然人經歷

法人經歷

第十八式職務(職稱)

第十九式資格

法人資格

非法人組織資格

職業資格

第二十式無(有)犯罪記錄

無犯罪記錄

有犯罪記錄

第二十一式婚姻狀況

未婚離婚或者喪偶(未再婚)

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親屬關係

親屬關係

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

第二十三式收養關係

收養關係

事實收養

第二十四式扶養事實

第二十五式財產權

股權智財權

存款不動產物權

第二十六式收入狀況

第二十七式納稅狀況

第二十八式票據拒絕

第二十九式選票

第三十式指紋

第三十一式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查無檔案記載

三、有法律意義的文書類

第三十三式證書(執照)

第三十四式文書上的簽名(印鑑)

第三十五式文字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為類

第一式委託公證書格式[注1]

公證書( )××字第××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注2])

公證事項: 委託

茲證明×××(申請人)於××××年×月×日來到我處[注3],在本公證員的面前,在前面的委託書[注4]上簽名[注5],並表示知悉委託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

×××(申請人)的委託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注6]的規定。[注7]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或簽名章)

年×月×日

注:1.本格式適用於證明單方委託行為。證明委託合同適用合同類要素式公證書格式。證明委託書上的簽名(印鑑)屬實適用證明文書上的簽名(印鑑)公證書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可以根據公證的內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等情況,發往域外使用的公證書應當註明出生日期;申請人為外國人的,還應當寫明國籍和護照號碼。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基本情況包括:組織名稱、登記註冊位址,另起一行註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由**人代辦的公證事項,應當在申請人基本情況後另起一行註明**人的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

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註。

3.在本公證機構以外的地點**的,**地點據實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註。

4.引用文書的全名。

5.簽署的形式應當據實表述:僅有簽名的,表述為「簽名」;簽名、印鑑、指紋等幾種形式同時存在的,一併予以表述;申辦公證時提交了已簽署的委託書,且未作修改,表述為「×××(申請人)在本公證員的面前確認,前面的委託書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委託書上的簽名(印鑑)是×××(申請人)本人所為」。

6.有新法或者專門規定的,表述作相應調整。

7.根據需要,可以另起一行註明公證書用途,如「本公證書用於辦理繼承×××在台灣的遺產手續」。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註。

第二式宣告公證書格式[注1]

公證書( )××字第××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

公證事項: 宣告

茲證明×××(申請人)於××××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本公證員的面前,在前面的宣告書[注2]上簽名[注3],並表示知悉宣告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

×××(申請人)的宣告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注4]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或簽名章)

年×月×日

注:1.本格式適用於證明單方宣告行為。

證明單方放棄權利、承擔義務的意思表示可以參照適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應調整。證明宣告書上的簽名(印鑑)屬實適用證明文書上的簽名(印鑑)公證書格式。

2.引用文書的全名。宣告書中應當包含宣告人對所宣告的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意思表示。

3.簽署的形式應當據實表述:僅有簽名的,表述為「簽名」;簽名、印鑑、指紋等幾種形式同時存在的,一併予以表述;申辦公證時提交了已簽署的宣告書,且未作修改,表述為「×××(申請人)在本公證員的面前確認,前面的宣告書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宣告書上的簽名(印鑑)是×××(申請人)本人所為」。

4.有新法或者專門規定的,表述作相應調整。

第三式贈與公證書格式[注1]

公證書( )××字第××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

公證事項: 贈與

茲證明×××(申請人)於××××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本公證員的面前,在前面的贈與書[注2]上簽名[注3],並表示知悉贈與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願意將本人所有的××××(財產或者權利名稱)[注4]贈與×××(受贈人)。

×××(申請人)的贈與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注5]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或簽名章)

年×月×日

注:1.本格式適用於證明單方贈與行為。證明贈與合同適用合同類要素式公證書格式。證明贈與書上的簽名(印鑑)屬實適用證明文書上的簽名(印鑑)公證書格式。

2.引用文書的全名。

3.簽署的形式應當據實表述:僅有簽名的,表述為「簽名」;簽名、印鑑、指紋等幾種形式同時存在的,一併予以表述;申辦公證時提交了已簽署的贈與書,且未作修改,表述為「×××(申請人)在本公證員的面前確認,前面的贈與書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贈與書上的簽名(印鑑)是×××(申請人)本人所為」。

4.贈與的財產為共有的,應當據實表述。

5.有新法或者專門規定的,表述作相應調整。

第四式受贈公證書格式[注1]

公證書( )××字第××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

公證事項: 受贈

茲證明×××(申請人)於××××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本公證員的面前,在前面的受贈書[注2]上簽名[注3],並表示知悉受贈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願意接受×××(贈與人)贈與的××××(財產或者權利名稱)[注4]。

×××(申請人)的受贈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注5]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或簽名章)

年×月×日

注:1.本格式適用於證明單方接受贈與行為。證明接受遺贈適用繼承類要素式公證書格式。證明受贈書上的簽名(印鑑)屬實適用證明文書上的簽名(印鑑)公證書格式。

2.引用文書的全名。

3.簽署的形式應當據實表述:僅有簽名的,表述為「簽名」;簽名、印鑑、指紋等幾種形式同時存在的,一併予以表述;申辦公證時提交了已簽署的受贈書,且未作修改,表述為「×××(申請人)在本公證員的面前確認,前面的受贈書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受贈書上的簽名(印鑑)是×××(申請人)本人所為」。

4.贈與的財產為共有或者贈與附義務的,應當據實表述。

5.有新法或者專門規定的,表述作相應調整。

第五式遺囑公證書格式

公證書( )××字第××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注1]

公證事項: 遺囑

茲證明×××(申請人)於××××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本公證員和本處公證員[注2]×××的面前,在前面的遺囑[注3]上簽名[注4],並表示知悉遺囑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

×××(申請人)的遺囑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注5]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或簽名章)

年×月×日

注:1.設立共同遺囑的,立遺囑人均應當列為申請人。

2.如果是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或者見證人,應當據實表述。

3.引用文書的全名。

4.簽署的形式應當據實表述:僅有簽名的,表述為「簽名」;簽名、印鑑、指紋等幾種形式同時存在的,一併予以表述;申辦公證時提交了已簽署的遺囑書,且未作修改,表述為「×××(申請人)在本公證員的面前確認,前面的遺囑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遺囑上的簽名(印鑑)是×××(申請人)本人所為」。

5.有新法或者專門規定的,表述作相應調整。

第六式保證公證書格式[注1]

公證書( )××字第××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

公證事項: 保證

茲證明×××(申請人)於××××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本公證員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證書[注2]上簽名[注3],並表示知悉保證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自願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注4],承擔連帶保證(或者一般保證)責任[注5]。

×××(申請人)的保證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條[注6]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或簽名章)

年×月×日

注:1.本格式適用於證明保證人單方作出的符合《擔保法》規定的保證行為。

證明其他保證可以參照適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應調整。證明保證書上的簽名(印鑑)屬實適用證明文書上的簽名(印鑑)公證書格式。

2.引用文書的全名。

3.簽署的形式應當據實表述:僅有簽名的,表述為「簽名」;簽名、印鑑、指紋等幾種形式同時存在的,一併予以表述;申辦公證時提交了已簽署的保證書,且未作修改,表述為「×××(申請人)在本公證員的面前確認,前面的保證書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保證書上的簽名(印鑑)是×××(申請人)本人所為」。

房屋租賃公證書範本

附件定式公證書格式 目錄一 民事法律行為類 第一式委託 第二式宣告 第三式贈與 第四式受贈 第五式遺囑 第六式保證 第七式公司章程 第八式認領親子 二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類 第九式出生 第十式生存 第十一式死亡 第十二式身份 國籍監護 戶籍登出 第十三式曾用名 第十四式住所地 居住地 第十五式學歷 第...

監護人公證書範本

想學法律?找律師?請上 監護人的範圍確定是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七條的規定,一是配偶,二是父母,三是成年子女,四是其他近親屬,五是其他親屬 朋友,第二款還規定,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可由其所在地居民委員會 要民委員會指定。由此可以看出監護人不具有唯一性,具有不確定性,因此這就需要證明誰才是該...

遺囑公證書

字第 號 茲證明 應寫明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 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或者公證處 在我和 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遺囑,並在遺囑上簽名 或者蓋章 經查,遺囑人的行為和遺囑的內容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16條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 縣 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