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屯鎮原民師工作養老補貼發放匯報材料

2021-11-07 18:52:22 字數 1331 閱讀 3759

麻屯鎮中心校

關於原民辦教師(下方公辦教師)養老補貼發放工作的

匯報材料

各位領導:

麻屯鎮原民辦教師(下放公辦教師)養老補貼階段性發放工作已經結束。按照省市縣有關檔案精神,我鎮認定戶籍在本鎮的民師411人,外縣區委託認定89人,截止2023年8月31日,全鎮已滿60歲且符合認定條件的143名原民師(下放公辦教師)的養老補貼已經發放到位。現把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 召開全鎮原民辦教師(下放公辦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工作會議

根據豫教人【2012】182號、教人【2012】1196號檔案、孟教【2013】39號、麻政【2013】14號等關於原民辦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成立麻屯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中心校,中心校具體負責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的開展。3月15日,在鎮中心校召開全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會議,會議傳達了省、縣和鎮關於此項工作的有關檔案,並對此項工作作出安排。全鎮民師共有500餘人出席會議,並發放表冊600餘份。

二、 個人申請階段

3月16日至4月6日,符合條件的人員向鎮中心校提交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能證明其原民師身份和教齡的有效原始證件、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及有關表冊,並簽名、按手印。共收到申請表冊份。

三、 鎮初審階段

4月7日至4月10日,鎮中心校組織專門人員,分別集中在全鎮8所小學,對申請人的身份和教齡情況進行調查,並形成調查筆錄。4月11日至4月24日,在申請人的任教地學校,對其身份和教齡進行為期兩周的公示。經公示,全鎮民師的身份和教齡均無異議。

然後,把申請人的有關資料提交鎮派出所和綜治辦進行違法犯罪記錄的審查,結果全部通過。最後由鎮中心校確定申請人的身份和教齡,並出具結果確認書。

四、 縣複審階段

4月底,鎮中心校把戶籍本縣外鄉鎮的18名民師的檔案材料轉至相應鄉鎮。

5月中旬,鎮中心校把外縣區委託認定的89位民師的檔案材料經縣教育複審後轉至相應縣區教育局。

6月15日,縣教育局組織專門人員對我鎮民師檔案材料進行複審。複審後,中心校對複審結果進行為期兩周的公示,公示期為6月16日至6月30日。

五、 發放審核階段

8月底至9月初,縣人社保中心和教育局對民師物件中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進行核查,我鎮查出17人,鎮中心校根據省和縣有關檔案精神及教育局的安排,通知這17名申請人,取消其民師補貼的享受資格。至此,我鎮共有394人獲得民師養老補貼資格。

六、 發放階段

10月11日,縣社保中心派專人到鎮中心校發放民師養老補貼,鎮中心校及時通知和安排有關人員(截止2023年8月31日已滿60歲的申請人)共143人到中心校領取存摺,所有存摺已經領取到位,其中3人因資訊錯誤金額尚有出入,情況已上報教育局,等待糾正。

麻屯鎮中心校

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