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澤通追償調單及拒付處理辦法

2021-03-03 23:17:19 字數 1773 閱讀 8954

第三方線下收單業務風險事件指引

部分違規約束型別、調單及拒付處理辦法

一、部分違規約束型別、調單及拒付定義

二、部分違規約束型別處理方法

1、因收單機構未通過中國銀聯開展銀聯卡跨行交易和資金清算業務造成的相關處罰與損失由收單機構承擔;(供參考)

2、。三、調單處理辦法

壹點支付廣東省分公司下級分支機構在為pos特約商戶裝機時,應對特約商戶或收銀員進行簽購單(小票)相關知識培訓:

1、簽購單(小票)為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的交易憑證,簽購單(小票)必須有持卡人簽名;持卡人簽字後,特約商戶或收銀員應將銀行卡背面簽名與簽購單(小票)簽名進行核對,確保持卡者為持卡人本人;

2、特約商戶應保留簽購單(小票)2年以上,以便發卡機構或銀聯隨時調單;

3、如pos機交易未出簽購單(小票),則該筆交易不成立,特約商戶不可根據持卡人收到發卡機構扣款通知,給予持卡人交易物品;原因為發卡機構會在1-15個工作日將扣款返還至持卡人賬戶。

4、如因下級機構在裝機時,未對特約商戶或收銀員作以上相關培訓,未與特約商戶簽訂《特約商戶簽購單相關協議》而引起調單相關的任何損失,一律由下級機構自行承擔,壹點支付廣東省分公司有義務協助下級機構處理問題事件,然不承擔相關事件經濟損失。

5、在收到銀聯要求調單的書面通知後,分支機構跟進特約商戶在要求工作日內完成特約商戶可疑交易的調單工作;在特約商戶回訪期內,分支機構完成轄內所有相關特約商戶的銀行卡交易調單工作,並按照銀聯要求將單據進行歸檔和儲存。

四、拒付處理辦法

因持卡人對某筆交易存在異議,投訴發卡機構表示拒付該筆款項時,下級機構應協助壹點廣東省分公司向特約商戶調取簽購單(小票),並在規定時間內給到相關機構:

1、如特約商戶無法提供簽購單(小票),則壹點支付廣東省分公司將暫時凍結特約商戶該筆金額款項,全力配合銀聯及發卡機構的處理工作;

2、如特約商戶賬戶金額顯示為零或者餘額不足,同時特約商戶亦不肯承擔該筆費用,壹點支付廣東省分公司將採取報警處理。

《特約商戶簽購單相關協議》

一、消費過程

1、首先是收銀員要求持卡人出示身份證,然後要求持卡人出示帶有簽名的卡片;

2、然後收銀員核對持卡人身份證資訊與本人資訊是否一致,是否為持卡人本人, 再核對持卡人所持卡片與身份證資訊是否一致,卡片是否在有效期內。

3、操作卡片在pos終端上做消費刷卡,同時核對卡片卡面卡號資訊是否與pos終端顯示一致。

4、收銀員提示持卡人消費金額,同時提示持卡人輸入卡片密碼,同時提示告知注意密碼輸入的隱蔽性,在輸入卡片密碼正確時要求持卡人做確認。

5、扣款成功後列印簽購單,收銀員出示簽購單要求持卡人在簽購單上做消費確認,持卡人簽名完成後,收銀員核對簽購單簽名是否與卡片背面簽名一致。

6、若核對簽名一致,收銀員將持卡人身份證、卡片以及簽購單持卡人存根交付持卡人,本次消費成功結束。

二、注意事項

1、簽購單(小票)為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的交易憑證,簽購單(小票)必須有持卡人簽名;持卡人簽字後,特約商戶或收銀員應將銀行卡背面簽名與簽購單(小票)簽名進行對比核對,確保持卡人為持卡者本人;

2、特約商戶應保留簽購單(小票)2年以上,以便發卡機構或銀聯隨時調單;

3、如pos機交易未出簽購單(小票),則該筆交易不成立,特約商戶不可根據持卡人收到發卡機構扣款通知,給予持卡人交易物品;原因為發卡機構會在1-15個工作日將扣款返還至持卡人賬戶。

說明:以上內容在為 (填寫特約商戶名稱)裝機時已進行培訓;特約商戶對《特約商戶簽購單相關協議》內容知曉並將按此執行,如後期經營過程中未按《特約商戶簽購單相關協議》內容操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商戶承擔。我司可協助特約商戶處理相關事件,然不承擔該事件的相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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