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裝安全技術措施

2023-02-12 06:33:04 字數 3948 閱讀 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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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中電建路橋集團漢中興元新區棚改及文化旅遊設施建設專案總承包部

一、編制依據

《建築安裝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建築構建質量驗收標準》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建設地點位於陝西省西南部漢中興元新區開發區,漢中市東北部(距漢中市約5.5km),興元湖公園東側。工程緊鄰g316國道,外部交通方便。

本工程包括東翼第二安置住宅小區及室外配套工程、兩街工程、梁中路、惠府路、西翼安置區和翠平西路工程。

其中梁中路全長約2443.87m,斷面紅線寬度40m,設定小橋兩座;惠府路全長約2129.4m,斷面紅線寬度40m,設中橋兩座,箱涵一座;翠平西路全長約2129.

4m,斷面紅線寬度40m。

三、 教育、意識與能力培訓

1)凡從事電氣、起重、焊接、火焰切割及車船駕駛員等特種作業職工,必須接受特種作業安全培訓,通過考試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者才能上崗操作。

2)從事一般工種作業的職工,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新員工在上崗前,應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員工在轉崗或執行新工藝、使用新裝置前,對其進行專業培訓。

四、 起重吊裝作業安全防護具體要求

1)現場施工應為起重吊裝作業提供足夠的工作場地,清除或避開起重臂起落及迴轉半徑內的障礙物。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訊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訊號進行作業,當訊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2)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對現場工作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臨邊防護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防止發生機械傷人、破壞設施、結束通話高低壓線路以及發生傾覆等嚴重安全事故。

3)起重吊裝作業現場應有交通指示標誌,在公路輔道上或交通頻繁的路口實施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4)起重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起重效能作業,不得超載。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

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

5)起重機(含電葫蘆)起吊重物應綁紮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應使用吊籠柵欄固定後方可起吊。起吊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後,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紮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起吊,易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

6)起吊重物時嚴禁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採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並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檢修。突然停電時,應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7)起重吊裝作業工作結束或下班停機以及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作室,都必須取下啟動鑰匙,鎖好車門,防止他人亂動出現意外。

8)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鋼絲繩製造廠的簽發的產品技術效能和質量的證明檔案。當無證明檔案時,必須經過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格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鋼絲繩與捲筒應連線牢固,放出鋼絲繩時,捲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使用編結的鋼絲繩,其編結部分在執行中不得通過捲筒和滑輪。

9)鋼絲繩採用編結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並不應小於300mm,其編結部分應捆紮細鋼絲。當採用繩卡固接時,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格、數量應符合下表的規定。最後乙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於140mm。

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繩卡初次固定後,應待鋼絲繩受力後再度緊固,並宜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作業中應經常檢查緊固。

10)起重用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係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向轉動的捲筒上纏繞鋼絲繩時,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鋼絲繩塗抹潤滑脂,必須在停止運轉後進行。

11)現場使用吊索具必須滿足規範要求,確保安全可靠,並保證正確使用。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機具裝置、大模板等大件時,必須使用卡環。

12)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嚴禁補焊。當出現下列的情況之一時應更換: ①表面有裂紋、破口②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10%④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⑤心軸(銷子)磨損超過直徑3%~5%。

13)起重機械裝拆必須有方案並需審批,裝拆單位和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和資格,並按規定作好全過程監控和管理。起重機械必須在安裝驗收合格並取得使用許可證後方可投入使用,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14)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必須由專業隊伍進行,超重工訊號工必須持證上崗,掛鉤工保持相對固定,並熟悉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規程。起重吊裝作業前應根據甲方施工方案要求,確定施工作業區域,設定警示標誌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吊裝半徑與高低壓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五、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5.1起重機司機

1)起重機司機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方准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裝置。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執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訊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訊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訊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公升降。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台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公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紮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於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杆。

9)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0)停工或休息時,不准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1)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並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5.2指揮人員

1)指揮訊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訊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訊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訊號要明確,不准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稜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後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採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令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六、 起重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訊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動物件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器具有**性物品不吊;

8)帶稜角快口物件尚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

6.1定義

1)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2)墜落高度基準面

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高度基準面。

3)異溫高處作業

在高溫或低溫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高溫是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其氣溫高於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2℃及以上時的溫度。低溫是指作業地點的氣溫低於5℃。

起重吊裝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基礎周圍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實 施工現場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待吊裝的裝置是否符合吊裝要求 施工用電是否能夠保證供給 了解人員分工和指揮系統以及天氣情況 其它的準備工作如保衛 救護 生活 接待等是否落實。經檢查後確認無誤,方可下達起吊命令,施工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後,仍須再對本崗位進行檢查,經檢查無誤時,方可待...

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起重吊裝工程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先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安全帶 gb6095 的有關規定。2 建築施工過程中,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築物進行封閉 或採取臨邊防護措施。3 建築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築物的各種孔洞蓋嚴並固定牢固。4 ...

5 2起重吊裝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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