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審單標準操作指南

2021-03-04 07:57:04 字數 4784 閱讀 2463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行出口審單業務操作,提高出口審單崗位人員的業務技能,根據ucp600及isbp681等最新國際慣例及我行相關業務規定,結合出口審單操作的特點,特指定本操作指南,供相關業務人員參考。

一、接單

收到受益人提交到我行櫃檯的信用證項下交單後,首先需檢視公司交單聯絡單上是否加蓋公章,是否留有聯絡人**及聯絡人,標註的單據份數與實際提交的單據份數是否吻合、信用證正本及修改書是否完整等內容。

二、 審單步驟

(一)、審核單據開始後,將信用證、修改書及單據依次排好,做好審單準備。信用證及修改書放在左邊,如有修改書則根據修改次數將最新的修改書依次放在信用證的最前面;單據則放在右邊以便進行核對。

(二)、單據的排列順序依次為匯票、發票、箱單、產地證/gsp form a、海關發票、紡織品出口許可、質量/數量檢驗證明、受益人證明信、船公司證明、裝船通知書、傳真收據、保單、運輸單據正本及或副本等。

(三)、審核單證時,首先要檢視信用證有無修改書,如有則應先從修改書看起,核對修改書的要求,如:有無修改裝效期、金額、交單期等內容,可在原證相應的位置予以標註;然後再從原信用證開始,逐條審核信用證列明的條款依次與相應的單據進行核對,將信用證從頭至尾通讀一遍,完成信用證與單據之間的縱向審核,如果信用證規定了多種貨物及數量,需對每種貨物的出單數量及裝運時間在信用證上進行批註。縱向審核完成後,再以發票為中心,按照單據順序依次進行單單之間的核對,最終完成全套單據的審核。

(四)、審單時應同時填寫審單記錄卡:證通號,議付日期,單據套數,付款期限,索匯方式,寄單方式,有無通知電,押匯業務標識,有關減加金額,是否逢假順延,單據份數,發票號碼,總金額,船名,船期,審單時發現的問題等。審單記錄卡既是審單人員在系統裡輸入業務資訊的依據,更是該筆業務最原始、最全面的記錄,所以一定要填寫完整,以備日後查考。

三、主要單據審核要點

1、匯票

(1) 匯票編號由出票人自行編號填入,一般以相應的發票號兼作匯票號,以便查考;

(2) 出票條款是否完整正確(信用證號碼、開證行、開證日);

(3) 期限按照信用證要求繕制,如匯票期限為板期xx天時,要註明裝運日期或到期日,如果信用證要求匯票的票期為提單日後60天,而提單日為2023年7月12日,則匯票期限可用下列任一方式表明:

i「提單日2023年7月12日後60日」;或

ii.「2023年7月12日後60日」或,

iii "提單日後60日",並且匯票表面的其他地方表明"提單日2023年7月l2日」或

iv 在出票日期與提單日期相同的匯票上標註"出票後60日」或

v "2023年9月l0日",也就是提單日後的60日.

(4) 受款人(to order of)處可填寫我行或受益人名稱;

(5) 匯票金額大小寫及幣別要一致,不得塗改;

(6) 付款人按照信用證要求繕制;

(7) 出票人名稱和信用證規定的受益人名稱要一致,並由其授權人正式簽字或蓋章;

(8) 出票日期不得遲於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或出運日(如信用證包含正本運輸單據所顯示的發運日)起21天,無論如何,最晚不得遲於信用證的交單有效期及bp面函的日期。

(9) 如有必要,匯票必須背書;

(10) 匯票如有修改和變更,必須在表面看來經出票人證實;

2、發票

(1)、信用證要求"發票"而未做進一步定義,則提交的任何形式的發票都可以接受(如商業發票、海關發票、稅務發票、最終發票、領事發票等)。但是"臨時發票"、預開發票"或類似的發票是不可接受的,除非信用證另有授權,當信用證要求提交商業發票時,標為"發票"的單據是可以接受的;

(2)、受益人名稱必須是信用證中所具名的。位址無須與信用證或其他規定單據中所載相同,但必須與信用證中規定的相應位址同在一國。聯絡細節(傳真、**、電子郵件及類似細節)作為受益人位址的一部分時將被不予理會。

(3)、必須以申請人為抬頭。位址無須與信用證或其他規定單據中所載相同,但必須與信用證中規定的相應位址同在一國。聯絡細節(傳真、**、電子郵件及類似細節)作為申請人位址的一部分時將被不予理會。

(4)、貨物描述必須與信用證規定的一致。發票中的貨物描述必須反映實際裝運的貨物。例如,信用證的貨物描述顯示兩種貨物,如10輛卡車和5輛拖拉機,如果信用證不禁止分批裝運,而發票表明只裝運了4輛卡車,是可以接受的.

列明信用證規定的全部貨物描述,然後註明實際裝運貨物的發票也是可以接受的

(5)、如果**術語是貨描的一部分,或與貨物金額相連表示,則發票必須顯示,而且如有**術語的**,則必須表明相同的**;(如cif singapore incoterms 2000),費用和成本必須包括在信用證和發票中標明的**術語所顯示的金額內,不允許任何超出該金額的費用或成本。

(6)、必須表明貨值。所列的單價(如有)和幣別須與信用證一致。必須顯示信用證要求的折扣或扣減。還可顯示未規定的與預付款或折扣等有關的扣減額;

(7)、不得表明溢裝(第39條(b)款規定的除外),或信用證未要求的貨物,即使表明免費;

(8)、信用證要求的貨物數量可以有5%的溢短裝幅度。但如果信用證規定貨物數量不得超額或減少,或此數量是以包裝單位或個數計算時,不適用此條。貨物數量在5%幅度內的溢裝並不意味著允許支取的金額超過信用證金額;

(9)、如信用證禁止分批裝運,只要貨物全部裝運,且單價(如有)沒有減少,則發票金額有5%的減幅是可接受的。如信用證未規定貨物數量,發票的貨物數量即可視為全部貨物數量;

(10)、 如果信用證要求分期裝運,則每批裝運必須與分期裝運計畫一致;

(11)、顯示的貨物數量、重量和尺寸不得與其他單據顯示的同種數值相矛盾;

(12)、要有發票號,除非信用證要求或發票含有證明內容,無需簽字或標註日期;

(13)、應有體現信用證所規定的裝運路線;

(14) 、可註明嘜頭

(15)、信用證要求表明和證明的內容不得遺漏;

3、箱單或重量單

無論單據名稱如何,或者無論標註單據名稱與否,只要單據包含了裝箱或重量細節,滿足了單據功能,即為滿足信用證要求;

(1) 信用證要求顯示的包裝條件是否顯示;

(2) 載有的資料如:貨物體積、毛重、淨重、包裝數量、信用證號等與其它單據要一致;

(3) 如信用證要求「裝箱單和重量單」,當提交兩份單獨的「裝箱單」和「重量單」或提交兩份正本「裝箱和重量聯合單據」時,只要該聯合單據同時表明裝箱和重量細節,即視為符合信用證要求;

4、產地證(gsp form a)

填寫要根據信用證要求,重要的欄目不能空項,如第1、2、3、6、7、9、10、11、12欄,第12欄日期不得晚於第11欄日期,第三欄裝運方式及路徑一定要與信用證要求一致;第12欄不能漏注進口國名稱;如規定標註生產廠家的名稱位址等需予以標註。

(1)、所有經簽署、註明日期的證明貨物原產地的單據

(2)、出具人應是信用證規定的人。但是,如果信用證要求原產地證明由受益人、出口商或廠商出具,則由商會出具的單據是可接受的,只要該單據相應地註明受益人、出口商或廠商。如未規定出具人,則由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出具的單據都是可接受的。

(3)、貨描與發票的貨物相關聯。可使用統稱,或通過其他援引表明其與要求的單據中的貨物相關聯。

(4)、收貨人的資訊,如果顯示,則不得與運輸單據中的收貨人資訊相矛盾。但是,如果信用證要求運輸單據作成「憑指示」、「憑託運人指示」、「憑開證行指示」或「貨發開證行」式抬頭,則原產地證明可以顯示信用證的申請人或信用證中具名的另外一人作為收貨人。如果信用證已經轉讓,以第一受益人作為收貨人也可接受。

(5)、原產地證明可以顯示信用證受益人或運輸單據上的託運人之外的另外一人為發貨人/出口方。

5、加拿大海關發票

凡與商業發票相同的專案,兩者內容必須完全一致(如:嘜頭、品名、數量、金額等);逐欄審核,其中「vendor」欄填賣方名稱,一般是出口單位名稱, 「other reference」填合同和訂單號,第20欄「originator」填賣方單位負責人名字及位址;第2欄日期為裝運日期;第7欄填寫貨物產地。

6、檢驗證明、受益人證明、裝船通知

(1) 檢驗證明簽發日期不能早於檢驗日期;

(2) 檢驗證明顯示的檢驗貨物數量要合理,不能少於所出的貨物數量;

(3) 受益人證明日期要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內容,要合情合理,合乎邏輯。如:要求裝船日後發生的事件,證明的日期不能早於裝運日;為了使其和其它單據保持關聯所引註的信用證號、發票號、提單號等要一致;

(4) 受益人宣告宜註明日期;

(5) 證明傳送傳真單據要求提供傳真收據時,不可缺少;

(6) 裝船通知顯示的資訊符合信用證及其它相關單據要求;

證明類檔案需核對是否簽字。

7、保單

(1) 保險單據必須在表面上看來是由保險公司、保險商或其**人或代表出具並簽署。如保險單據表面有要求或信用證條款要求,所有正本必須表面看來已被副籤;

(2) 如果保險單據在保險經紀人的信箋上出具,只要該保險單據是由保險公司或其**人或代表,或由保險商或其**人或代表簽署,該保險單據可以接受。保險經紀人可以作為具名保險公司或具名保險商的**人進行簽署;

(3) 險別必須符合信用證規定。即使信用證列明了應投保的險別,保單也可以援引任何除外條款。如果信用證要求「一切險」,則只要提交任何帶有「一切險」條款或批註的保險單據,即使該單據宣告不包括某些風險,也符合信用證要求。

如果保險單據標明投保(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a),也符合信用證關於「一切險」條款或批註的要求;保險單據必須表明保險責任至少覆蓋從信用證所規定的貨物裝運、發運或接受接管地到卸貨或最終目的地之間的路程;

(4) 出具日期不得晚於貨物在信用證規定的地點裝船、發運或接管(如適用的話)的日期,除非保險單據表明保險責任最晚於貨物在信用證規定的地點裝船、發運或接管(如適用的話)之日起生效;

(5) 載有有效期的保險單據必須清楚地表明該有效期限是關於貨物裝船、發運或接管(如適用的話)的最遲日期,而不是保險單據項下提出索賠的期限;

(6) 保險單據必須按信用證使用的幣種,並至少按信用證要求的金額出具。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投保金額的最低比例,則最低投保金額必須是cif價之金額的110% 或cip價之金額的110%。ucp沒有規定任何最高比例;

審圖意見回覆單

對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意見的回覆單 專案名稱 編號 b 2014 23專業 建築序號 回覆內容 一 二12 本表審查意見為違反強制性條文和13號部令規定的其他問題通用圖紙意見 同意修改衛生間大樣。已修改,詳見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說明專篇js 02a。該總圖已通過,具體詳園林圖紙。消防車道轉彎半徑修改為9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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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冷卻系統 1 冷卻盡量採用大的管徑 如能用 10 就必須用 10 不能用 8 2 冷卻管端部沉孔和鏍紋孔必須同心,而且不能鑽歪.3 管接頭在側面時,不需沉孔.4 模具上須標明 in out 並定義好編號.5 防水圈用hasco標準 以上既是出口到歐美國家模具的一些基本要求,供大家了解.二 精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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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 pvc板 一 外觀 1 顏色嚴格按照客戶要求 如有樣板,則與樣板顏色基本一致 同批板材顏色基本一致,不同批的同一客戶的板材不允許有明顯的色差存在。2 板麵光滑 光亮 平整,無裂紋 劃傷,無明顯的雜質和未分散的輔料,斷面及內部不得有氣孔。3 板麵不允許有明顯的波紋和條紋。4 不允許有直徑超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