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合同一修改示範2023年版

2021-03-04 03:05:59 字數 3189 閱讀 7035

gf—2015—0210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專業建設工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包人(全稱

設計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設計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名稱

2.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4.工程所在地詳細位址

5.工程投資估算

7.工程主要技術標準

二、工程設計範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1.工程設計範圍: 規劃土地內相關總圖專業的設計

2.工程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配合

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對道路工程進行施工圖設計,包括道路工程、汙水工程、雨水工程、給水管道、電力、通訊、照明及施工過程設計服務 。

工程設計範圍、階段與服務內容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1。

計畫開始設計日期: 年月日。

計畫完成設計日期: 年月日。

具體工程設計週期以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的約定為準。

1.合同**形式: (1)單價合同或 (2)總價合同

2.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發包人代表

設計人專案負責人

本協議書與下列檔案一起構成合同檔案:

(1)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4)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5)發包人要求;

(6)技術標準;

(7)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檔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檔案均構成合同檔案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檔案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計依據,並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設計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服務。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本合同在惠水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簽訂。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合同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正本份、副本份,設計人執正本份、副本份。

發包人: (蓋章設計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

(簽字簽字

組織機構**組織機構**

納稅人識別碼納稅人識別碼

位址位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委託**人

****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

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檔案,構成合同的檔案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發包人要求、技術標準、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檔案。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設計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檔案。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設計人中標的書面檔案。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設計人填寫並簽署的用於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檔案。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後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檔案。

1.1.1.6 發包人要求:是指構成合同檔案組成部分的,由發包人就工程專案的目的、範圍、功能要求及工程設計檔案審查的範圍和內容等提出相應要求的書面檔案,又稱設計任務書。

1.1.1.7 技術標準:是指構成合同的設計應當遵守的或指導設計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8 其他合同檔案: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設計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檔案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設計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設計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設計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包部分工程設計工作,並與設計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

1.1.2.5 發包人代表:是指由發包人指定負責工程設計方面在發包人授權範圍內行使發包人權利的人。

1.1.2.6 專案負責人:是指由設計人任命負責工程設計,在設計人授權範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案主持人。

1.1.2.7 聯合體:是指兩個以上設計人聯合,以乙個設計人身份為發包人提供工程設計服務的臨時性組織。

1.1.3 工程設計服務、資料與檔案

1.1.3.1 工程設計服務:是指設計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服務,包括工程設計基本服務、工程設計其他服務。

1.1.3.

2 工程設計基本服務: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提供編制專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檔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檔案服務,並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試執行)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基本服務費用包含在設計費中。

1.1.3.

3 工程設計其他服務:是指發包人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要求設計人另行提供且發包人應當單獨支付費用的服務,包括總體設計服務、主體設計協調服務、採用標準設計和復用設計服務、非標準裝置設計檔案編**務、施工圖預算編**務、竣工圖編**務等。

1.1.3.4 暫停設計:是指發生設計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情形而暫時中斷工程設計服務的行為。

1.1.3.

5 工程設計資料: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用於完成工程設計範圍與內容所需要的資料。工程設計資料報括專案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

勞務合同 2023年版

合同編號 勞務僱傭合同書 甲方 用人單位 名稱 位址性質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勞動者 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 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 勞務僱傭合同書 如下 一 合同期限 第1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至 年...

裝飾設計收費標準2023年版合同

附件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設計人 簽訂日期 中國建築裝飾協會監製 目錄1 合同依據12 2 工程概況12 3 設計範圍 階段劃分 設計深度 設計規範及設計服務12 4 設計費及支付13 5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14 6 設計人應向發包...

匯報後修改《住宅設計要求與標準》 2023年版 結構

目錄三結構 2 一 總則 2 二 地上主體部分 2 1.結構設計應在滿足建築使用要求 結構安全及耐久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最經濟的原則進行全面控制。2.結構設計應執行國家規範 地方規範,規範中強制性條文 包括 應 執行的條文 應嚴格執行,規範中建議性條文 如 宜 可 執行的條文 可實際情況執行,地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