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的通知

2021-04-18 08:35:28 字數 902 閱讀 7412

三、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要切實做好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各項工作。

(一)做好備案工作。學校要根據當年應屆畢業生向學校遞交畢業生本人、就業或服務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就業協議」,編制《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備案表》,於每年12月30日前報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做好預算編製工作。學校要根據編制的《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備案表》,於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次年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的預算編製工作,並將預算報至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2006-2023年省屬高校畢業生加入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自願服務西部計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下基層服務專案的服務年限為7年,學校要根據這部分學生補簽的三方「就業協議」,上報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的預算報告。

(三)做好申請指導工作。高校畢業生按協議約定到基層單位就業或服務期滿後,回原畢業高校,提交經就業或服務單位、縣級勞動人事部門審核的《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貸款代償考核表》。

高等學校將《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或《貴州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及《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彙總表》,於每年5月31日前報送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批。

(四)做好審核工作。高等學校對本校畢業學生代償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填寫《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高等學校對其相關資訊進行核實,對貸款學生要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聯絡,對申請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代償本金及利息進行確認,並彙總填報《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彙總表》。

(五)做好資金發放工作。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經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定後,省教育廳於每年7月31日前將專項資金撥付省屬有關高校,高校於每年8月31日前將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或返還給高校畢業生本人。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審核表 新錶

雲南省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審核表 姓名政治面貌學制 所學專業 性別身份證號碼 畢業學校 本人聯絡 民族出生年月 入學時間畢業時間 家庭位址 就業單位詳細名稱 與單位公章一致 就業單位詳細位址就業單位聯絡 在校期間實際交納學費金額 元 院 系 審查意見 在校期間獲得助學貸款金額 元 州 市 縣 ...

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填寫說明

學生獲得代償資格後,所批代償金分三次發放,每年發放一筆。學生資助服務中心會在每年 五 六月份進行一次學生的在職在崗確認,以審核該生是否繼續享有代償資格。學生在收到代償金之後,需向學校提交代償金簽收回執。在代償金陸續發放的三年期間,如遇本人手機號碼 工作崗位 實際工作地點 用人單位人事部門 變更 調任...

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附表1填報日期年月日 附件2畢業生 就業單位與畢業學校三方簽署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範本 畢業生就業單位 畢業學校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 就業協議書 適用於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 含研究生培養單位 的全日制本專科生 含高職 研究生 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和畢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