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提前退租
1、 定義:客戶未按合同約定使用房屋至合同結束的行為。
2、 自客戶以各種方式向園區管理部客服專員提出退租意向或租賃到期開始,提前退租流程啟動。
1)客戶提出退租書面申請或租賃到期:按模版填寫《退租申請》
2)與客戶講解並簽訂《退租協議》
3)報法務部審批退租協議電子版
4)以法務部審批通過的退租協議上報合同審批
5)與客戶簽訂退租協議(註明需重新繳納房屋返還押金)
6)客戶按退租協議繳清款項後,預約驗房
7)在約定的返還物業日期,檢查房間是否符合接收條件,與客戶簽署《房屋驗收單》,並在返還物業當日查抄水、電表讀數,計算應繳水、電費和確定扣除房屋返還押金中恢復費用的金額。
8)客戶繳清水、電費,辦理完畢工商註冊位址變更手續後(提供位址變更證明或登出檔案),園區管理部根據《房屋驗收單》為客戶辦理扣除/退還房屋返還押金審批手續。
9)若客戶未配合簽訂退租協議或未按退租協議履行義務,則由園區管理部在客戶不配合時開始,較交法務部進入訴訟流程。
3、 參與人員
1) 園區管理部負責客戶退租業務手續辦理
2) 法務部負責審核客戶退租協議和執行訴訟程式
3) 財務部負責審核客戶退租協議和收付款項
4) 招商部、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園區房屋接收
4、 時間標準
1) 客戶正式提交退租協議後2個工作日內,法務部完成退租協議的審核。
2) 退還客戶房屋返還押金審批通過後,財務部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
5、 注意事項
1) 客戶未提前3個月申請退租的,應當繳納3個月租金的補償款,同時支付房屋租金至退租日。
2) 客戶在簽署退租協議後,只有按約定繳清退租協議中規定的款項才能預約驗房。
3) 客戶驗房時,應對各類開關、閥門、通風管道和裝置進行測試,確保具備使用功能。
4) 客戶驗房未通過,不能申請返還押金,但可申請從押金中扣除。
6、 特殊事項處理
如果與客戶退租協議未達成一致,需提示客戶租賃合同到期後,每延時辦完房間接收手續一日,均需向產業園支付賠償。
7、 附件附表
1)《退租申請》
2)《房屋驗收單》
3)《退租協議》
三、 解約
1、 定義:客戶違反租賃合同,產業園進行合同解除的行為。
2、 自客戶合同解除請示審批通過開始,解除工作開始啟動。
1)依據經審批的合同解除請示,製作《解約通知函》
2)將審批通過的《解約通知函》以快遞或上門遞送或張貼在租區的形式向客戶進行告知
3)在《解約通知函》到期前向客戶傳送《物業返還通知》
4)若客戶同意按《解約通知函》和《物業返還通知》執行,則在《解約通知函》約定期限到達時與客戶辦理房屋查驗交接,流程結束。
5)若客戶拒絕執行《解約通知函》和《物業返還通知》的,客服專員與客戶保持溝通,了解客戶訴求。在《解約通知函》約定期限到達時,執行《清場方案》。封閉客戶租賃區域,停止水、暖**。
清點封閉區域內客戶物品,形成清單雙方簽字。進入訴訟流程。
6)通知客戶清理租賃區域物品。
7)清理客戶租賃區域物品,恢復房屋原狀。將清理收入和恢復房屋費用上報法務部,增加訴訟材料。
3、參與人員
1) 園區管理部負責客戶合同解除手續辦理
2) 法務部負責審核《解約通知函》和《物業返還通知》執行訴訟程式
3) 財務部負責審核《解約通知函》、《物業返還通知》和收付款項
4) 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園區房屋封閉、清理和秩序維護
4、 時間標準
1) 合同解除請示審批後2個工作日內,法務部審核完成《解約通知函》和《物業返還通知》。
2) 解約通知函,要求客戶在5個工作日內繳清款項並退還租賃房屋。
3) 房屋封閉在物業返還通知約定的返還房屋最後一天結束後進行。
4) 清理客戶租賃區域物品在房屋封閉一周後開始進行。
5、 注意事項
5) 客戶租賃協議解除後,若想繼續承租需要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6) 清點客戶房屋內物品時,應有**記錄,盡量取得客戶公司蓋章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7) 房屋封閉後,除應急搶險,在園區管理部清理客戶房屋遺留物品前,不允許任何人員進入。
6、 特殊事項處理
7、 附件附表
1)《解約通知函》
2)《物業返還通知》
四、 催費流程
3、 定義:客戶未在合同約定的繳費日期前繳費的行為(主要指租金、製冷費、供暖費)。
4、 自客戶應繳費期間最後一天過後開始,催費工作開始啟動。
1)在客戶超過應繳日期的一周內,**溝通客戶是否收到賬單,盡快繳納欠費。
2)在客戶超過應繳日期15日後,**溝通客戶欠費原因和欠費到賬日期,並告知客戶會從欠費日開始收取滯納金。
3)在客戶超過應繳日期乙個月後,根據客戶欠費理由,決定是否向公司申請對客戶發放《工作聯絡函》(書面告知客戶欠費已產生滯納金,若發函後一周內不付款,將解除租賃合同)
4)在客戶超過應繳日期的兩個月後,依據公司審批通過的請示製作《工作聯絡函》並向客戶快遞。留存快遞單
5)若《工作聯絡函》發放後客戶仍未繳費超過15天的,上報公司決定是否進行解約流程。
3、參與人員
5) 園區管理部負責溝通客戶欠費催繳
6) 法務部負責審核《工作聯絡函》
7) 財務部負責審核《工作聯絡函》和查收款項
8、 附件附表
1)《工作聯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