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2021-03-04 02:23:47 字數 605 閱讀 8265

1. 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 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結果),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 地下暗挖作業;

2) 深度超過1.5公尺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 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 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 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公尺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 塔式起重機、施工公升降機、整體提公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公升、拆除作業;

7) 起重吊裝作業;

8) 拆除、爆破作業。

3. 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 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

5. 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 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技術負責人 總工程師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技術負責人 總工程師 協助公司經理做好公司安全技術方面的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在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2 組織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畫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3 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 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

總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全面負責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 規章 標準和技術規範。2 主要抓好 一通三防 和防治水工作。對礦井通風及瓦斯 煤塵 自然發火 水等災害的治理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治理上述災害的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負責資金的安排使用。3 組織編制礦井長遠發展規劃...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在礦長 經理 領導下,負責生產技術的安全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2 貫徹執行黨和 生產方針 政策 法律 法規 條例以及上級的指示和決定,按照職責要求抓好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和技術工作的順利進行。3 參與或主持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