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購銷合同

2021-06-01 01:09:06 字數 1168 閱讀 4627

編號需方:榆林市中醫醫院

一、購銷產品

二、合同條款:

第一條結算方式

電匯,匯入指定的供方賬戶;匯往其它的賬戶,需房應承擔給供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運輸

供方應確保裝置安全無損地運抵需方指定現場,並承擔裝置的運費、保險費裝卸費等費用

第三條交貨方式

供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應於20個工作日內交貨;需延期交貨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貨物驗收

產品到貨後需方在接到供方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驗收。雙方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以及需方確認的引數要求基礎上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在需方《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後,需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價款的 %,剩餘 %使用滿一年後,三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六條安裝及培訓服務

1、供方應提供產品的技術檔案,包括相應的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等。

2、供方免費提供產品安裟。

3、供方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需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保修服務

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產品整機保修壹年。保修期內損壞的裝置部件予以免費更換。

第八條售後服務

供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及零配件的優惠供給。供方接到需方儀器故障報修後,須在2小時內做出回應,24小時內到達醫院。

第九條終止解除

本合同因履行完畢或雙方協商一致而終止和解除;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無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糾紛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不可抗拒因素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延期交貨,供方不承擔責任。但供方必須在事件時間發生時盡快電告需方。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事件繼續存在60天以上,供需雙方可以撤銷合同或未交貨的部分。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內容或撤銷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執行。

需方單位

開戶銀行:

行號:賬號:

位址:**:

委託授權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北京市祥聚齋商貿 需方 廊坊市廣陽區九州鎮林濤民得利超市 簽訂時間 2012 年 8 月 25日一 產品名稱 型號 數量 單價 供貨時間及數量二 交提貨地點 需方庫房。三 運輸費用負擔 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四 包裝物的 與 不 五 結算方式 產品驗收合格後,憑增值稅發票,通過銀行承辦。六 產品...

產品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銷售方 乙方 購買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產品購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一 甲方向乙方 的主要產品名稱 規格 數量 金額如下 二 產品質量標準 驗收標準及包裝要求。1 產品質量標準 2 驗收標準 依照本合同約...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九江市意爾美服裝輔料 需方 一 產品名稱 貉子本色毛條 單價不含稅 二 質量要求 按需方提供樣品要求。三 交貨地點 需方倉庫 四 運輸費用負擔 由供方承擔。五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需方驗收與產品不符,五天內退回重做。六 結算方式及期限 分期付款,年終清帳。七 違約責任 按 經濟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