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救災演習的報告

2021-03-04 04:18:47 字數 3824 閱讀 3741

關於二0一三年度救災演習的報告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規定:「礦井每年必須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於10月18日上午15時進行礦井救災演習。

現將這次演習計畫報告你室審查,對計畫中的不足之處給予指正,以確保本次演習能取得圓滿成功。以上報告妥否,請批示!

附:二0一三年礦井救災演習計畫乙份

安監科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關於二0一三年度救災演習的報告

安監科: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規定:「礦井每年必須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於10月18日下午15時進行礦井救災演習。

現將這次演習計畫報告公司審查,對計畫中的不足之處給予指正,以確保本次演習能取得圓滿成功。以上報告妥否,請批示!

附:二0一三年礦井救災演習計畫乙份

安監科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礦井救災演習計畫書

(二0一三年度)

新鑫煤礦

2023年10月18日

一、成立救災演習指揮部

1、組織機構

總指揮:張乃書(礦長)

副總指揮:楊順鳳(總工程師)

指揮部成員:徐永剛(安全副礦長)、何英奎(生產礦長)、李文劍(機電副礦長)、吳建明(礦長助理)、何均友(辦公室主任)、彭九華(安監科科長)、何志遠(技術科科長)、胡雲華(排程室主任)、劉介彬(通維隊隊長)、尹正國(採煤隊隊長)、黃華彬(機電隊隊長)、曾品雲(機運隊隊長)、代高才(掘進隊長)、周俊華(瓦檢員)、毛吉友(瓦檢員)。

2、職責(見表)

二、設想災害型別和災害地點

1、災害型別:火災事故

2、災害地點:133回風巷(距消防材料庫300公尺處)

3、災害影響範圍:133回風巷、133主運大巷前段、133井底車場、總回風大巷。

三、演習時間: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時

四、地面指揮:張乃書(礦長)

五、現場指揮:徐永剛(安全副礦長)

六、指定事故報告人:吳建明、胡雲華

七、事故報告方式

通過井下**變電所(帶班領導交**地點)向礦排程室報告,礦長指派總工程師迅速趕到現場協助指揮。

八、救災演習的安全措施

為確保此次救災演習能夠安全順利的完成,並能達到預期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1、演習前,由安監科負責對井下所有受負壓影響的封閉牆進行抹面確保其在反風前後因負壓改變不致漏風,各掘進頭都必須設定柵欄、揭示警標。

2、救災演習的持續時間:從開始到結束1小時45分。

3、救災演習必須嚴格管理火源。

4、各測點必須設定**,並保證聯絡暢通。

5、救災演習時間內,重車、空車道不得運輸。

6、演習時禁止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活動,任何與演習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下井。所有參加演習的入井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所佩帶礦燈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並配備自救器。

7、ch4、co濃度每隔5-10分鐘測定一次,並觀測巷道中風流方向,風量每隔半小時測定一次,同時通風隊指定專人觀測井下各地點的封閉牆,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匯報。

8、在演習中,若井下發生異常情況或ch4的濃度超過1%時,必須及時向排程室匯報,並做好詳細記錄,等待指揮命令。

9、在演習中,反風後必須對風量進檢查,並有記錄。

10、恢復正常通風後,當各種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100條規定時,方可向井下送電。

11、演習結束,井下恢復正常通風後,清查井下人員完畢,無異常情況時,救災演習領導組機構方可撤消。

12、參加演習人員態度要嚴肅認真,根據各自分工堅守崗位,完成任務,井下反風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指揮人員匯報。

新鑫煤礦

(二0一三年度)礦井

救災演習

報告書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新鑫煤礦二0一三年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畫》的有關礦井救災演習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在公司大力的指導與協助下,於2023年10月18日進行了一次井下模擬礦井火災救災演習,具體救災演習情況如下。

一、成立救災演習指揮部

為了保證這次救災演習順利完成,我礦於10月8日召開礦長辦公會議 ,專門成立以礦長為總指揮的礦井救災演習指揮部。指揮部人員組成如下:

總指揮:張乃書

副總指揮:楊順鳳

指揮部成員:徐永剛(安全副礦長)、何英奎(生產礦長)、李文劍(機電副礦長)、吳建明(礦長助理)、何均友(辦公室主任)、彭九華(安監科科長)、何志遠(技術科科長)、胡雲華(排程室主任)、劉介彬(通維隊隊長)、尹正國(採煤隊隊長)、黃華彬(機電隊隊長)、曾品雲(機運隊隊長)、代高才(掘進隊長)、周俊華(瓦檢員)、毛吉友(瓦檢員)。

參加演習人員:帶班領導6人、隊長5人、科長2人、瓦檢員2名、採煤隊13人、機運隊5人、及輔助救護隊成員3名。

二、救災演習準備情況

1、由礦長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及參加演習人員會議,布置落實演習前的準備工作和安全技術措施。

2、由安監科科長負責在演習前檢查各工作面安全出口的完好和暢通情況。

3、工作面參加延續的避災人員,由帶班領導、隊長、瓦斯檢查員組成,具體安排為:

(1)、當班帶班領導:張乃書

(2)、隊長:尹正國、劉介彬、黃華彬、曾品雲、代高才;

⑶、133當班瓦檢員:毛傑友;

⑷、各副礦長長為避災負責人。

三、火災發生地點

133回風巷(距消防材料庫300公尺處)

四、火災發生時間

2023年10月18日下午15時10分

五、火災型別

電纜火災

六、救災演習的要求和程式

1、救災演習前必須對各部門參加演習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個人必須熟悉本人的工作業務職責範圍和操作規程,要嚴格服從命令,嚴格按照措施進行作業。

2、下午14時各參加演習人員,必須準時到達安監科集合,聽取總指揮對救災演習工作的布置和要求,統一規定時間。

3、14時30分參加演習的井下作業人員入井到各作業點待命。

4、15時演習開始,**通知各作業點。井下個作業點負責人必須帶領作業人員就近找安全地點避災,防止發生異常情況。

5、撤離時瓦斯檢查員要隨時檢測ch4和co濃度。

6、所有參加演習的入井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所佩帶礦燈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並配備自救器。

七、救災演習情況(附:搶險救災演習經過記錄表和救災演習通風情況、瓦斯檢測一覽表)

1、設想火災發生在18日中班下午15:10時,由瓦檢員在井下133回風巷上幫發現有煙霧,立即向排程室匯報,排程室命令:瓦檢員佩戴好自救器逆風撤出,用來拉運浮煤的車輛在此處灑落浮煤,未及時清理。

遇上此處片幫砸斷電纜引起浮煤著火。立即起用變電所內的乾粉滅火器和黃沙直接滅火;

2、地面指揮部接到災情匯報後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有關規定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按照避災線路撤到地面。並命令機電隊長首先切斷自地面以下的供電電源。

3、井下各作業點接到災情通報後,在各自隊長的帶領下,戴好自救器,沿著避災線路撤至副斜井下口。

4、各作業點的人員全部撤到車場後,在安全礦長的指揮下,大家緊張有序地從副斜井撤至地面。

5、16時,井下救護隊完成滅火任務,由機電隊對井下**變電所進行全面檢查、檢修,並從新接線,於16:30時全部接好,恢復正常。

八、救災演習總結

1、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臨危不亂,一面及時匯報,一面迅速切斷電源。

2、地面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礦井災害預防措施和處理計畫》要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合理地分工,使搶險救災工作緊張、有序地進行。

3、參加演習部分人員對救災業務知識掌握不夠全面,今後要加強對救災演習技術培訓,確保所有職工都能熟練的掌握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抗災變能力。

總之,這次礦井救災演習,礦長十分重視,親自布置了這次救災演習,並參與了整個演習過程。通過這次救災演習,提高了我公司安全管理幹部和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增強了礦井預防災變的能力,為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健康發展打下了乙個良好基礎。

表一:救災演習經過記錄表

表二、救災演習通風情況、瓦斯檢測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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