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講堂法律的故事

2021-03-04 09:53:24 字數 3562 閱讀 9686

---- 李建龍

我是一名法律人,我常會扭頭回望,法律在其充滿荊棘的道路上,漫長而艱苦的跋涉歷程。法律文明史上一則則傳頌古今的法律故事,經常讓我的雙眼噙滿感動的淚水。我甚至渴望自己能夠象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那樣,即使蒙上雙眼,也能左持天平、右手持劍,匡扶正義。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乙個法律故事:狀告國王。

公元994年建城的德國古都波茨坦,兩條清清的小河交匯的地方,風景如畫。人們難以忘記它是二戰末期著名的波茨坦會議召開之地。在我心中,波茨坦卻還有另外一番風景。

因為它是世界法律史上空前絕後的經典故事發生的地方。2023年10月13日,德國前身普魯士大公國的國王威廉一世,在大隊御林軍的前呼後擁之下,興高采烈地來到位於波茨坦密林深處的桑蘇西宮。得意洋洋的威廉一世登上了這座行宮的頂樓。

在他的身後,簇擁著一大群大臣和貴婦小姐。放眼望去,噴泉、林蔭大道、草地、雕塑……正眺望著眼前美麗的風景,忽然,一座又殘又舊的大風車磨坊映入了他的視線。興致勃勃的威廉一世,立刻蒙上了一道不可容忍的陰影。

「拆掉它!」,威廉一世發出了一道陰沉的命令。

「是,陛下!」乙個大臣趕快飛跑而去。不過很快就飛跑回來:「報告陛下,拆不得,那是一家私人的磨坊……」

威廉一世惱怒了:「花錢買下來!再拆!快去辦!」

「是!是!」大臣再次飛奔而去。然而,過一陣,又再次飛奔回來,氣喘吁吁地報告說:「陛下,陛下……磨坊……還是不能拆……」

「為什麼?」威廉一世驚訝地問道。而答案卻很簡單:「磨坊主……死活……不肯賣」。

「多給他錢!他要多少就給多少!」國王開始不耐煩了。

「不行啊,陛下,那個倔老頭兒說了,磨坊是他爺爺的爺爺留傳下來的,一家人世世代代靠它餬口為生,它的價值無法計算,給多少錢也不肯賣!」

「混賬!」威廉一世暴怒了。我南征北戰,攻城掠地,取人皇冠領土如折路邊野花,這小小乙個倔老頭兒,居然敢與我討價還價?

威廉一世咆哮著:「馬上派兵去給我拆掉磨坊!誰敢抗拒,就地正法!

」一大隊御林軍應聲蜂擁而去,鐵蹄踏處,老磨坊頃刻被夷為一片平地。

「國王竟然如此胡作非為,這個國家到底還有沒有天理?」那個又窮又倔的磨坊主老頭,一邊蹲在舊磨坊的廢墟上,老淚縱橫,一邊向過往的人們大聲控訴。很快,廢墟旁便引來了一大群民眾,個個都義憤填膺地議論紛紛——「這樣蠻不講理,完全是違反憲法的!

」「可他是國王呀!」「國王就可以隨便侵犯老百姓的權利?」「國王就可以不遵守憲法,那國家的法律還有什麼用?

」「告他去」!「對!告國王」!

「控告國王!」金光燦爛的無憂宮外,秋風黃葉,頃刻間化作了一場昏天黑地的風暴。

今天,我似乎仍然可以聽到當年成千上萬波茨坦市民遊行隊伍的腳步。在波茨坦市民高呼「告國王」 的口號支援下,磨坊主老頭鄭重地向普魯士最高法院呈遞了乙份古往今來破天荒第一次的「民告國王」的起訴書:

被告人:國王威廉一世;

事由:利用職權擅拆民房;

要求:賠償一切損失!保障國民「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起訴書一出,整個普魯士震動了,整個德意志也都驚動了。小市民狀告大國王?整個歐洲,都在注視著這個世界法律史上第一宗「王事案件」的審判。

**審判的那天,驕橫的國王拒不出庭,也沒有派律師代表前來應訴。但正義女神的雕像,就矗立在法院的門外,面對旁聽席上雷鳴般的「賠償!賠償!

」的怒吼聲,最高法院面面相覷的三位**官最終統一了意見,毅然地一致裁定:被告人因擅用王權,侵犯原告人由憲法規定的財產權利,觸犯了《帝國憲法》第79條第6款。現判決如下:

責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樣大小的磨坊,並賠償原告人誤工費、各項損失費用150大元。一座嶄新的磨坊又矗立在桑蘇西宮牆外,150大元也送到了老頭兒手上。磨坊主告國王的案例,終於得到了乙個圓滿的結局。

一則發生在140多年前的驚世奇案,我看到了法律在國王面前的公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王也不例外。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二個法律故事:緩刑之父。

2023年5月16日的清晨,悉心照料癱瘓病母近20年的打工者鄧明建,因應母親的再三請求買來一瓶農藥,擰開瓶蓋遞給了母親,母親毅然喝下,留下最後一句話——「謝謝」,與世長辭。鄧明建因此被判故意殺人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孝子弒病母—充滿人情味的「判三緩四」的緩刑判決,讓我懷念起2023年8月的另乙個清晨。同樣是某一天的上午,經常作為旁聽者的約翰·奧古斯都走進了波士頓市法院的大門。他看到市法院當天**審理的被告,是乙個衣衫襤褸、蓬頭垢面的年輕人。

當奧古斯都看著眼前這個被帶進來的酗酒**的年輕人眼裡閃現出一種惶恐不安之意的時候,一股惻隱之心便止不住地湧上他的心頭。於是,奧古斯都走到這個年輕人的身邊,悄悄地和他交談起來。那醉漢帶著極為內疚的心情道出了犯事的由來:

他本是乙個機器維修工人,有一手良好的鉗工技術,有乙個女朋友,還未結婚,但女朋友已經懷孕了。他不想進監獄,不想失去這份工作,不想讓孩子一出生便要去監獄探望爸爸,……如果能不入獄,他將保證一生戒酒,好好工作,重新做人。奧古斯都對這個年輕人充滿了同情,他暗暗思忖(cun):

這個青年人還有希望,於是,他毅然地向法官表示:願作他的擔保人,保釋他出去。此後的17年間,這名鞋匠共為2000多人作過「緩刑擔保人」。

乙個普通鞋匠的愛心,深刻地改變了2000多人一生的命運,同時,也極其深刻地影響了美國司法制度的文明程序。奧古斯都留名青史的故事,成就了自己「緩刑之父」的美譽,推動了麻省於2023年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緩刑法。

每當看見法律閃耀的人道主義光芒,我便不禁以滿懷尊敬的心情想起那位又窮又老的波士頓鞋匠——約翰·奧古斯都。

一則發生在眼前的「孝子弒病母—判三緩四」背後的緩刑故事,我看到了法律在平民面前的溫情。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三個法律故事:萬年刑期。

2023年1月起一年多的時間裡,菲律賓一位獸性大發的父親,幾乎每天都**他時年13歲的親生女兒。這名禽獸父親共犯有360起**罪行。2023年9月24日,馬尼拉上訴法庭作出終審判決,判其每項**罪名40年監禁,360起乘以40年,刑期總計1.

44萬年。

一萬年太輕,善良的人們都希望能將魔鬼打進18層地獄。在萬年刑期的判決裡,我看到了法律在罪犯面前的威嚴。

通常而言,自然科學的研究是價值中立的,沒有應然和實然之分,只有乙個實然的向度。而社會科學的研究包含價值判斷在內,應然和實然明確分離,具有理想與現實兩個向度。法律作為社會科學的乙個門類,自然具有應然與實然之分。

應然是法律的理想狀態,實然是法律的現實狀態。

我很慚愧,我始終未能自由地翱翔在法律澄明而深邃的天空,因而我曾經無數次地鄙視自己的靈魂。

不過,我已經知道:法律無法掃蕩社會所有的惡。

我已經知道:憑人類當下的法律技藝和司法水平,有時難以區分「不為」與「不能」、「無意」與「惡意」。 現今社會仍然有無辜的人時不時被宣判有罪,**依然存在,仍有好人在受難,仍有壞人在逍遙法外。

任何乙個稍有理智的人,都不會幼稚到認為現在的法律體制已經完全實現並踐行了公平、正義、法治、秩序、安全和效率。

但,我已經明白:只要把手放在善惡交界之處,我們就能感受到法律的溫度。

我已經明白:在應然法律的詞典裡,不僅有鐵面無私、剛正不阿、嫉惡如仇、不畏強權、愛憎分明,也有人間真義、俠骨柔情、溫厚善良、弱勢關愛、人文關懷。應然的法律,看似無情實有義。

借用西方無神論四大騎士之一,美國著名神經學家薩姆·哈里斯的話語:用科學為善惡做了斷。我認為,這也可以說是法律的不懈追求與真實寫照。

只要某些人的黑暗不再能夠遮擋法的光明,法律一定可以真正地歸位為乙個至真、至善、至美的好人,使得我們大家能夠真正地喜歡她、熱愛她、尊敬她、信仰她。

謝謝!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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