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辦法

2021-03-04 01:43:02 字數 1924 閱讀 2795

遼寧大唐國際新能源****職業

第一條為了做好公司職業衛生監測工作,提高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確保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監察部在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對公司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和監督檢測,建立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第三條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週期的確定應符合gbz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取樣規範》等規範要求,由安全生產部聯絡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識別、檢測和評價。所有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高毒物質至少每季度檢測一次。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第四條安全監察部應有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管理工作,監督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具的使用情況。

第五條安全監察部應根據職業衛生服務機構確定的職業危害檢測點,繪製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分布示意圖。

第六條對於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檢測地點或崗位,應該適當增加檢測次數。

第七條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第八條當作業場所、生產過程、裝置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開展辨識評估。

第九條安全監察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作業場所及時整改。

第十條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雜訊、熱輻射、電離輻射、六氟化硫等危害因素。

第十一條安全監察部應及時將監測、檢測與評價的結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檢測地點、檢測日期、檢測專案、檢測結果、職業接觸限值、評價等。

第十二條安全監察部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提出的問題組織整改工作,各項問題都要落實責任人。對跑、冒、滴、漏引起的現場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必須採取有力的防護措施,並及時消除,杜絕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對暫時不能整改或整改後不能達標的作業場所,應立即停止作業,在治理達標後方能開始作業。安全生產部對暫時不能整改或整改後不能達標的問題,應專題報告公司立項進行整改。

第十四條對檢修期間的密閉空間、受限空間、粉塵、焊接等作業場所要進行重點監督管理,提前對作業點進行檢測。

第十五條安全監察部應將檢測結果整理後存入公司職業衛生檔案,並對檢測結果資料及時分析,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參照。

第十六條安全監察部應制定年度檢測、評價計畫和經費預算,檢測、評價費用列入職業病防治經費開支。

第十七條本管理辦法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第一條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衛生部《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目的: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山西新能源公司各生產部門(風電場)。

第四條公司各生產部門(風電場)要安排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檢測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部報告和向勞動者公布,

第五條具體內容:

1.配備有毒有害氣體監測裝置,對配電室、密閉空間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做好詳細記錄。

2.監測人員每天對監測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有超標現象立即查明原因,編制相應處理措施進行預防。

3.每月對監測資料進行彙總,並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和生產副總經理簽字後,建檔備案。

4.生產部門(風電場)檢測人員對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將相關資料填寫至現場管理牌闆上,並匯報生產部門(風電場)安全主管做相關記錄。

5.每月由生產部門(風電場)安全主管組織人員對風機作業點進行一次雜訊檢測,並做好相關及記錄。

第六條對檢測發現的存在超標現象的地點必須編制防治措施進行治理。

第七條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表必須經過生產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審核後報公司安全生產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部制定並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山西森潤煤化 一 安環科負責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管理,在其科內設專職管理人員1名,負責制定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計畫並按計畫組織實施。安環科和專職人員負責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所在省內 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監測工作。安環科負責監督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工件的開展並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範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全面地評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程度,並通過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和加強個體防護以實現保護員工身心健康,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和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 2012 總局令第47號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有害作業場所對危害因素的...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和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 總局47號令相關制定本制度。為規範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全面地評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程度,並通過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和加強個體防護以實現保護員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適用本公司有害作業場所對危害因素的監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