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產品購銷合同修訂

2021-03-04 09:58:06 字數 1314 閱讀 5517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後3日內需方向供方付合同額30%定金,定金到賬後供方安排裝置生產,生產週期為 40 個工作日。需方收到供方付款通知3日內須按供

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書面通知的結算方式向供方全額支付貨款,否則,供方有權拒絕發貨直至需方全額支付貨款。(注:需方付款名稱必須與簽訂合同名稱一致,如委託他人付款的,需將授權委託書與匯款憑證一併傳真至供方公司方可發貨。

)七、發票

為更合理的進行財務核算,供方在需方全款提貨時將本合同發票進行相應出具,如需方拒收或有異議,請需方及時與供方溝通,否則後期供方不再向需方提供發票,由需方自行解決。

八、擔保:

1. 供方在需方付清全部貨款之前,保留產品所有權,並可以採取任何合法的技術手段阻止需方使用裝置;需方超過合同約定的付款期3個月仍未付清貨款,需方承擔佔壓資金損失外,供方有權收回產品,需方已經交納的貨款抵作違約金不再退還。需方不能退還產品的,除全額償付貨款及承擔未提貨造成的供方佔壓資金利息外,還應按貨款總額的30%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2. 需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的產品,不得買賣、轉讓、贈送、抵押等。否則,應當按照貨款總額的兩倍向供方賠償。

九、違約責任:

1. 違約方中途廢止合同,按合同額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已履行的部分必須購買;

2. 供方按照合同規定生產週期安排生產,機組生產完畢後30天內需方須按合同約定提貨;如因為需方遲延提貨造成供方庫存積壓,在機組生產完畢後45-120天內提貨的,除了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每日按照合同總額的1%向供方支付倉庫保管費;超過120天未提貨的,除了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每日按照合同總額的2%向供方支付倉庫保管費並向供方雙倍支付資金佔壓費。

3.乙方收到產品未按要求驗收或未提出異議,使用後經鑑定存有缺陷及產品質量問題或者與合同有差異的,供方負責維修或更換產品,需方不得要求退款退貨。如因此供方承擔的間接、直接等所有損失費、賠償金、違約金等合計不超過合同額的10%。

十、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任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權威部門的證明,履行期限可以順延。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德州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的事項:

1. 本合同為產品購銷合同,不包括產品的安裝。涉及安裝工程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2, 供方有關產品的樣本、宣傳資料、**資訊等,不作為雙方交貨、驗收等事項的標準和條件,不對本合同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3. 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修改合同,供需雙方應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本合同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執貳份。

空調購銷安裝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空調供貨及安裝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 甲方位於需安裝空調,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房間和選定的產品進行供貨和安裝。2 乙方供貨如下 3 如空調需另外加長連機管,按實用數量1匹機100元 公尺 1.5匹機120元 公尺 2匹機150元 公尺 3匹機180元 公尺 5...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北京市祥聚齋商貿 需方 廊坊市廣陽區九州鎮林濤民得利超市 簽訂時間 2012 年 8 月 25日一 產品名稱 型號 數量 單價 供貨時間及數量二 交提貨地點 需方庫房。三 運輸費用負擔 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四 包裝物的 與 不 五 結算方式 產品驗收合格後,憑增值稅發票,通過銀行承辦。六 產品...

產品購銷合同

編號需方 榆林市中醫醫院 一 購銷產品 二 合同條款 第一條結算方式 電匯,匯入指定的供方賬戶 匯往其它的賬戶,需房應承擔給供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條運輸 供方應確保裝置安全無損地運抵需方指定現場,並承擔裝置的運費 保險費裝卸費等費用 第三條交貨方式 供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應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