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3年「國家獎學金」工作的通知

2021-03-04 09:43:17 字數 4512 閱讀 1459

關於做好2023年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校區):

根據《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工作指南》和四川省財政廳省教育廳2023年下達到學校的國家獎學金指標數,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現將2023年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的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與推薦物件

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具備申請資格;專公升本學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 年起才具備申請資格;五年制專科(中專大專連讀)學生只有入學第5 年具備申請資格;本、碩連讀(或本、碩、博連讀)等特殊學制學生原則上從入學第6 年起不再具備申請資格。國家獎學金推薦物件是我校在冊的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及以上特別優秀的學生。

二、推薦原則與條件

1.推薦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優先推薦的原則。具體操作上採取「優中選優」的原則。

2.基本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到過任何處分;誠實守信;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達到下列學習成績要求或突出表現要求,並在2012-2013學年度獲得兩次一等獎學金。

3.學習成績要求。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於前10%,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於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方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4.突出表現要求。突出表現是指學生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標準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錄,以第

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鑑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鑑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專案前三名,集體專案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專案前三名、集體專案前二名。集體專案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專案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級別的特別優秀表現,在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也可作為突出表現提交相關材料。

四、獎勵標準與名額

2023年全校推薦國家獎學金候選人64名,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每人每年8000元,由教育部發出表彰決定和榮譽證書。根據四川省教育廳下達的名額,學校在向學院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時,根據各學院

二、三、四年級在校本專科學生數為標準,向教學考核靠前、學生工作考核優秀和學生有國家級獎項的學院傾斜,將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到各學院。具體分配計畫是:各學院指標數=基礎指標數(60%)+獎勵指標數(40%)。

1.基礎指標數(60%)。各學院基數指標數=學院在冊在校本專科學生數÷全校在冊在校本專科學生數×四川省教育廳下達名額(64)×60%。

2.獎勵指標數(40%)。各學院獎勵指標數=1×(教學考核前5名的單位+學生工作考核前12名的單位+獲國家級等次獎1名的單位)。

教學考核前5名的單位因並列原因共有6名,學生工作考核前12名為2023年學生工作考核獲得表彰的單位,學生獲得國家級等級獎的獎勵指標共9名,即在中共**宣傳部、教育部、文化部主辦的國家級比賽競賽中,原則上學生獲得三等及以上獎勵的單位獎勵1名,全校報送超出9名按照獲獎等級取9名。

3.減少指標數。在2023年推薦工作中,將評獎資格不夠和條件較差的候選人推薦到學校,而導致影響學校的省級考核的單位,每一次減少1個指標數。

4.共用指標數。國際教育學院、廣元師範學校、涼山民族師範學校三個單位因推薦物件人數較少,每單位推薦1名,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選1名。

5.剩餘指標數。根據基本條件、學習成績要求或突出表現要求,個別單位不能向學校推薦候選人,而不能完成下達指標數的稱為剩餘指標數。

學校將剩餘指標數向全校公告,其它學院推薦1名候選人參與競爭,由學校統一評比確定。

五、組織申請與評審

1.廣泛宣傳。各學院應大力宣傳國家獎學金政策,確保全部本專科學生都能夠熟悉並了解國家獎學金政策主要內容;通知下發後啟動國家獎學金申請辦理工作前,各學院要組織年級召開國家獎學金申請工作動員會,保證所有符合基本條件學生及時了解國家獎學金申請辦理流程和工作時限。

2.組織申請。各院系根據國家獎學金獲獎條件,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在「學生綜合管理系統」填寫申請材料。各學院在組織學生填報時應指導學生按照填表要求規範認真,並嚴格做好審核工作。

3.院系評審。院系在收齊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後,成立院系分管領導為組長,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等額確定本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

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確定後,應在院系範圍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如無異議,按程式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機構。

各學院上報的評審材料包括:2012-2013學年**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應能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組**員名單、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結果。

4.學校審查。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機構歸集本校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材料,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審查院系評審程式是否規範,推薦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審查無異議後,在學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 個工作日的公示,如無異議,將評審情況及結果報評審領導小組審核。評審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報省級教育部門。

5.省級教育部門複審。省級教育部門從名額分配、資格把關、評審過程、評審結果等方面進行審查,做出評審結論並形成評審報告,報送評審領導小組審查。

經審定同意後,由評審領導小組批准並報上級組織。

6.教育部終審。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主持召開評審工作會,分組審查材料,批覆評審意見,並在主要新聞**上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布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

7.發放國家獎學金。各高校根據教育部批覆的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學校向獲獎學生及時足額發放國家獎學金資金。

8.列印寄送國家獎學金證書。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列印國家獎學金獲獎證書,郵寄各省和**部屬各高校,由學校將證書發給每一位獲獎學生。

六、發放管理與材料報送

1.專戶專款專用。對國家獎學金專項資金,校內各單位(校區)不以任何名義擠占、挪用和虛支,也不更換獎助物件。

因獲獎受助學生的原因,提供的銀行賬號不準確,無法及時將獎助金發放, 導致年末結餘被財政登出(沒收),所產生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承擔。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資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2.電子資訊報送。今年我校繼續通過四川師範大學官方**的「學生綜合管理系統」進行學生申請、院系審核、學校公示以及學校審批等程式。

院系不需報送紙質材料,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公室統一列印申請審批表及初審名單表後,分發到各院系集中簽字蓋章,通過學校審批後,統一裝訂成冊報送上級組織。

3.紙質材料報送。國家獎學金申請者,要在《學生綜合管理系統》中上傳**,還須報本人突出事蹟材料電子文件(說明見附件)。

4.紙質材料存檔。各單位要建立專櫃保管申請審批的原始簽字材料,並定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

七、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2023年10月15日至21日(含公示)。

2.學院審核:2023年10月20日前,各院系完成國家獎學金審核,並完成材料報送。

3.學校評審:2023年10月22日。

4.公示時間:學校公示時間從各院系上報時間開始後的5個工作日內。

5.獲國家級等級獎的申請國家獎學金名額的初審時間:2023年15日下午,上午12時前受理申請材料(每單位報一項,獲獎證書影印件學院蓋章後統一交獅子山校區相關人員)。

八、注意事項

1.填寫準確資訊。申請學生必須在「學生綜合管理系統」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交的各項資訊,填寫資訊必須及時、準確、規範、完整,有弄虛作假、資訊不全或資訊錯誤者,將取消其申請資格,已發放的將追回資金。

2.排名人數資訊。申請表中的成績排名,以班排名為準,班級人數統一填寫所在班的總人數。

4.工作失誤問責。凡是有以下情況,實行工作問責制,並在下一年指標分配中,降低權重係數。

如:舉報資訊屬實、不符合條件上報、審批通過後取消資格、特別優秀未上報評獎、超過資料報送時間等。

九、****

1.聯絡地點。獅子山校區第二行政辦公區119室,成龍校區學生活動中心312室。

2.聯絡人員。獅子山、洪河、影視學院、廣元、西昌、廣漢等校區聯絡人:余翔;成龍校區聯絡人:柏敏。

3.聯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公室**:

獅子山校區辦公室(028)84761465,成龍校區辦公室(028)84485007;紀委(監察處)**:(028)84760624。

附件:1.四川師範大學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2.國家獎學金申報者個人突出事蹟材料說明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關於評定2023年國家獎學金

四 申請條件 一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關心集體,積極參加校 院 系 班級等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愛護公物,尊敬師長,誠實守信 道德品質優良 2 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 積...

關於做好202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2 學院評審 學生本人向學院提出申請,同時參加班級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由輔導員組織班級全體同學依據條件進行評議,並以書面形式記錄評選過程和評選結果。學院根據分配名額進行聯評,名單確定後,應在學院範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如無異議,再向學校申報。3 學校審查 學生工作處根據擬推薦學生材料,按照有關...

關於評選202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通知

五 評選指標 一 國家勵志獎學金 1人 共計128人,其中本部校區 126人,團城山校區22人 資助金額為每人5000元。二 國家助學金共計780人,其中一等 1人 180人 二等 3人 401人 三等 1人 180人 資助金額為一等每人4000元 二等每人3000元 三等每人2000元 分兩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