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
第三章甲方宣告
第四章乙方宣告及保證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回購債務的有價**。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