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申請流程

2021-03-04 09:32:17 字數 1579 閱讀 9314

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機關及所屬部門的在職處以上領導幹部,不得兼任社團秘書長以上職務,包括社團分支機構負責人。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團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批。

6、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參照《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字》擬定。

7、填寫《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三份,見1201表)。

(三)申報受理

1、由發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報請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籌備成立。

2、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自收到申報籌備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視為正式受理。

(四)籌備成立審批

登記管理機關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決定。在此期間:

1、登記管理機關將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包括對申報內容的實地考察並召開主要發起人座談會了解情況。

對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籌備或終止籌備的決定:

(1)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範圍不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即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危害****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違背社會道德風尚;利用社會團體名義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牟取利益,擾亂經濟秩序。)

(2)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宗旨、業務範圍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3)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4)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弄虛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證明欺騙登記管理機關的;

(5)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況的。

2、履行內部審批程式。

3、作出審批決定,對未批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發起人說明理由並正式行文通知發起人;批准籌備的,自接到登記管理機關正式批覆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所有籌備工作(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及時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報告籌備完成情況)。

二、成立階段

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自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領取並填寫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一)申請成立登記社團時提交的材料

1、成立登記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成立的檔案;

3、會員大會會議紀要及已通過的章程;

4、會員名冊:

有個人會員50人以上或單位會員30個以上;個人、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5、專職工作人員情況

6、登記管理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檔案。

7、填寫有關**(一式三份)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2)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3)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4)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

(二)受理社團成立登記審查的時限

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申請成立登記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在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於符合要求准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對於因籌備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問題不予登記的,要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不予登記的決定不服,有權申請復議。

社會團體成立登記申請書

社會團體名稱 利民社工服務站 登記證號 河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制 申請成立登記社會團體提交檔案 1 社會團體登記事項表 2 社會團體成立登記申請 3 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意見 4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及核准申請表 5 通過民主程式選舉產生的負責人名單及基本情況 6 通過民主程式選舉產生的...

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

申請籌備 社團名稱 申請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 申請籌備社團提交的材料 1 籌備申請書。其內容包括 1 成立該社會團體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 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範圍 3 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 4 活動資金和經費 渠道 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5 社...

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

編號 1201 申請籌備 社團名稱仙遊縣文化研究會 申請日期 2009年2月28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 編號 1203 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社團名稱仙遊縣文化研究會 登記證號 社團 社團類別 學術性 行業性 專業性 聯合性登記日期 2009年7月28日仙遊縣民政局監製 填表須知 一 申請成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