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幼兒園工作規程 精華版

2023-02-10 18:30:04 字數 4763 閱讀 7396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

第39號

《幼兒園工作規程》已經2023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1-3]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

2023年1月5日

政策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規範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

第三條幼兒園的任務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按照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實施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幼兒園同時面向幼兒家長提供科學育兒指導。

第四條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3周歲至6周歲。幼兒園一般為三年制。

第五條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標是:

(一)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增強體質,促進心理健康,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和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

(二)發展幼兒智力,培養正確運用感官和運用語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進對環境的認識,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求知慾望,培養初步的動手**能力。

(三)萌發幼兒愛祖國、愛家鄉、愛集體、愛勞動、愛科學的情感,培養誠實、自信、友愛、勇敢、勤學、好問、愛護公物、克服困難、講禮貌、守紀律等良好的品德行為和習慣,以及活潑開朗的性格。

(四)培養幼兒初步感受美和表現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條幼兒園教職工應當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第七條幼兒園可分為全日制、半日制、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別設定,也可混合設定。

第二章幼兒入園和編班

第八條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幼兒園對烈士子女、家中無人照顧的殘疾人子女、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等入園,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予以照顧。

第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設定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

第十條幼兒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第十一條幼兒園規模應當有利於幼兒身心健康,便於管理,一般不超過360人。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小班(3周歲至4周歲)25人,中班(4周歲至5周歲)30人,大班(5周歲至6周歲)35人,混合班30人。

寄宿制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酌減。

幼兒園可以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以混合編班。

第三章幼兒園的安全

第十二條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門衛、房屋、裝置、消防、交通、食品、藥物、幼兒接送交接、活動組織和幼兒就寢值守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幼兒園的園舍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建設標準,以及相關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範,定期檢查維護,保障安全。幼兒園不得設定在汙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幼兒園的設各設施、裝修裝飾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應當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

入園幼兒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飲食飲水衛生安全。

第十五條幼兒園教職工必須具有安全意識,掌握基本急救常識和防範、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緊急情況下應當優先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幼兒園應當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並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演練。幼兒園應當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發現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六條幼兒園應當投保校方責任險。

第四章幼兒園的衛生保健

第十七條幼兒園必須切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章和制度。

第十八條幼兒園應當制定合理的幼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間隔時間為3.5-4小時。

在正常情況下,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包括戶外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得少於2小時,寄宿制幼兒園不得少於3小時;高寒、高溫地區可酌情增減。

笫十九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卡或檔案。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量體重一次:注意幼兒口腔衛生,保護幼兒視力。

幼兒園對幼兒健康發展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及時向家長反饋結果。

幼兒園應當關注幼兒心理健康,注重滿足幼兒的發展需要,保持幼兒積極的情緒狀態,讓幼兒感受到尊重和接納。

第二十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消毒、晨檢、午檢制度和病兒隔離制度,配合衛生部門做好計畫免疫工作。幼兒園應當建立傳染病預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兒園應當建立患病幼兒用藥的委託交接制度,未經監護人委託或者同意,幼兒園不得給幼兒用藥。

幼兒園應當妥善管理藥品,保證幼兒用藥安全。幼兒園內禁止吸菸、飲酒。

第二十一條供給膳食的幼兒園應當為幼兒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保證幼兒合理膳食。幼兒園應當每週向家長公示幼兒食譜,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食品留樣。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應當配各必要的設各設施,及時為幼兒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幼兒園應當培養幼兒良好的大小便習慣,不得限制幼兒便溺的次數、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積極開展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環境,有計畫地鍛鍊幼兒肌體,增強身體的適應和抵抗能力。正常情況下,每日戶外體育活動不得少於1小時。幼兒園在開展體育活動時,應當對體弱或有殘疾的幼兒予以特殊照顧。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凍傷。

第五章幼兒園的教育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教育應當貫徹以下原則和要求:

(一)德、智、體、美等方面的教育應當互相滲透,有機結合。

(二)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符合幼兒年齡特點,注重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三)面向全體幼兒,熱愛幼兒,堅持積極鼓勵、啟發引導的正面教育。

(四)綜合組織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各領域的教育內容,滲透於幼兒一日生活的各項活動中,充分發揮各種教育手段的互動作用。

(五)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各項活動之中。

(六)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與條件。

第二十六條幼兒一日活動的組織應當動靜交替,注重幼兒的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保證幼兒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動。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日常生活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規,堅持一貫性和靈活性相結合,培養幼兒的良好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當為幼兒提供豐富多樣的教育活動。教育活動內容應當根據教育目標、幼兒的實際水平和興趣確定,以循序漸進為原則,有計畫地選擇和組織。教育活動的組織應當靈活地運用集體、小組和個別活動等形式,為每個幼兒提供充分參與的機會,滿足幼兒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促進每個幼兒在不同水平上得到發展。

教育活動的過程應注重支援幼兒的主動探索、操作實踐、合作交流和表達表現,不應片面追求活動結果。

第二十九條幼兒園應當將遊戲作為對幼兒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幼兒園應當因地制宜創設遊戲條件,提供豐富、適宜的遊戲材料,保證充足的遊戲時間,開展多種遊戲。

幼兒園應當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指導遊戲,鼓勵和支援幼兒根據自身興趣、需要和經驗水平,自主選擇遊戲內容、遊戲材料和夥伴,使幼兒在遊戲過程中獲得積極的情緒情感,促進幼兒能力和個性的全面發展。

第三十條幼兒園應當將環境作為重要的教育資源,合理利用室內外環境,創設開放的、多樣的區域活動空間,提供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豐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兒讀物,支援幼兒自主選擇和主動學習,激發幼兒學習的興趣與**的願望。幼兒園應當營造尊重、接納和關愛的氛圍,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師生關係。幼兒園應當充分利用家庭和社群的有利條件,豐富和拓展幼兒園的教育資源。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品德教育應當以情感教育和培養良好行為習慣為主,注重潛移默化的影響,並貫穿於幼兒生活以及各項活動之中。

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應當充分尊重幼兒的個體差異,根據幼兒不同的心理發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動形式和方法,注重培養幼兒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幼兒園應當為在園殘疾兒童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指導。

第三十三條幼兒園和小學應當密切聯絡,互相配合,注意兩個階段教育的相互銜接。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第六章幼兒園的園舍、裝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設活動室、寢室、衛生間、保健室、綜合活動室、廚房和辦公用房等,並達到相應的建設標準。有條件的幼兒園應當優先擴大幼兒遊戲和活動空間。寄宿制幼兒園應當增設隔離室、浴室和教職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應當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配備必要的遊戲和體育活動設施,創造條件開闢沙地、水池、種植園地等,並根據幼兒活動的需要綠化、美化園地。

第三十六條幼兒園應當配備適合幼兒特點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圖書和樂器等。玩教具應當具有教育意義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幼兒園應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製玩教具。

笫三十七條幼兒園的建築規劃面積、建築設計和功能要求,以及設施裝置、玩教具配備,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幼兒園的教職工

第三十八條幼兒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園長、副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等崗位,配足配齊教職工。

第三十九條幼兒園教職工應當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具有良好品德,熱愛教育事業,尊重和愛護幼兒,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相應的文化和專業素養,為人師表,忠於職責,身心健康。

幼兒園教職工患傳染病期間暫停在幼兒園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記錄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第四十條幼兒園園長應當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並應當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有三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並取得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新《幼兒園工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規範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第二條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第三條幼兒園的任務是 貫徹國家的...

幼兒園工作規程

學習 幼兒園工作規程 心得體會 紅河鄉中心幼兒園何華 1996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了 幼兒園工作規程 規程 對幼兒園工作和教育作了進一步的規範和指導。這學期我們幼兒園學習了 幼兒園工作規程 我對綱要 規程的一些內容進行了分析學習,並有了新的認識。幼兒園工作規程 中指出 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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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規範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第二條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第三條幼兒園的任務是 貫徹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