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溪中學學生校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2021-11-04 01:39:47 字數 834 閱讀 4898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校外活動期間的組織管理,確保活動安全順利地開展,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各部門或班級組織的學生校外集體活動,應制定具體實施計畫,按規定程式向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進行。

2.學校各部門或班級組織的學生校外集體活動,部門負責人和班主任為安全活動第一責任人。

3.在組織校外集體活動前應有針對性地做好學生的安全和紀律教育,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隨意離開隊伍單獨活動。組織學生學習一些必要的校外活動常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並確定專人負責活動的安全問題。

4.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前,必須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學生家長。對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和身體不適的學生不得強制參加,如學生強烈要求參加,需由學生家長簽名認可。

5.要加強學生參加校外活動期間的行為規範教育。做到文明乘車、安全乘車,自覺排隊不要擁擠,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嚴禁私自下河游泳、攀高探險等涉足危險地帶的學生活動。

嚴禁學生攜帶違禁物品。教育學生要注意飲食衛生,注意保管好貴重物品。

6.學生參加校外活動時,帶隊教師要全程關注學生的安全問題,提高責任性。帶隊教師應明確所帶學生人數和家長****,並將帶隊教師的****告知每一名學生。活動過程中,帶隊教師要全程帶好學生。

如需分散活動,應對學生進行合理分組,挑選組織管理能力強的學生擔任組長,並加強巡視管理。

7.制定好學生校外活動應急預案。學生校外活動期間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使事態得到有效控制和解決。同時及時向學校政教處上報情況。

8.學生在社會、公共場所,應注重自己的身份,維護學校的榮譽,遵紀守法,言行、舉止應文明禮貌。

靈溪中學政教處

2023年9月6日

學生校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活動學校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增強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確保學生開展安全有益的活動,根據 中小學校 園 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 校 園 秩序管理若干規定 等檔案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學校在籍學生。第三條學校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 列入教學計畫的集體勞動 ...

校外活動管理制度

一 學生要通過參加各種社會調查活動,參加社會活動,進行社會調查,這是自我教育的良好方式。學生要求開放的思想是進步的思想,教師應該積極鼓勵和支援。調查是科學研究的方法,是嚴肅認真的活動。事前要明確規定調查目的和調查物件,制定計畫和工作步驟,廣泛收集資料,客觀分析資料,尋求科學規律,提出可靠的論證。二 ...

關於學生校外活動及安全的規定

為了規範學生校外活動的組織安排,為了學生的安全,以嚴格的組織紀律保證各項集體活動開展的圓滿順利,完成上級教育局交給的各項活動,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對學校校外活動作如下規定 1 各班 級部 學校組織或參加校外活動不論人員多少,距離遠近,影響範圍大小一律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