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許可協議

2021-03-04 02:58:38 字數 3343 閱讀 8131

考試系統單機練習版終端使用者許可協議

您未能以下述任一方式獲得本「軟體」的合法使用授權前,即便您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各項條款的約束,您依然無權將本「軟體」安裝在您的計

算機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軟體」:(1)從網訊公司直接獲得本「軟體」的合法使用授權;(2)通過網訊公司授權的經銷商自網訊公司處獲得

本「軟體」的合法使用授權;(3)從有權進行轉授權的第三方處獲得本「軟體」的合法使用授權。 在安裝本「軟體」時,您需要仔細閱讀並決定接受或

不接受本《協議》的條款。除非或直至您接受本《協議》的條款,否則本「軟體」不得安裝在您的計算機上。同時您在使用本「軟體」時還需同時遵守您

為獲得本「軟體」的合法授權而與網訊公司簽訂的其他協議(如有)中的全部條款和條件。

作為參考,您現在就可以從本頁起列印出本《協議》的文字,或者參閱本「軟體」「幫助」檔案中本《協議》的副本。

本《協議》是您與網訊公司之間有關本「軟體」的法律協議。本「軟體」包括隨附的計算機軟體,並可能包括相關文件印刷材料。您一旦安裝本「軟體」

,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各項條款的約束。如您不同意本《協議》中的條款,您則不可以安裝或使用本「軟體」。

本「軟體」受著作權法及國際著作權條約和其它智財權法和條約的保護。本協議許可約束軟體的使用,無論您是否購買本軟體。

一.在您接受本《協議》各項條款約束且遵守您為獲得本「軟體」的合法授權而與網訊公司簽訂的其他協議(如有)中的全部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網訊

公司將本"軟體"在石家莊市教育系統所涉及學生家庭的非專有的使用權授予您。您可以:

1. 在一台計算機上安裝、使用、顯示、執行(「執行」)本「軟體」 的乙份副本。

2. 為了防止副本損壞而製作備份複製品。這些備份複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並在您喪失該合法副本的所有權時,負責將備份複製品銷

毀。3. 為了把本「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效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網訊公司許可,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軟體。

二.您保證:

1. 不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之外,使用、複製、修改或轉讓本「軟體」或其中的任一部分。

2. 只在一台計算機上使用本「

軟體」;乙份軟體許可不得在不同的計算機上共同或同時使用。

3. 僅供個人或家庭所有計算機使用,不得用於學校或其他組織任何計算機。如若個人所有計算機長期固定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服務,則將被視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有計算機」,無法享受本授權。

任何超出上述授權範圍的使用均被視為非法複製的盜版行為,網訊公司保留權利要求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4. 不得對本「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彙編;不得試圖進行任何獲得本「軟體」原**的訪問或行為。

5. 未經授權,學校或相關成員及他人不得發行、**、出租、資訊網路傳播、翻譯本「軟體」。

6. 在本「軟體」的所有副本上包含所有的版權標識。

三.軟體轉讓在軟體尚未在任何計算機上註冊前,您可將您在本《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作永久性一次轉讓,轉讓的條件是:

1. 轉讓本「軟體」的所有部分以及附帶的序列號標識;

2. 如果本「軟體」為公升級版本,任何轉讓必須包括本「軟體」的所有前版本;

3. 您不得保留任何副本;

4. 轉讓後您的許可權即自行終止;

5. 受讓人接受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四.軟體的安裝、替換、修改和公升級

1. 由於軟體本身價值較小,網訊公司無法承擔任何安裝指導或上門安裝工作,涉及軟體安裝和使用方面的問題,由個人自主完成。

2. 網訊公司保留在任何時候通過提前向您公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端彈出頁面)的方式為您提供本「軟體」

的替換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公升級版本以替換、修改或使本「軟體」公升級的權利和為這類替換、修改或公升級收取費用的權利。如您不接受本「軟體」的替換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公升級版本,請您在獲得本「軟體」的替換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公升級版本後10個工作日內與網訊公司客服人員取得聯絡,以便讓您繼續使用本

「軟體」原有版本;如若您未在上述10個工作日內與網訊公司客服人員進行聯絡,則視為您完全接受本「軟體」的替換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公升級版本。

2. 網訊公司提供給您的本「軟體」的任何替換版本或修改軟體**或公升級版本,將被視為本「軟體」的一部分並且要受到本《協議》條款的制約(除非本《協議》被隨附本「軟體」的替換或修改版本或公升級版本的另外乙份《協議》取代)。

3. 如果網訊公司提供本「軟體」的乙個替換或修改版本或任何公升級版本,則(a)您對本「軟體」替換或修改版本或任何公升級版本的使用條件是您接受本「軟體」的這類替換或修改版本或公升級版

版本以及任何隨附的取代《協議》(如有),並且(b)您對本「軟體」的所有先前版本的使用將被終止。

五.權利的保留:

未明示授予的一切權利均為網訊公司所有。

六.本「軟體」的著作權

1. 您不得去掉本「軟體」上的任何版權標識,並應在其所有複製品上依照其現有表述方式標註其版權屬於網訊公司。

2. 本「軟體」(包括但不限於本「軟體」中所含的任何影象、**、動畫、錄影、錄音、**、文字和附加程式)、隨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軟體」任何副本的著作權,均由網訊公司擁有。

3. 本「軟體」及文件享有版權,並受國家版權法及國際協約條款的保護。

4. 您不可以從本「軟體」中去掉其版權宣告;並保證為本「軟體」的複製品(全部或部分)複製版權宣告。

5. 您同意制止以任何形式非法複製本「軟體」及文件。

6. 您不可複製本「軟體」隨附的印刷材料。

七.售後擔保(僅適用於軟體介質光碟(如有)):

1. 網訊公司擔保,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自售出之日起十天內,其軟體載體無材料或工藝缺陷。經驗證確有缺陷時,網訊公司的全部責任僅限更換其軟體載體作為對您的補償。

2. 因事故、濫用或錯誤應用導致的載體缺陷,售後擔保無效。

3. 除上述之外,本「軟體」不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售後擔保。

八.不允諾擔保本《協議》所述明示擔保,為擔保的全部內容。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網訊公司及其**商提供的本「軟體」和支援服務(如有)均為按現狀及包含所有瑕疵狀況下提供,不允諾其它不論是明示的、暗示的還是法定的任何保證和擔保:包括但不限於本「軟體」對特殊應用目的適銷性或適應性,

反應的精確性,結果的完整性,不含病毒及疏忽,針對本「軟體」提供或不提供支援服務。

九.責任有限:

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網訊公司或其**商絕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體」所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間接的、意外的、直接的、特殊的、懲罰性的或其它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壞而造成的損害,因利潤損失、資料損失、營業中斷、計算機癱瘓或故障、商業資訊的遺失而造成的損害,因未能履行包括誠信或相當注意在內的任何責任致使隱私洩露而造成的損害,因疏忽而造成的損害,或因任何金錢上的損失或任何其它損失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至此,您肯定已經詳細閱讀並已理解本《協議》,並同意嚴格遵守各條款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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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軟體許可協議範本

許可方位址 被許可方 位址 鑑於許可方開發並擁有乙個取名為 萬能 的計算機系統,乙個整合資料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並且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並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願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並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書所用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