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議書

2021-03-04 02:57:11 字數 2334 閱讀 2028

轉讓方:太和縣阮橋鎮小金豆幼兒園(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太和縣阮橋鎮欒樓村委會(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新建村委會辦公場所的需要,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無賞提供其位於甲方新建地段的部分土地,現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法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依法享有對該塊土地的使用權。乙方在土地法使用權的範圍內只能進行村委會辦公場地建設,不得轉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但乙方經營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新建幼兒園西北角(詳細座標見紅線圖)。土地總面積經雙方測量確定為 300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轉讓地塊的紅線圖範圍面積為準)。

第三條:轉讓土地的**

甲方轉讓的土地以每平方公尺元人民幣,共計總金額為元人民幣(大寫:陸佰陸拾柒萬壹仟陸佰元正)。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時間

1、合同簽定後,第一期付款,乙方向甲方付定金300萬元人民幣。

2、餘款在合同簽訂日起兩年內付清。

第五條:土地交付使用的時間

甲方於二o壹五年三月八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轉讓的土地。

第六條:土地使用年限

甲方轉讓乙方的土地使用年限約定條件。乙方只要在該地塊建設村委會辦公場所一直擁有使用權,如果該地塊用作其他建設或遇到土地徵收、村委會辦公場所遷址,乙方的使用權終止,由甲方擁有一切使用權。

第七條:甲乙雙方責任

乙方的責任:

1、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月內完成該塊轉讓土地的路通、水通、電通、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的工作。

2、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轉讓的下列事項:

(1)在合同簽訂後,協助乙方向國土管理局辦理乙方使用該土地的各項土地轉讓手續,直至寶安區國土分局與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保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

(2)協助乙方辦理在該土地上建造廠房、宿舍及其配套設施所需的設計規則許可、報建施工審批、領取《房地產權證》等各項手續。

(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委託的有關該土地的其它事項。

(4)因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給乙方而引起的土地權屬和工農關係方面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民事、經濟法律責任。而且,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確保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第三方的侵犯。

乙方的責任:

1、 甲方在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時,乙方須盡力配合,並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如因乙方延誤提供有關資料時間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2、 本合同所載明轉讓的土地在其報批辦理手續過程中,寶安區國土分局所收取的土地出讓費,土地開發費、市政配套費由乙方承擔。

3、 乙方用地內的水、電、道路等設施由乙方自行規劃和建設,所發生的建設和增容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依法配合當地行政部門的治安、計生、消防、環保等行政工作。

5、 乙方在廠房建成使用後,協助甲方解決本村青年就業人員,工業區內產生的廢品在同等條件下全部由甲方負責**;並按土地面積計算,管理費每月每平方公尺0.3元向甲方繳交管理費(按實際生產時間收取)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書內容條款有關規定,若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應付的款項,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所欠甲方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一支付給甲方,如逾期六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書,收回所轉讓的土地。

3、 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已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給乙方。

如果甲方逾期六個月不能交付全部土地給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收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凡因執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時,雙方可將爭議提交給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審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書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書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土地的紅線圖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法定代表:

受讓方:

法定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土地轉讓合同書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志願將自己從莘莊村二組及白廟村羅莊農民手中租賃的34.4畝土地及桃樹使用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經營所得歸乙方所有,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土地界限及面積等 土地位置在莘莊村東大渠以東至吉太公路北側,其中莘莊村二組18.4畝,白廟村羅莊...

土地轉讓協議書

甲方 三都縣三合鎮中樂村二組村民 蒙恩祥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三都縣三合鎮中樂村一組村民 饒雲忠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 自願 有償 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土地概況 該地塊位於三都水族自治縣三合鎮中樂村二組江家屋基涵洞處,東抵蒙天友田埂 西抵公路 北抵溝 ...

土地轉讓居間協議書

甲方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 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 第二條委託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並接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