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2022-11-09 11:36:03 字數 454 閱讀 7474

犍為縣勝華煤礦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

告知書同志:

您所在的井下作業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粉塵、雜訊、有害氣體。如果防護不當,這些職業病害因素可能對您的身體造成損害。

針對本崗位的危害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採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並對您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口罩、手套、毛巾、工作服。

一旦發生職業病,本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您提供相應待遇。

當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時,請重新與本單位簽定勞動合同職業危害告知書。請您履行以下義務:

自覺遵守本單位制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按照本崗位的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生產,正確使用職業健康防護設施,認真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健康培訓,定期參加職業健康體檢,發現職業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配合本單位管理部門,避免職業病的發生。

歡迎您隨時提出行之有效的預防職業病的建議。特此告知。

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根據 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 甲方 在與勞動者 乙方 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 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 一 所在工作崗位 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 後果及職業病防護措施 二 甲方應依照 職業病防治法 及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 gbz188 的要求,...

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根據 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 甲方 在與勞動者 乙方 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 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 一 所在工作崗位 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 後果及職業病防護措施 所在部門及崗位名稱 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業禁忌症 可能導致的職職業病防護業病危害...

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根據 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 甲方 在與勞動者 乙方 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 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 一 所在工作崗位 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 後果及職業病防護措施 二 甲方應依照 職業病防治法 及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 gbz188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