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注意的問題

2023-02-12 05:18:06 字數 2123 閱讀 3355

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應當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強制措施涉及對行政管理相對人財產權利的限制,而該手段實施時,當事人行為是否違法還處在查證階段,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發生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可能性相對較大。提高適用法律的位階,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強制措施的泛化,造成對此類手段的濫用,體現了依法行政的精神。

例如,《行政處罰法》規定,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行政強制法(草案)》則十分明確地將行政強制的設定限定在法律、法規的層次上,其主要內容為:行政強制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屬於***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對涉嫌違法的場所、設施和財物的查封或者對涉嫌違法的財物的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及除對公民人身自由以外的暫時性限制,如對存款、匯款、有價**等的凍結,強行進入住宅以外的行政強制措施。

如果沒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對涉嫌違法的場所、設施和財物的查封或者涉嫌違法的財物的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如果法律已設定行政強制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對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的物件、條件以及方式的範圍予以擴大。如果已經制定了法律,但法律中沒有設定行政強制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增設行政強制。

同時,行政強制措施必須由法律、法規規定的有行政強制措施權的行政機關或者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在實踐中還要注意,有些強制措施,如凍結銀行賬戶,已經被特別法限定在法律規定的層次上才能適用,因此在缺乏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即使有法規規定,也不能作為實施強制措施的根據。採取強制措施的種類、條件、適用物件必須以與違法行為相關的特定法律或者法規規定為限。就我國目前的行政法律制度而言,不存在能夠普遍適用的強制措施,並且在強制措施的種類、適用條件、物件上也可能存在差異,在實踐中要注意加以區別。

在行政監管過程中,每一種強制措施的作出,都必須考慮與所查處的違法行為相關的特定法律或法規的規定。

以下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的有關強制措施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作一簡單的分析。目前規定強制措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主要有《商標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和《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等法規。涉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有查封,扣押(扣留),責令暫停銷售,不得轉移、隱匿、銷毀有關財物和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對違法資金進行凍結等。

在實際執法中,工商機關執法人員須針對違法行為的性質,根據相應的法律或者法規決定採取何種強制措施。例如,在檢查不正當競爭行為時需要對有關商品採取強制措施的,只能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採取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的措施,而不能適用其他法律或法規,採取查封、扣押措施。

要根據個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有必要採取強制措施。法條中的「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強制措施)」所要表達的意思是,即使法律或法規規定了強制措施,也不是指在查處每個案件的過程中都一定要採取強制措施。是否採取強制措施,還要根據個案具體情況決定。

這體現了依法行政的合理性原則。在決定是否採取強制措施時,除了要判斷是否符合法律或法規規定的條件外,還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不採取強制措施是否會對社會公共利益或善意第三人構成危險,是否存在證據極可能被隱匿或滅失,是否存在違法行為有可能逃避處罰等。

當事人對強制措施不服有權申請行政救濟。在以往的實踐中有這樣一種認識,即強制措施是一種從屬於行政處罰的行政行為,當事人對其不服,應當在處罰決定作出後,與行政處罰一併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這樣的好處在於,可以使行政機關集中精力進行案件調查,而不受解決爭議的干擾。

但是,由此導致在作出強制措施時,執法人員往往不告知當事人享有復議和訴訟的權利,延誤甚至妨礙當事人及時尋求和獲得救濟的情形。儘管實施強制措施是行政處罰程式中的乙個環節,但對於當事人利益的影響,確實是可以獨立於程式的行政行為。依照《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給出的復議和訴訟範圍,強制措施完全可以作為乙個獨立的具體行政行為,在當事人知道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因而在作出強制措施時,執法人員有義務告知當事人享有的復議權和訴訟權。

實行強制措施審批制,有助於防範不當實施強制措施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害。正是基於強制措施對當事人的權利有實質性的影響,並且是否有必要採取強制措施需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實施時必須謹慎對待。實行強制措施審批制,旨在防止和減少不當或濫用強制措施的情況發生。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法律、法規對實施強制措施是否規定了必須審批,工商機關在作出強制措施時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至於特殊情況下不能及時履行審批程式應如何處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三十六條作了專門規定。

□強衛民

稅務行政強制措施的依據

一 徵管法 第37條規定 對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 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 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應於應納稅款的商品 貨物 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 分局 局長批准,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的商品 貨物,以拍賣...

論我國行政強制措施的構想

行政強制執行制度是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對於保障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行政權力的有效運作乃至社會秩序 公共利益的維護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於行政強制執行是以強制為主要特徵的,因此,該項制度設定是否合理和必要,執行是否適當也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權利。為此,規範和限制行政強制執行權力成為...

行政強制措施審批表

案由姓名 當事人位址證件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 名稱位址 法人代表人聯絡 序號證據材料 12345 證據名稱 規格數量 性別案件調查人員年齡職業 公民案件調查經過及違法事實 調查人員處理意見 執法人員簽名 年月日簽名 年月日執法機關負責人意見 案件進展情況及延長強制措施期限的建議 案件進展情況 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