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街車庫房屋租賃

2022-11-30 06:15:02 字數 545 閱讀 4687

房屋租賃

出租方(以下稱之為甲方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稱之為乙方身份證: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委託出租房屋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願將坐落在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為

2、租金為元/月。由乙方在每月第5日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季付,押金為多交乙個月房租。

3、乙方自由支配及使用甲方出租房屋,主要用來做庫房。

4、在租賃期間,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繼續有效。

5、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時,應交付違約金壹仟圓整。

6、租賃期間,乙方盡量愛護房屋,甲方不得以弄髒牆壁為由扣除乙方押金。若損壞窗戶、門、水龍頭、電表等,則負責修復或賠償。

7、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並賠償違約金壹仟圓整,且租賃期間,租賃費用不得改變。

8、合同到期後,一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甲方房屋。

9、退租時,甲方將押金如數無息退還於乙方。

出租方簽名:

聯絡**:

年月日承租方簽名:

聯絡**: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