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門式規範

2021-03-04 01:37:20 字數 3588 閱讀 7619

3.連牆件宜垂直於牆面,不得向上傾斜,連牆件埋入牆身的部分必須錨固可靠;

4.連牆件應連於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7.3.4加固件、連牆件等與門架採用扣件連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扣件規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並不得小於40n·m;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於100mm。

7.3.5腳手架應沿建築物周圍連續、同步搭設公升高,在建築物周圍形成封閉結構;如不能封閉時,在腳手架兩端應按本規範第

6.5.2條增設連牆件。

7.4驗收

7.4.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按本規範第7.3節和本規範第7.4.5條的規定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7.5 拆除

7.5.1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並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7.5.2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7.5.3拆除腳手架時,應設定警戒區和警戒標誌,並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7.5.4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後裝先拆、先裝後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進行:

1.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後下、先外後裡的順序進行,最後拆除連牆件;

3.在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兩步,當必須超過兩步時,應加設臨時拉結;

4.連牆杆、通長水平杆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5.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定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並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6.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線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並放室內堆存;

7.拆卸連線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後開始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8. 安全管理與維護

8.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8.0.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並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於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8.0.2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8.0.3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幫浦、幫浦管及起重裝置等。

8.0.4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及施工作業。

8.0.5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

1.交叉支撐,水平架;

2.連牆件;

3.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杆、掃地杆、封口杆等等;

4.欄杆。

8.0.6作業需要時,臨時拆除交叉支撐或連牆件應經主管部門批准,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交叉支撐只能在門架一側區域性拆除,臨時拆除後,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下層面應滿鋪水平架或腳手板。作業完成後,應立即恢復拆除的交叉支撐;拆除時間較長時,還應加設扶手或安全網;

2.只能拆除個別連牆件,在拆除前、後應採取安全措施,並應在作業完成後立即恢復;不得在豎向或水平向同時拆除兩個及兩個以上連牆件。

9模板支撐與滿堂腳手架

9.1一般規定

9.1.1門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撐和滿堂腳手架時,結構、構造設計應根據荷載、支撐高度、使用面積等作出,並列入施工方案中。

9.1.2門式腳手架用於模板支撐時,荷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組合鋼模板技術規範》(gbj214)中有關規定取值,並進行荷載組合。門式腳手架用於滿堂腳手架時,荷載應按實際作用取值,門架承載力應按本規範第5.2.1、第9.1.4和第9.1.5條規定進行計算。

9.1.3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的基礎做法應符合本規範第6.8節要求,當模板支撐架設在鋼筋混凝土樓板、挑台等結構上部時,應對該結構強度進行驗算。

9.1.4可調底座調節螺桿伸出長度不宜超過200mm。當超過200mm時,一榀門架承載力設計值,即本規範(5.2.1/5)式nd應根據可調底座調節螺桿伸出長度進行修正:伸出長度為300mm時,應乘以修正係數0.90,超過300mm時,應乘以修正係數0.80。

模板支撐架的高度調整宜以採用可調頂托為主。

9.1.5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構造的設計,宜讓立桿直接傳遞荷載。當荷載作用於門架橫桿上時,門架的承載能力應乘以折減係數:當荷載對稱作用於立杆與加強杆範圍內時,應取0.9;當荷載對稱作用在加強杆頂部時,應取0.70;當荷載集中作用於

橫桿中間時應取0.30。

9.2模板支撐

9.2.1門架、調節架及可調托座應根據支撐高度設定,支撐架規範圖9.2.3的構架形式支撐。

9.2.4門架用於樓板模板支撐時,門架間距與門架跨距應由計算和構造要求確定,門架可按照本規範第9.3.4條設定水平加固杆;樓板模板支撐較高時(大於10m),門架可按照本規範第

9.3.5條設定剪刀撐。

9.2.5門架用於整體式平台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架應設定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作滿足吊運要求的可靠連線。

9.3滿堂腳手架

9.3.1門架的跨距和間距應根據實際荷載經設計確定,間距不宜大於1.2m。

9.3.2交叉支撐應在每列門架兩側設定,並應採用鎖銷與門架立桿鎖牢,施工期間不得隨意拆除。

9.3.3水平架或腳手板應每步設定。頂步作業層應滿鋪腳手板,並應採用可靠連線方式與門架橫樑固定,大於200mm的縫隙應掛安全平網。

9.3.4水平加固桿應在滿堂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設定,並應採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9.3.5剪刀撐應在滿堂腳手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定,剪刀撐寬度不應大於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9.3.6滿堂腳手架距牆或其他結構物邊緣距離應小於0.5m,周圍應設定欄杆。

9.3.7滿堂腳手架中間設定通道時,通道處底層門架可不設縱(橫)方向水平加固杆,但通道上部應每步設定水平加固杆。通道兩側門架應設定斜撐桿。

9.3.8滿堂腳手架高度超過10m時,上下層門架間應設定鎖臂,外側應設定拋撐或纜風繩與地面拉結牢固。

9.3.9滿堂腳手架的搭設可採用逐列逐排和逐層搭設的方法,並應隨搭隨設剪刀撐、水平縱橫加固杆、拋撐(或纜風繩)和通道板等安全防護構件。

9.3.10搭設、拆除滿堂腳手架時,施工操作層應鋪設腳手板,工人應繫安全帶。

9.4搭設與拆除

9.4.1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在安裝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並進行抄平。

9.4.2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組裝完畢後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附錄a門架、配件質量分類

a.1門架及配件質量類別及處理規定

a .1.1門架及配件可分為a、b、c、d四類,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a類:有輕微變形、損傷、鏽蝕。經清除粘附砂漿泥土等汙物、除鏽、重新油漆等保養工作後可繼續使用;

2.b類:有一定程度變形或損傷(如彎曲、下凹),鏽蝕輕微。應經矯正、平整、更換部件、修復、補焊、除鏽、油漆等修理保養後繼續使用;

3.c類:鏽蝕較嚴重。應抽樣進行荷載試驗後確定能否使用,試驗按現行行業標準《門式鋼管腳手架》(jgj76)中第6節有關規定進行。

經試驗確定可使用者,應按b類要求經修理保養後使用;不能使用者,則按d類處理;

4.d類:有嚴重變形、損傷或鏽蝕。不得修復,應報廢處理。

門式腳手架安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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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水平加固杆 剪刀的撐安裝 1.水平加固杆 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並與腳手架的搭設同步進行。2.水平加固桿應採用扣件與門架在立桿內側連牢,剪刀撐應採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五 連牆件的安裝 1.連牆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搭設完畢補作。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處相鄰連牆件以上兩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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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樓外牆 門式腳手 架方案編制人 審核人審批人 編制單位 編制時間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位置 2 工程概況 3 工程特點 4 工程難點 二 編制依據 三 施工計畫 1 施工進度計畫 2 材料安排計畫 四 施工工藝技術 1 方案選擇 2 裝置材料選型 3 腳手架架體的基本構造與布置 4 施工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