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12 1土建及裝飾施工要求

2022-12-24 04:24:03 字數 3680 閱讀 3091

工程部土建、裝飾工程技術質量要求

(版本 00)

3m etc facility team

2010.12.15

目錄1 土方工程 6

1.1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6

1.1.1 土方開挖 6

1.1.2 土方回填 7

2 模板工程 7

2.1 材料要求 7

2.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7

3 鋼筋工程 10

3.1 材料要求 10

3.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12

4 混凝土工程 13

4.1 材料要求 13

4.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14

5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工程 16

5.1 材料質量要求 16

5.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17

6耐磨硬化+滲透劑混凝土樓地面 19

6.1 材料要求 19

6.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19

7 地磚樓地面 21

7.1 材料質量要求 21

7.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1

8 環氧樓地面 22

8.1 材料質量要求 22

8.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2

9 活動地板(防靜電地板)地面 23

9.1 材料質量要求 23

9.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3

10 pvc地板 23

10.1 材料質量要求 23

10.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3

11 pvc地板 25

11.1 材料質量要求 25

11.2 基層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5

12 屋面保溫層 25

12.1 材料質量要求 25

12.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5

13 屋面防水卷材 25

13.1 材料質量要求 25

13.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6

14 清水砌體勾縫工程 28

14.1 材料質量要求 28

14.2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28

15 門窗 28

15.1 材料質量要求 28

15.2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29

16 吊頂 30

16.1 材料質量要求 30

16.2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31

17 輕質隔牆 31

17.1 材料質量要求 31

17.2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32

18 飾面磚 32

18.1 材料質量要求 33

18.2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33

19 塗料 34

19.1 材料質量要求 34

19.2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35

20 衛生間與清潔間 38

21 木工安裝與油漆 39

21.1 施工範圍 39

21.2 材料質量要求 39

21.3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39

22 電梯井道及機房工程 39

23 室外綠化工程 40

24 鋁板網吸音牆面 40

24.1 材料質量要求 40

24.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40

25 欄杆 41

25.1 材料質量要求 41

25.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41

26鋼結構工程 42

26.1 基本規定 42

26.2 原材料及成品進場 43

26.3 鋼結構焊接工程 46

26.4 緊韌體連線工程 48

26.5 鋼零件及鋼部加工工程 50

26.6 鋼構件組裝工程 53

26.7 鋼構件預拼裝工程 55

26.8 單層鋼結構安裝工程 56

26.9 壓型金屬板工程 58

26.10 鋼結構塗裝工程 60

1 樁基礎

1.1 材料及壓樁裝置要求

1.1.1 品牌及規格:

無指定,按設計要求。

1.1.2 用於3m工程專案的phc預應力管樁,必須滿足以下質量要求,若不能滿足,3m有權要求承包商將材料退場,所有責任由承包商負責。鋼筋混凝土預製樁質量要求

1.1.3 壓樁裝置

承包商必須在沉樁前對壓樁裝置的動力裝置、壓力計量儀表進行檢查,並做試沉樁,對裝置的安全性和壓力計量的正確性做好檢查工作,並記錄。將記錄交給3m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正式施工。

1.2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1.2.1 預製樁樁位的允許偏差

注:h為施工現場地面標高與樁頂設計標高的距離。

1.2.2 壓樁壓力

當設計有壓力要求時,壓樁到設計標高時,讀取並記錄最終壓力,與設計要求壓樁力相比允許偏差控制在±5%以內,如-5%以上,應向設計單位提出,確定處置與否。

1.2.3 樁頂標高

樁頂標高的允許偏差為±50mm。若承包商施工時超出允許偏差,必須通知設計徵詢意見,若需採取額外措施,其責任全部由承包商負責。

2 土方工程

2.1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

2.1.1 土方開挖

1. 挖土標高:土方開挖一般從上往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並設定一定的坡度,以利洩水及邊坡的穩定。如採用機械挖土,深度在5m內,可一次開挖,在接近設計坑底標高或邊坡邊界時應預留20~30cm厚的土層,用人工開挖和修坡,邊挖邊修坡,保證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凡挖土標高超深時,不准用鬆土回填到設計標高,應用砂、碎石或低強度混凝土填實至設計標高。

2. 挖土邊坡值根據土的物理性質確定,參考本專案的地質勘察報告,但邊坡高寬比不得小於1:0.75。

3. 所有開挖的坑、槽必須設定排水措施。當開挖深度超過地下水位,並且採用排水幫浦無法及時排除積水或在開挖範圍內存在砂土時,應使用井點降水措施,具體根據地質報告和設計要求而定。

4. 基坑(槽)驗槽,應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等單位共同赴現場檢驗,並做好驗槽記錄。

5. 開挖出的土方,應堆放在3m指定的棄土區域,不得隨意就近堆放。

6. 所有開挖深度大於2m的基坑四周,均要設定1.2m高的標準腳手架鋼管圍欄。鋼管標以黃黑色環。

開挖深度小於2m的基坑四周,必須設定安全警示帶。進入坑底要有正式的腳手架鋼管搭設的上下通道樓梯。

2.1.2 土方回填

1. 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積水,挖出淤泥,驗收基底標高。

2. 填築厚度及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壓實係數及所用機具經試驗確定。

3. 回填土應從3m指定的棄土區呼叫,按照規範及設計要求進行篩選後進行回填。原則上本專案不需要外購回填土。

3 模板工程

3.1 材料要求

3.1.1 品牌及規格:

工程結構所用模板應採用18mm厚高階九夾板,背楞採用50x100mm木方,支撐採用鋼管和扣件。

3.1.2 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裝置和材料**等條件進行設計。

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不變形,不出現傾覆和失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