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配電室管理制度

2022-12-30 08:51:06 字數 3627 閱讀 5438

1、 目的/範圍:本制度規定了本部變配電室電氣裝置/設施/人員的管理標準及變配電室的執行、事故處理、停送電操作等工作流程。

2、 總則:本標準是依據下列標準制訂的,本標準未規定的內容應按下列標準(或最新版本)執行;

《全國供用電規則》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氣裝置交接和預防性試驗標準》

3、 配電室操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1 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的疾病。

3.2 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並經考試合格。

3.3 熟悉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 須持《電工證》和《進網作業許可證》上崗。

3.5 操作人員對本規程應進行定期考試,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溫習本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工作。

3.6 新參加的配電室操作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下現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3.7 能正確使用各類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

3.8 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本規程,並足以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者,必須立即制止。

3.9 對認真遵守本規程,防止事故發生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程者,應認真分析,分別情況,嚴肅處理。造成嚴重事故者,予以行政或刑事處分。

4、 電氣裝置的管理範圍

本部高低壓變配電設施;公共電力線路等。

5、 變配電室執行管理

5.1 變配電室人員出入規定:

5.1.1 非崗位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變配電室。

5.1.2 除主管人員外,其他人員因公進入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登記《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方可入內。

5.1.3 外單位參觀學習人員須辦理有關手續,由有關人員陪同,並填寫登記《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方可入內。

5.1.4 對違犯安全出入規定的人員,變配電室操作人員有權禁止,並根據情節通知保衛部門處理。

5.2 變配電室工作制度

5.2.1 配電室是供用電系統的控制中心,每個操作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嚴肅認真的態度做好操作工作。

在變配電室內不准談笑、打鬧或進行與操作無關的工作。更不允許擅離職守,脫離工作崗位。

5.2.2 配電室操作人員,應熟悉本廠供電系統接線方式和供電裝置的效能及運**況,正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和事故處理規定。

5.2.3 操作人員應熟悉與供電部門和本單位生產排程部門的停送電聯絡,掌握各用電單位的負荷情況,做好負荷調整和提高功率因數工作。

5.2.4 配電室操作人員負責本部供電系統的監視、用電記錄、安全操作、巡迴檢查和對配電室內全部裝置進行清掃、檢查、確保安全供電。

5.2.5 配電室操作人員每班按《高/低壓配電室巡檢記錄表》內容進行兩次用電記錄,要求準確無誤,書寫正規,字跡清晰

5.2.6 停電檢修或停電工作時,操作人員按倒閘操作票進行操作,按停電工作票要求,負責完成有關安全的技術措施(拉閘、驗電、放電、掛標誌牌等)並向工作人員指明停電範圍帶電裝置所在的位置和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

5.2.7 供用電系統發生事故時,根據事故性質,要迅速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將事故情況詳細記入事故/障礙記錄中,未查明事故原因和裝置未修復,不得恢復正常執行。

5.2.8 不論配電室高低壓裝置帶電與否,操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防護擋板進行工作;若工作需要移開遮欄/防護擋板時,根據現場條件,裝設安全措施,並有監護人在場,符合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2.9 操作人員根據巡檢和運**況,對供電裝置提出停電檢修的意見。

5.2.10 操作人員要做好並妥善保管好各種執行及試驗記錄。

5.2.11 操作人員在操作時間內,要服從本室主管工程技術人員的排程、技術業務的指導、報告負荷資料、裝置運**況等。對違反規程的命令應拒絕執行,並報告上一級領導。

5.2.12 積極配合主管工程技術人員對檢修電氣裝置進行檢查驗收工作。

5.2.13 配電室如有執行電工、維修電工兩個人操作時,執行電工在場,允許修理電工做其修理工作。

執行電工不在場,應負責執行工作,不得從事其它工作。肩負操作工作的維修電工必須熟悉本系統情況,能進行獨立操作排除一般故障。

5.2.14 在配電室進行維修工作時,必須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維修工人在場,由維修電工進行維修操作及其他操作,另一名電工負責監護及其他項檢查。

5.2.15 配電室必須有專人負責清掃,每班一次。

5.2.16 **內容:

5.2.16.1 電力系統執行方式及變更情況;

5.2.16.2 電氣裝置的執行狀況;

5.2.16.3 有無異常現象;

5.2.16.4 電氣裝置檢修試驗情況;

5.2.16.5 操作各種裝置資料,執行日誌;

5.2.16.6 執行缺陷和安全措施;

5.2.16.7 常用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等;

5.2.16.8 檢查現場文明生產和清潔衛生;

5.2.16.9 **人如有疑問,須向**負責人問清,不得含糊。

5.2.17 **時發生事故或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交**工作,由**人員負責處理,**人員協助。待處理完畢後,方可恢復交**工作。

5.2.18 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交**

5.2.18.1 處理事故或進行操作時。

5.3.5.2 **人員有酗酒或精神不正常者。

5.3.5.

3 電力系統有異常現象,未查清時。5.3.

5.4 各種記錄不齊全時。5.

3.6 交**手續未辦理完畢時前,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5.

4 變配電室巡檢制度5.4.1 為了掌握和監視供電裝置的執行狀況,及時發現缺陷和異常,必須對電氣裝置進行巡視檢查,填寫《高/低壓配電室巡檢記錄表》,每班兩次。

如遇雷雨、暴風、大雪、霧等惡劣天氣、用電高峰期等應加強巡視檢查。5.4.

2 巡視檢查精力要集中,對所有電氣裝置要做到:看、聽、嗅、想,發現問題及時記入巡檢記錄中,並向班長及有關人員匯報。5.

4.3 巡視高壓裝置時,應遵守帶電裝置規定的安全距離,禁止越過遮欄巡視。5.

4.4 巡視高壓裝置、進入高壓室時,應隨時將門關好,防止小動物進入室內。5.

4.5 配電室室外電力線路(母線槽),每月要進行一次巡視並記錄。5.

4.6 巡視線路時,均應視為帶電。當尋找接地故障時,應有防止跨步電壓的措施。

5.4.7非配電室人員進入配電室時,應由操作人員隨同,除巡視外,不得觸動執行裝置,操作人員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擅自對執行裝置進行操作示範。

6、事故的處理、報告規程6.1 事故和障礙發生後,應立即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裝置損壞及引**災時,操作人員可直接操作,事後報告領導。6.

2 事故和障礙發生後,對事故和障礙的現場和裝置損壞情況,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並認真記入事故(障礙)記錄。對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6.

3 事故和障礙發生後,需要緊急恢復執行或進行搶修者,必須經有關部門或領導同意,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和障礙現場,不得任意變動。6.4 發生人身觸電**、主要電氣裝置損壞以及本部自身原因引起的跳閘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一天內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7、停送電工作制度

7.1停電操作時,應首先依次對各低壓配電櫃操作,再進行高壓配電櫃進行操作。

7.2停電結束,需對配電室送電時,應首先進行高壓配電櫃操作,再依次對各低壓配電櫃進行操作。8、電氣裝置的檢查和預防性試驗8.

1 按規定修理週期,對電氣裝置進行小修、項修和大修。檢修標準執行水電部的各類電氣裝置的檢修規程。10、相關檔案

無4. 記錄和**

5. 編制資訊

變配電室管理制度

一 變配電室內所有機電裝置由工程部有關人員負責管理和操作,定期巡視 清潔和維護,並做好相關的巡視 維護記錄。非工程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變配電室,須經工程部主管同意,方可進入,並辦理登記手續 二 變配電室在進行交接時,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待交 完畢後再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三 進入人員不得亂動一切裝...

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確保公司變 變 配電室的用電安全,保障公司生產用電需求,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配 變電室從業人員。三 目錄 變電室安全操作制度 1 變配電室安全值班制度 2 變配電室裝置安全檢修制度 3 工作監護制度 3 電力系統的 兩票三制 和 四不放過 4 工作票制度 ...

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變電所是我公司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警惕性,與變電所無關的人員,未經批准一律不准入內。2 因工作需要或經領導批准允許進入的人員,可在值班人員帶領下進入。但必須填寫出入登記,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3 配電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和乾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與配電室要求不符的雜物,不能幹與工作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