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格式及練習

2021-03-04 09:58:46 字數 1903 閱讀 3112

民事起訴狀

格式: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用

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職務,工作單位,住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職務,工作單位,住址。

訴訟請求

1.2.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證據及證據**,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人民法院

起訴人年月日

附:1.本訴狀副本n份;

2.證據若干。

格式: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用

民事起訴狀

原告名稱:

位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職務**:

企業性質工商登記核准號:

被告名稱:

位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職務**:

訴訟請求

1.2.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證據及證據**,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人民法院

起訴人年月日

附:1.本訴狀副本n份;

2.證據若干。

[練習]

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擬寫乙份民事起訴狀的正文。

2023年5月1日上午,家住××省××市的王某乘坐××省青年旅行社的大巴汽車外出旅遊。當該車行至位於石家莊市橋西區「白求恩國際和平醫院」門口時,因該車司機劉某違章接手機,注意力不集中,導致該汽車撞在路邊停車卸貨的一輛「北京」牌小卡車上,乘客王某摔倒,經醫院骨科診斷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間共花去住院費、**費19800元,王某因不能上班被其工作單位(某市自來水公司)扣除工資、獎金共計6500元,其子王小虎因護理父親,被工作單位扣除工資、獎金計4000元,王某在住院期間因接待前來探望的親朋好友花去飯費1600元。由於××省青年旅行社將責任推到「北京」牌小卡車上,拒不對王某進行賠償,王某認為××省青年旅行社應負全責,一紙訴狀訴至法院。

王某,男,48歲,漢族,××市人,××市自來水公司工程師,家住××市橋東區二道街5號。

××省青年旅行社,位址為××市裕華區灤城道口8號,總經理張某,男,36歲。

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擬寫乙份民事起訴狀。

經人介紹,王×明與鄭×華於2023年×月×日登記結婚,由於雙方均無兒女,夫妻感情尚好,靠王×明的退休金生活沒有困難。但隨著年齡增長,王×明的身體大不如前,2023年春天,患了腦中風,經住院醫治雖能基本自理,但對妻子的依賴越來越多,其妻也越來越不耐煩,經常發生口角,王×明有時要求調劑一下生活,也經常遭到其妻的拒絕,心中感到十分不快。2023年2月×日,王×明趁妻子回娘家之際,帶著有關證件打計程車到××市××公證處作了遺贈公證,其主要內容是自己死後將坐落在××市××區幸福裡2號樓2門301屬於自己占有份額住房部分贈給侄子王小六。

2023年5月×日,王×明又因腦中風**住進醫院,其妻鄭×華從未到醫院探視照料,其侄王小六則晝夜護理,直至王×明2023年8月×日去世。

王×明的喪事辦完後,作為受遺贈人,王小六曾多次找到嬸嬸鄭×華,要求按遺贈書占有其叔叔王×明的遺產,即其叔叔生前所有、與其嬸嬸共同居住的座落在××市××區幸福裡2號樓2門301住房的一半,但遭到拒絕。其嬸嬸拒絕的理由是:

(1)王小六並非夫妻二人親生,無權繼承;

(2)王×明生前辦公證一事未與自己商量,自己不承認;

(3)自己無工作,還打算出租一間靠租金維持生活。

由於協商未果,王小六於2023年9月向法院遞交了訴狀。

王小六,男,2023年2月17日生,漢族,高中文化,××省××縣××村農民。

鄭×華,女,2023年6月4日生,漢族,初中文化,居民,住××市××區幸福裡2號樓2門3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三款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民事起訴狀格式及範本

格式民事起訴狀是民事案件的原告,為了維護其民事權益,就有關民事權利義務的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追究被告民事責任的一種書狀。民事起訴狀是依法維護民事原告合法權益的重要訴訟文書。民事起訴狀的作用在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必須通過起訴書,把案件的事實記敘清楚,把起訴的理由和法律根據講得明白...

民事起訴狀

原告 紐西蘭theatrelight ltd.位址 6 rowe street,p.o.box 13 159 onehunga auckland newzeland 64 9 6221187傳真 64 9 6365803 法定代表人 rex gilfillan 職務 董事長 被告 珠海泰立燈光音響設...

民事債務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 一 原告 楊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 號。被告人 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訴訟請求 1 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 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事實與理由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