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三方

2021-03-04 01:38:48 字數 900 閱讀 4445

7、博士後一般不允許提前或延期出站,若研究工作需要延期出站,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適當延長時間,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一年。延期三個月(含)以內的,甲方不再增付行政管理和專家指導費用,超過三個月,甲方要在辦理出站手續時向乙方提供實際延長期的***元/月·人行政管理和專家指導費用。延長期所需費用由甲方和博士後協商解決。

8、博士後在站期間應與甲方簽署保密協議,研究成果按博管發〔1997〕5號檔案中的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博士後研究成果按照《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國人部發[2006]149號)和《企業博士後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博管發[1997]5號)等檔案精神和國家智財權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甲乙雙方同意後,丙方可公開發表與研究專案有關的學術**,除丙方署名外,均應註明甲乙雙方單位,三方署名順序為:

丙方、甲方、乙方。

9、博士後在站期間不得申請到國外做博士後、進修和科研合作,如因研究工作需要,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或短期交流,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費用由甲方負責,出國(境)手續由甲方辦理。

10、博士後在站期間,因病連續請假半年或事假累計三個月以上者,應終止其研究工作。對於表現不適宜繼續做博士後工作的,甲、乙雙方有權勸其退站或取消其博士後資格。乙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11、甲方(乙方協助)負責對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的科研工作及表現進行中期考核。

12、博士後完成研究計畫,由甲方組織、乙方協助進行博士後出站答辯考核,提出鑑定意見。對其晉公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提出建議意見,如使用單位需要,離站**審專家可以認定丙方是否達到高階專業職務任職的基本條件。

1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乙份報全國博管辦備案。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丙方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

精選范文 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 共2篇大學 博士後流動站委託甲方 與博士後 乙方就博士後期間的研究工作,簽訂協議如下 1 乙方申請到 大學 系做博士後研究工作,甲方經考核擬同意接收。乙方的正式進站手續待收到申請表報批審核後方可辦理。乙方在 大學工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一般不能提前 延期...

三方聯合培養博士後協議書 院 大學 研究人員

2.丙方在站期間,需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專案研究經費。若發現丙方故意浪費經費或將經費挪做它用,甲方有權凍結經費,並視情節給予丙方相應處分。3.丙方在站期間,不得擅自離站。若確需離站,必須寫出書面申請,經專案小組同意,按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將按曠工處理。4.丙方在站工作期滿時需向甲方和乙方作博士後...

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協議書 非在職定向博士後

博士後流動站 甲方 接受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博士學位獲得者乙方 為博士後研究人員,合作導師為了明確各自的責任 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 甲方根據對乙方實行管理 乙方在站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主動接受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科研活動。二 甲方為乙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