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03 23:52:29 字數 2281 閱讀 8358

為確保實驗人員生物安全,環境不受汙染,樣品質量不受影響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人員准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了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2、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於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後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3、實驗室人員必須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情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汙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於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4、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並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生物安全行為規範

1. 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髮應束在腦後,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捲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裡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並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物件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櫃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汙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二)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汙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淨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置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後必須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汙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控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裡。禁止舔標籤。

5、盡量用塑料製品代替玻璃製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必須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裡。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公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櫃裡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於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汙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保持整潔、乾淨,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所有操作檯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後乙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專案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並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型別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型別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於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汙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四、支援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變9489-2004)

4.《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03)

5.《實驗室生物安全守則》(who,第三版,2023年)

6.《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訓衛生部規劃教材,第2版)

7.《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

8.《實驗室生物安全》

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 生物教師 實驗員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2 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落實指導措施。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一旦出現意外,由教師承擔 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

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二 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 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

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為確保實驗順利進行,教師在實驗之前要與實驗員聯絡以便及時安排。生物教師 實驗員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二 學生在得到教師允許後才能進入實驗室。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