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居間合同

2021-03-04 09:46:02 字數 1344 閱讀 6172

委託方:

營業執照編號:

居間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就居間方向委託方的專案提供融資業務一事,就居間方的居間服務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居間方為委託方的專案向資金方(下稱:第三人)融資元人民幣事宜提供居間服務,包括為委託方提供機會與第三人進行接洽、談判。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第三人,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融資方面的溝通工作。

第三條委託方義務委託方承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方即應按本合同約定方式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1、第三人一旦與委託方簽訂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借條》《民間借貸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協議)的;

2、雖沒有簽訂借款合同,但委託方實際從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間人履行了居間義務,委託人與第三人達成了其他協議的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按照委託方實際從第三人取得的資金總額的1%向居間方支付居間費用(該居間費用為稅後費用),對此,委託方予以確認,並願意按照該比例支付居間服務費。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一旦符合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委託方應立即足額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第三人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第三人進行協商並簽訂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居間費。  2、如果委託方以其朋友個人或相關企業或在委託方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協議,居間方有權要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第三人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第三人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第三人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委託方的違約責任:委託方未支付居間服務費,居間方可要求委託方按應付全部居間服務費的3倍支付違約金,且委託方願意放棄所有違約金過高的相關抗辯權。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一旦下達,即對雙方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仲裁失敗方還應承擔成功方因此產生的律師費和差旅費,律師費和差旅費按廈門市司法局有關規定的上限計取。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乙份,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委託方居間方:

代表名章(手印):

二0一二年月日二0一二年月日

居間合同 融資居間

居間合同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規定,甲 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 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諮詢服務居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就向投資方融資萬元 大寫整 的相關事宜,委託乙方提供居間 服務,並...

融資居間合同

3 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內容為甲方尋求機會,並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 協助 撮合等服務。4 乙方在 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5 乙方對甲方所融資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6 甲方應配合乙方與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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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人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間人 深圳市安奇克拉投資 住所地 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蓮花路香麗大廈麗梅閣26d 法定代表人 石俊 鑑於 1 乙方系經營創業投資 創業投資諮詢 管理等業務,運營 天使客 股權眾籌平台的公司,甲方繫在 天使客 股權眾籌平台上註冊的創業者會員,需要通過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