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例

2023-02-11 18:15:03 字數 4412 閱讀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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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的要求,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本條件適用於《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鍋爐壓力容器製造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條件由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源條件要求、質量管理體系要求、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要求三部分構成。資源條件要求包括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前者是製造各級別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通用要求,後者是製造相關級別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專項要求,企業應同時滿足基本條件和相應的專項條件。

第四條企業必須建立與製造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並保證連續有效運轉。企業應有持續製造鍋爐壓力容器的業績,以驗證鍋爐壓力容器質量管理體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條企業的無損檢測、熱處理和理化效能檢驗工作,可由本企業承擔,也可與具備相應資格或能力的企業簽訂分包協議,分包協議應向發證機構備案。所委託的工作由被委託的企業出具相應的報告,所委託工作的質量控制應由委託方負責,並納入本企業鍋爐、壓力容器質量保證體系控制範圍。專項條件要求具備的內容不得分包。

第六條企業必須有能力獨立完成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主體製造,不得將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所有受壓部件都進行分包。

第二章鍋爐製造許可資源條件要求

第一節基本條件

第七條提出鍋爐製造許可申請的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在當地**相關部門註冊登記。

第八條鍋爐製造企業必須具備適應鍋爐製造和管理需要的技術力量。

一)應配備鍋爐製造、機械加工、無損檢測、焊接、材料、質量管理等各類工程技術人員。a、b級許可證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的10%,c、d級許可證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數的5%,且不少於5人。其中鍋爐製造企業必須配備足夠數量且能滿足製造需要的鍋爐和焊接專業技術人員。

二)製造鍋爐的各個環節(設計、工藝、材料、冷作、熱加工、機加工、成型加工、焊接、無損檢測、熱處理、壓力試驗、產品檢驗、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等)須相關責任工程師負責。

三)持證無損檢測人員和無損檢測專案、持證檢測專案、持證焊工人數和焊接專案都能滿足實際產品的製造需要。

第九條廠房和和技術設施要求:

一)鍋爐製造車間面積、高度應滿足所申請級別鍋爐產品製造的需要。製造流程應合理布局。鍋爐產品承壓件的焊接必須保證在室內作業完成。

二)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必須有一定的防護措施。

三)對有溫度、濕度要求的焊材的存放處應具***溫、濕度的設施,具有此類焊材在使用前的烘乾和保溫的設施。

四)具有能滿足防護要求和產品需要的射線無損檢測場地,應具有能保證底片沖洗質量和底片儲存的基本條件。

五)具有與所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裝置(無損檢測分包時可不要求)。

六)具有滿足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工裝裝置。

七)主車間起吊能力應能滿足產品製造的需要。

八)具有滿足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鑽孔和彎管裝置。

九)具有滿足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焊接裝置。

十)具有滿足製造要求所必需的檢測平台、檢測工具和水壓試驗裝置。

十一)具有滿足製造需要的機械效能和理化檢驗裝置或***質量能力的分包關係。

十二)具有能滿足製造所申請級別鍋爐產品需要的機械加工裝置(包括管材、板材的切割、沖壓、坡口加工裝置等)。整裝爐的製造企業必須有鍋爐產品最終成型的製造能力。

第十條 ,其中有關製造裝置應與所製造產品相匹配。

第二條專項條件

第十一條 a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具有與製造業相適應的金相、理化試驗室。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試驗室。

3、具有新產品的設計開發能力並有足夠的將圖紙轉化為實際製造工藝的能力。

4、配備有足夠的標準化、計量和專職檢驗人員。

5、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具有rt和ut高階持證人員,rt、ut、mt、pt等方法均具有中級持證人員。無損檢測分包時,上述專案中可不包含rt、ut中級持證人員。

6、持證焊工人數及專案應能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50人.項。

二)製造裝置和工裝要求

1、半自動或自動切割機厚度應能滿足a級鍋爐產品製造的需要。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裝置,包括自動埋弧焊機、氣體保護焊機,手弧焊機等。

3、必須具有以下三類重大裝置中的兩類,若只有其中一類裝置的企業只可申請a級鍋爐部件製造許可證。

1)鍋筒製造裝置。

水壓機或油壓機(能力應不低於1000t);

捲板機(捲板能力一般不小於46mm厚);

鍋筒熱處理裝置。

2)膜式水冷壁製造裝置(包括焊接、平整、成排彎曲裝置)。

3)蛇形管製造裝置和過熱器、再熱器集箱熱處理裝置。

三)檢測和試驗裝置

1、具有滿足a級鍋爐裝置產品製造需要的盡相檢驗裝置。

2、具有長、熱、力、電檢測標準計量裝置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3、具有機械效能試驗裝置、衝擊試樣的交稿裝置和檢測儀器或***質量能力的分包關係。

4、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裝置(包括測厚、射線、超聲波、磁粉、滲透等裝置)。

第十二條 b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應具有足夠的能將圖紙轉化為實際製造工藝的能力。

2、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3、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rt中級應不少於2人項,ut級中級人員應不少於2人項.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ut中級人員應至少各1人項。

4、持證焊工人及專案應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不少於30人項。

二)製造和檢測裝置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沖壓裝置或***質量能力的分包關係。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捲板機(捲板能力一般為20mm~30mm厚)。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於20t。

4、具有足夠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裝置,包括自動埋弧機,氣體保護焊,手弧焊機等。

5、具有機械效能試驗裝置、衝擊試樣的加工裝置和檢測儀器或***質量能力的分包關係。

6、具有符合要求的彎管放樣和檢測平台。

7、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裝置(其中周向**機不少於1臺)和1臺超聲波無損檢測裝置。

第十三條 c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2、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應不少於2名rt中級人員。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中級人員至少有1名。

3、持證焊工人數及專案應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20人項。

二)製造和檢測裝置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沖壓裝置或***質量能力的分包關係。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捲板機(捲板能力一般為12mm~20mm厚)。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於10t。

4、具有足夠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裝置,包括自動埋弧機,手弧焊機等。

5、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至少有礙臺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裝置。

第十四條 d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至少有1名rt中級人員。

2、持證焊工人數及專案應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10人項。

二)製造和檢測裝置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切割、焊接、鑽孔、彎管、捲板及機加工裝置。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成型機械加工裝置。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於5t。

4、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至少有1臺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裝置。

第三章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源條件

第一節基本條件

第十五條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的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營業執照,取得當地**相關的註冊登記。

第十六條具有a1級或a2級或c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企業即具備d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格。如製造的壓力容器設計壓力<10mpa。同時最大直徑<150mm且水容積<25l,則無須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

同樣,製造機器上非獨立的承壓部件殼體和無殼體的套管換熱器、波紋板換熱器、空冷式換熱器、冷卻排管,也無須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製造不規則形狀的承壓殼體應報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決定是否需要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

第十七條壓力容器質保體系人員

壓力容器製造企業具有與所製造壓力容器產品相適應的,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一定資歷的下列質量控制系統(以下簡稱: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一)設計工藝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二)材料質控責任人員。

三)焊接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四)理化質控制責任人員。

五)熱處理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六)無損檢測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七)壓力試驗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八)最終檢驗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第十八條技術人員

壓力容器製造企業應具備適應的壓力容器製造和管理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技術人員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a1級、a2級、c級、和b1級許可證企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的10%,且具有所製造壓力容器產品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式

第八條總局安全監察機構受理的境內製造企業,在同意申請受理時,發函通知該企業所在地省級安全監察機構。第九條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發證部門在申請表上簽署不受理意見並說明理由,將乙份申請表返回申請人。第十條獲得申請受理的製造企業,應按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 以下簡稱 許可條件 中產品質量的有關規定試...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式

第九條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發證部門在申請表上簽署不受理意見並說明理由,將乙份申請表返回申請人。第十條獲得申請受理的製造企業,應按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 以下簡稱 許可條件 中產品質量的有關規定試製相應級別的典型產品 或承壓部件 以備製造許可審查和進行型式試驗 僅適用於有型式試驗要求的產品 第...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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