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文字

2021-03-04 05:46:41 字數 3714 閱讀 9810

****(工業)

合同書第一章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合營各方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______市共同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本合同的合營各方:

2.1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市登記註冊,法定位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中國,**

傳真電子信箱

2.2. 國(地區公司,英文名稱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區)登記註冊,法定位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傳真電子信箱

(注:若有二個以上合營者,可依次稱丙方、丁方…)

第三章合資公司

3.1.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_______市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3.2. 經核定,合資公司名稱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英文名稱

合資公司的法定位址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3.3.合資公司是經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合資經營企業,為中國法人,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3.4.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1. 合資公司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生產在質量、**等方面具有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的產品,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合營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4.2. 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

4.3. 合資公司生產規模:年產量年產值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1.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

5.2.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5.3. 甲、乙方出資額及出資比例:

甲方:認繳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乙方:認繳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注:合資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部分,應說明從境內、境外籌措的途徑及數額。)

5.4. 合營各方的資本構成如下:

5.4.1. 甲方:現金

機械裝置折

(注:如屬現有機械裝置,應註明現有機械裝置折合

廠房折土地使用權折

(注:如不折價入股,應另寫一條,以明確土地使用面積和使用費的繳納等問題。)

工業產權折其他共

5.4.2. 乙方:現金

機械裝置折

工業產權折其他共

5.5.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首期自公司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15%;餘額年內投足。

5.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資公司聘請的中國會計師事務所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再由合營企業據此向投資者發給出資的證明。

5.7. 合營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5.8. 合營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5.9. 合資公司在經營期限內不得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數額。

第六章各方責任

6.1. 合營各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合資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

6.2. 甲方有如下責任和義務:

6.2.1. 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而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申領批准證書、登記註冊和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6.2.2. 按本合同第五章5.4.和5.5.條款規定,如期提供出資。

6.2.3. 負責合資公司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場地使用、廠房建設、輔助設施等)。

(注:該條款應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詳加補充)

6.2.4.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6.2.5.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6.2.6. 協助合資公司辦理有關產品商標註冊等事項;

6.2.7.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6.3. 乙方有如下責任和義務:

6.3.1. 按本合同第五章5.4.和5.5.條款規定,如期提供出資。

6.3.2. 負責協助合資公司生產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提供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6.3.3. 助提供國際市場有關公司生產經營的產品資訊。

6.3.4.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術、裝置及原材料和產品銷售

7.1. 合資公司所採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生產工藝、測量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等),由方負責提供,為合資公司的技術責任方。

7.2. 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7.2.1. 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產品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可靠的適用技術,保證能按設計能力、產品質量標準而穩定地生產合資公司的合格產品。

7.2.2. 保證在技術培訓期內、按培訓合同的要求使合資公司的有關人員掌握技術。技術培訓費由負責(技術培訓合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2.3. 如因提供技術的不可靠、不完善而導致合資公司產品質量、生產能力達不到要求的,應限期在個月內解決。否則,承擔合資公司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額的 。

7.2.4. 如發現提供技術有欺騙或有意隱瞞的,技術責任方須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全部直接損失。

7.3. 合資公司採用的主要生產裝置須由合營各方共同確定,並由合資公司與國(地區公司簽訂購買合同。

**必須經合資公司各方認可,合資公司委託**的一方應事先將裝置的型號、品質、產地、數量、**等告知其他股東,並取得書面認可,方可**。裝置訂購合同應提交合資公司存檔。

7.4. 合資公司產品採用質量檢驗標準;內銷產品須符合中國的檢驗要求。

7.5. 合資公司生產的產品 %內銷, %外銷,外銷產品主要銷往國家(地區)。

第七章董事會

8.1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8.2對如下重大問題,應經董事會成員一致通過,方為有效:

8.2.1. 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8.2.2. 合資公司延期、中止、解散;

8.2.3.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2.4. 合資公司的合併、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8.2.5. 合資公司的資產抵押;

8.2.6. 合資公司各投資方認為需要一致通過的其他事項。

8.3上述由董事會討論通過、決定的重大事項,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生效。

8.4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至少三名董事),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____年,期滿後如再次受委派可連任。合資各方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董事會應將其印鑑及簽字底樣送公司存查,並報原審批機關備案。

8.5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人,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書面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8.6 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___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8.7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合資公司法定位址所在地舉行。

8.8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8.9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8.10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人出席董事會。**人具有與董事同等的權責。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8.11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且各方都有董事出席,不夠三分之二數時,所通過的決議無效。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8

中外工業類合同參考格式 目錄 總則 註冊資本 批准及註冊 資本轉讓 董事會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場地使用費 技術合作 採購及銷售 利潤 財務會計 外匯收支 稅務 職工錄用和辭退 工資標準和獎勵 合營期限 其他事項 仲裁 合同文字 法定位址 檔案通知 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以下簡稱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金融2

金融2 目錄 總則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出資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董事及董事會 經營管理機構 勞動管理 稅務 財務 會計 審計 利潤分配 合資期限 解散及清算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合同的文字 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 和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以下簡稱...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 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 一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用人單位 位址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 工作 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 為甲方員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