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同濟土木工程培養計畫

2021-03-04 09:16:35 字數 3429 閱讀 1625

一、學制

四年制本科。

二、業務培養目標

培養能在房屋建築、隧道與地下建築、公路與城市道路、鐵路、橋梁、城市軌道、岩土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室內環境控制裝置和公共設施系統等領域的設計、施工、管理、研究、教育、投資和開發部門從事技術和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為學生發展成為本領域的高階技術和管理專家奠定基礎。

三、業務基本要求

本專業學生應掌握土木工程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工程師的基本訓練,具備從事土木工程和建築物環境控制的設計、施工、管理及專案規劃、研究開發的能力。

四、畢業生應獲得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基本的人文科學知識和人文素養,在哲學及方**、經濟學、法學、管理學、文學等方面具有必要的知識,並對其中若干方面有較深入的修習;熟練掌握一門外語;

2.具有較紮實的自然科學基礎,掌握高等數學和工程數學,了解現代物理、化學的基本知識,了解當代科學技術發展的主要狀況和應用前景;

3.掌握工程力學、流體力學、結構工程和岩土工程的基本理論,掌握工程規劃與選型、工程材料、結構分析與設計、地基處理及建築裝置等方面的基本知識,掌握有關工程測量、測試與試驗、施工技術和裝置的基本技能,掌握施工組織、建設專案管理方面的基本內容;

4.具有綜合應用各種手段(包括外語)查詢資料、獲取資訊的初步能力;具有應用語言、文字、圖形和it技術等進行工程表達和交流的基本能力;掌握至少一門計算機高階語言,具有計算機應用、主要測試和試驗儀器使用的基本能力;

5.了解土木工程和建築環境與裝置工程的主要規範;

6.具有進行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的初步能力;經過一定環節的訓練後,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或技術研究、應用開發等創新能力。

五、主幹學科

土木工程。

六、主要課程

工程力學、結構力學、流體力學、土力學、工程地質、基礎工程設計原理、土木工程材料、測量學、混凝土結構基本原理、鋼結構基本原理、施工工程學以及相關的主要專業課程。

七、主要實踐環節

認識實習、生產實習或專業實習、各類課程設計、畢業設計或畢業**。

八、畢業與授予學位

本專業學生須按培養計畫要求修讀所有必修課程和所有實踐環節,並要求滿足各類選修課程的基本規定,總學分最低達到176學分,方可畢業。本專業所授學位為工學學士。

九、教學安排一覽表

見附表一。

十、實踐環節安排表

見附表二。

十一、學時、學分彙總表

見附表三。

十二、課外安排與要求

見附表四。

十三、有關說明

1.課程性質代號

通識教育課程代號a1(必修)、a2(限選)、a3(任選);

基礎課程代號b1(必修)、b2(限選)、b3(任選);

學科基礎課程內學院或專業大類平台課程代號c1 (必修)、c2(限選)、c3(任選);

學科基礎課程內跨學科基礎課程代號d1 (必修)、d2(限選)、d3(任選);

專業特色課程內專業基礎課代號e1(必修),e2(限選),e3(任選);

專業特色課程內專業課代號f1(必修),f2(限選),f3(任選)。

2.各類課程要求

(1)各類課程應選的最低學分要求詳見附表三;

(2)要求通識教育課程(a類課程)不應少於 44 學分。

1)計算機程式語言中《fortran》、《c語言》與《vb語言》三門課程中至少選修一門;

2)全校統一的通識教育任選課程(a3)至少選修10學分,具體選課要求如下:

通識教育任選課程分為如下七類:

(ⅰ)哲學與法學.(ⅱ)經濟與管理.(ⅲ)文學與歷史.

(ⅳ)生命科學與醫學.(ⅴ)工程技術 .(ⅵ)自然科學.

(ⅶ)其它. 要求在七類選修課中至少選三類課程;要求必須選修哲學與法學、文學與歷史選修課各3學分;其它類課程的學分不得超過2學分;不能選修與本專業培養計畫中已列課程內容相近或者重複的課程。參加輔修專業學習所取得的學分可以替代同類選修課學分。

(3)要求基礎課程(b類課程)不應少於 29 學分。

(4)要求專業大類平台課程(c類課程)不應少於 34學分。

(a)《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結構力學與應用軟體》、《計算機軟體開發技術》、《多**技術與應用》、《資料庫技術與應用》、《彈性力學中的有限元》六門課程中至少選修二門課程;

(b)《彈性力學》、《水力學》兩門課程中至少選修一門,優先選修《彈性力學》。

(5)要求跨學科基礎課程(d類課)不應少於 2 學分。

《環境概論》、《資源與環境》、《資訊理論基礎》、《材料概論》四門課中至少選修一門課。

(6)要求專業基礎課程(e類課程)不應少於11.5 學分。

(7)要求專業課程(f類課程)不應少於19學分。選課要求如下:

1)本專業各課群學生必須主修乙個專業課群組的專業課,必修完其全部核心課程(限選課f2)和相應專業課群組中的實踐環節;各課群組的專業限選課f2不應少於12學分,任選專業課f3不應少於7學分。

2)必須在學院推薦的跨課群專業課程組中或非主修課群組中選修至少2門課程,但不能選修與已學課程內容相近或者重複的課程,該兩門課程稱為跨課群組課程,屬f3類課。

學院推薦的跨課群專業課程組如下:

房屋工程(非建工、非防災課群組的跨課群組課程)

地下工程(非地建課群組的跨課群組方向課)

岩土工程(非岩土課群組的跨課群組課程)

橋梁工程(非橋梁、非道路課群組的跨課群組課程)

道路工程ⅰ(非道路課群組的跨課群組課程)

鐵道與城市輕軌工程(非軌道課群組的跨課群組課程)

水利工程

3)任選專業課(f3課程)除滿足上述第2)條規定外,還可在主修課群組內的f3及其它課群組的f2和f3中選課,但不能選修與已學課程內容相近或者重複的課程。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建議不進入專業課程學習:

高等數學b(上)、高等數學b(下)、普通物理b(上)、普通物理 b(下)、概率論、線性代數、工程力學ⅰ、工程力學ⅱ、結構力學(上)、結構力學(下)10 門課程中有累計4門課程或累計14個學分的課程未獲得合格者;

專業大類平台課及專業基礎課(c+e類課程)累計合格學分不足32學分者。

(8)各課群方向的實踐環節的總學分要求見表1:

表1 各課群組的實踐環節總學分

(9)畢業要求的總學分中除各類課程學分外還包括主修課群組要求的課程設計、實習和畢業設計(**)的學分。

(10)主修課群組中f2和f3課程有1/3未取得合格學分者建議不進入畢業設計(**) 階段。

(11)至少選學三門雙語課程,所開雙語課程如下:

土木工程概論、結構力學ⅰ、測量學、混凝土結構基本原理、結構力學ⅱ、工程地質、鋼結構基本原理、建築混凝土結構設計、建築鋼結構設計、建築結構抗震、組合結構、木結構、地下建築結構、隧道工程、土動力學與基礎抗震、樁基設計與計算、纜索承重橋、交通工程、軌道工程、鐵路路基、暖通空調、空氣潔淨技術。

(12)其它選課規定:

每學期所選課程(不含實踐環節)建議不應少於14學分,也不應多於28學分。

(13)在校期間至少聽兩次科技報告會。

(14)在校期間至少參加一次課外實踐活動(包括參加創新基地、設計競賽、實驗室工作、工程研究或設計工作)。

土木工程專業培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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