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施工圖設計依據已批准的方案或初步設計檔案進行編制,並根據該階段現場條件的最新依據性資料(圖)做正確調整。
1.2 施工圖設計必須做到內容完整,圖面布置緊湊合理,尺寸整齊,字型工整,整潔美觀,按適當比例繪製。
1.3 施工圖應以圖面表示,減少文字說明。當必須用文字說明時應力求簡明、準確、扼要,字句通順,引用做法查有實據,施工圖應該嚴格校審,避免「錯、漏、碰、缺」。
1.4施工圖要全面,正確表達設計意圖,以方便施工,工藝可行為出發點,反映科技進步與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1.5 剖面詳圖一般放在本頁,編號自成系統,如必須另詳其主頁次時,應在剖(斷)線處註明詳細頁數,或在附註中加以說明,方便查閱。
1.6 施工圖除按本規定執行外,尚應遵守國家有關設計深度與製圖規範。
2 封面(見標準模板)
3 目錄(見標準模板)
4 施工設計總說明(見標準模板)
4.1.1設計依據
4.1.2工程概況及設計條件
4.1.3工程技術措施要求
5 設計圖紙
5.1 一般要求
5.1.1圖紙比例
不同圖紙內容比例應符合以下表要求:
圖紙內容常用比例可選用比例
總平面圖圖紙固定採用1:500(圖幅不夠,分割槽表達)
1:200,1:500,1:10001:300
索引圖1:200,1:500,1:1000
放線圖1:100,1:200,1:5001:300
定位圖1:100,1:200,1:5001:300
豎向圖1:100,1:200,1:5001:300
種植設計圖1:50,1:100,1:200,1:5001:300
道路鋪裝及詳圖索引平面1:100,1:200,1:5001:500
建築、構築物、園林小品詳圖1:20,1:50,1:100,1:30
做法詳圖1:5,1:10,1:201:30
園林裝置、電氣圖1:200,1:5001:300
5.1.2 總圖中均應包括以下內容:
用地邊界線、道路紅線;用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築物、構築物(包括地下建築、構築物的表示)的位置、名稱;用地內建築物和構築物以首層平面輪廓表示;道路廣場位置;建築、構築物、園林小品的位置;山石、擋土牆、陡坡、水體、台階、蹬道的位置;比例;指北針;本圖說明。
5.1.3 若總圖較大,無法用常用比例在一張最大的圖中表示,可分幅繪製,應有一張總圖索引,標明分幅線;在每張分圖上也要有分幅線,同時要有分幅示意圖。
5.2 總平面圖
5.2.1 綠地以點填充表示。
5.2.2建築、構築物、園林小品的平面名稱或編號。
5.2.3廣場、停車場、運動場地、道路、無障礙設施、排水溝、擋土牆、護坡。
5.2.4註明主要的工程量。
5.3索引圖
5.3.1 圖中所有要說明的子項、水體、建築、構築物、園林小品等的索引。
5.3.2若工程內容簡單可與總平面圖合併。
5.3.3若工程專案較大還應繪出分幅線和分幅索引。
5.4 放線圖
5.4.1道路中心線交點、轉折點、控制點的定位座標;道牙以雙線表示,標出道路寬度;道路交匯處轉彎半徑。
5.4.2標明廣場定位座標及尺寸線;不同形式的鋪裝應繪出分界線。
5.4.3水池駁岸定位座標。詳細尺寸見詳圖。
5.4.4假山定位座標及控制尺寸。詳細尺寸見詳圖。
5.4.5建築、構築物、園林小品的定位座標。標註總尺寸。詳細尺寸見詳圖。
5.4.6放線系統、原點、網格間距、單位。
5.5鋪裝平面圖、總圖較大則分鋪裝索引總平面圖及鋪裝分割槽詳圖
5.5.1道路及鋪裝形式分割線及做法索引。
5.5.2標註各種鋪裝形式的面材、規格、顏色、品名。
5.5.3統計表,標明各種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
5.6 豎向圖
5.6.1用地四鄰的現狀、規劃道路、水體、地面的關鍵性標高點、等高線。
5.6.2設計地形等高線,控制點標高。
5.6.3建築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構築物控制點標高。
5.6.4道路、排水溝的起點、變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的設計標高、縱坡度。
5.6.5廣場、停車場、運動場地的控制點設計標高;坡度或排水方向。
5.6.6水體駁岸標高、等深線、常水位、最低點標高。
5.6.7花池、擋牆、假山、護坡的頂部和底部關鍵點的設計標高。
5.7種植設計圖
5.7.1 設計等高線,關鍵高程點(特別是山地種植)。
5.7.2標明植物種類、名稱、株行距、群植位置、範圍、數量,表示方法見附錄製圖部分,關鍵植物應標明與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或地上管線的距離尺寸。
5.7.3保留的原有樹木以另外一種圖例按實際冠幅大小繪出,並標註植物的名稱和數量。
5.7.4放線網格,或放線尺寸。
5.7.5若種植比較複雜,可分喬木圖、灌木圖出圖。
5.7.6苗木表應包括:序號、中文名稱、拉丁學名、苗木規格、數量、備註。
5.7.7植物種植說明(見標準模板)
5.8 給水總平面圖:給水管道布置平面、管徑標註及閘門井的位置(或座標)編號、管段距離;水源接入點、水表井位置;詳圖索引號。
5.9 排水總平面圖:排水管徑、管段長度、管底標高及坡度;檢查井位置及編號;檢查井處的設計地面及井底標高;與市政管網的介面處市政檢查井的位置、標高、管徑、水流方向;詳圖索引號。
5.9.1子項詳圖:
各種噴灌取水器位置、型號;水景噴泉配管平面,各管段管徑;幫浦坑位置、尺寸,裝置位置。水池的補水、溢水、洩水管道標高、位置;水池給排水管道相應的檢查井、閘門井等給排水構築物型號和位置。
5.9.2區域性詳圖:裝置間平、剖面圖、系統圖;水景幫浦房、綠化用水水質處理裝置間;水池景觀水迴圈過濾幫浦房;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等。
5.9.3給排水設計說明(見標準模板)
5.10電氣施工圖
5.10.1電氣施工說明(見標準模板)
5.10.2系統圖照明配電系統圖、動力配電系統圖。
系統圖應標註配電箱編號、型號;標註各開關型號、規格、整定值;配電迴路編號、導線型號規格(對於單相負荷表明相別),標明各迴路使用者名稱。
5.10.3 平面圖應標明配電箱、用電點、線路等平面位置,標明配電箱編號、幹線、分支線迴路編號、型號、規格、敷設方式、控制形式。
5.10.4主要裝置表
5.11詳圖
5.8.1區域性放大平面圖:總圖中不能完全明示的細節及子項以區域性放大平面圖表示。內容包括放線、豎向、道路及種植。
5.8.2做法詳圖
5.8.2.1道路、廣場做法詳圖。
5.8.2.2水體平、立、剖圖及做法詳圖。
5.8.2.3建築、構築物平、立、剖面及做法詳圖。
5.8.2.4假山、園林小品平、立、剖面及做法詳圖。
5.8.2.5特別需要的種植詳圖。
5.8.2.6節點詳圖。
07景觀施工圖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4.5 道路廣場設計 a 硬地外輪廓,道路寬度線型控制尺寸均在總平面圖上標明,如總圖比例較小,每塊硬地外輪廓可另行放大畫出,註明總尺寸及細部尺寸 b 道路 硬地標高在豎向設計平面圖上標明,考慮無障礙設計 c 橫剖面設計,標明道路,硬地從表層至基礎層的具體做法 d 區域性設計,標明園路 硬地面層形式,...
施工圖設計深度規定
4.5 建築電氣 4.5.1 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建築電氣專業設計檔案應包括圖紙目錄 施工設計說明 設計圖紙主要裝置表 計算書 供內部使用及存檔 4.5.2 圖紙目錄 先列新繪製圖紙,後列重複使用圖。4.5.3 施工設計說明 1 工程設計概況 應將經審批定案後的初步 或方案 設計說明書中的主要指標錄入...
建築施工圖設計深度規定 2019版
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2008年版 目錄1 總則 2 方案設計 2.1 一般要求 2.2 設計說明書 2.3 設計圖紙 4 施工圖設計 4.1 一般要求 4.2 總平面 4.3 建築 4.4 結構 1 總則 1.0.5 各階段設計檔案編制深度應按以下原則進行 具體應執行第2 3 4章條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