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術合同

2021-03-04 02:26:41 字數 2472 閱讀 2742

建築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甲方辦公室

簽訂時間年月日

江蘇省公安廳消防局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消防技術服務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建築名稱

二、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範圍:乙方負責下列所有項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技術服務。

1、消防供配電設施;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3、消防供水設施;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6、泡沫滅火系統;7、氣體滅火系統;8、防排煙系統;9、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10、應急廣播系統;11、消防專用**;12、防火分隔設施;13、消防電梯;14、細水霧滅火系統;15、乾粉滅火系統;1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17、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18、滅火器;19、其他建築消防設施

三、乙方提供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雙方應明確是否續簽合同;一方若提出變更,需書面通知另一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核查乙方維修保養機構資質證書和現場維修保養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2、按規定配備值班和管理人員,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提供消防安全負責人聯絡名單及****,確保維護保養過程中責任到人,通訊暢通。

3、甲方交給乙方維護的設施必須是正常執行的,而且是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的產品和設施。同時提供與委託維護保養建築消防設施相關的原始圖紙等相關技術資料,以便於乙方開展工作。

4、掌握建築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發現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並及時通知乙方修復。乙方在修復過程中提出的合理整改方案,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及時整改到位的,相關責任及後果由甲方承擔。

5、根據需要及時組織更換建築消防設施配件,承擔消防設施配件和維修保養費用。

6、甲方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的單位,如有涉及消防設施的工程改造施工專案,需提前一周**或郵件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共同監督審驗消防施工質量。如因第三方施工造成消防設施非正常損壞或與原圖紙不符,造成設施效能改變的,甲方有責任督促第三方限期整改到位。若第三方拒不整改,可由乙方負責修復,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的相應資質、資格,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提供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活動,對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2、根據維修保養物件的具體情況,擬定具體的維修保養方案,明確專案負責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執業人員負責實施。執業人員維修保養時應當認真如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

3、按照《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內容、程式、週期等要求,對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建築消防設施開展檢查、測試、維修、保養等技術服務。

4、每年對承擔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進行1次全面檢查測試。年度檢查測試報告應當按規定送達甲方留檔儲存。(若甲方指定由具有消防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年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5、在巡查、巡檢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維修的,能夠當場修復的應當立即修復解決;沒有條件立即修復解決的,應當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盡快排除故障。疑難故障和需要由**商或者廠家解決的,力爭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解決,使其恢復正常狀態。

6、對故障零部件提供臨時備件,保障消防設施能夠在緊急狀態下發揮作用;對故障零部件確需更換的,向甲方提出建議,並出示更換部件報廢證明。

7、甲方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的單位,線路及產品裝置發生非自然損壞的,可由乙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包含在結算內。

8、甲方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的單位,如有涉及消防設施的工程改造施工專案,由乙方與施工作業單位就改造範圍、施工要求進行約定,並交納5000元質量保證金,施工完畢雙方驗收合格後無息退還。

9、對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員免費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與指導。

10、乙方負責維保期間內消防罰款事宜,如產生罰款,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本次消防技術服務費經雙方商定,甲方每年支付乙方含稅價: 元整,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提供有效的正規發票.

2、支付方式

3、甲方提供開票資料,或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一張。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導致未發現設施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通知乙方修復,擅自違規操作造成故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不按時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違約金按應支付費用的1%收取;如甲方連續三個月未按合同支付乙方服務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乙方提供服務期間的費用及違約金。

3、乙方不按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對甲方造成嚴重經濟和名譽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在維修保養、檢查測試中弄虛作假或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 採用下列方式中的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2、向法院起訴。

9、雙方協商的其他事項

十、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消防技術服務 檢測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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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檢測合同

建築消防設施和電氣消防安全 委託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服務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平等 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為期三年,三年內均按照本合同條款簽訂,不的更改合同條款,以求共同信守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