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理工職業學院學生申訴處理規定

2023-02-10 16:15:06 字數 2504 閱讀 65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學生申訴處理制度,保證學校處理行為的客觀、公正、準確、恰當,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號令)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校在籍學生。

第三條學生應當以實事求是、履行義務、接受教育為原則提出申訴;學校堅持公開、公正、實事求是和有錯必糾的原則處理學生的申訴。

第二章申訴的受理

第四條學生對學校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以在接到學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五條受理申訴的常設辦公機構是監察處。

第六條申訴書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申訴人的姓名、年級、專業、學號;

(二)申訴的事項、理由及要求;

(三)提出申訴的日期。

第七條對學生提出的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書當日內,區別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

(一)予以受理,同時告知申訴人。

(二)申訴材料不齊備,限期補齊。過期不補齊的視為不再申訴。

第八條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複查,並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日內做出複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限期內作出結論的,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5日。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可以建議學校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經複查,認為做出處理或者處分的事實、依據、程式等存在不當,可以建議撤銷或變更的複查意見,要求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門會議作出決定。

第九條學生對複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複查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第三章申訴處理的程式

第十條申訴處理委員會在決定處理申訴後,負責召集、處理該申訴,並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一般由7-9人組成,組**數必須是單數;由學校相關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負責法律事務的相關機構負責人等組成,可以聘請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專家參加。

第十二條申訴處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書面審查或開聽證會的方式處理申訴。採取書面審查方式時,申訴處理委員會可以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詢問,開展必要的查證。申訴處理委員會決定採取聽證會方式進行調查的,應按照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

第十三條申訴處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區別不同情況,作出下列決定:

(一)原處理決定正確,則維持原處理決定。

(二)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複查,並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日內作出複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限期內作出結論的,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5日。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可以建議學校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三)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經複查,認為做出處理或者處分的事實、依據、程式等存在不當,可以作出建議撤銷或變更的複查意見,要求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門會議作出決定。

第十四條學校申訴處理委員會要將申訴處理決定書及時送達申訴人。

第十五條在未作出申訴處理決定前,學生可以撤回申訴。要求撤回申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在接到關於撤回申訴的申請書後,可以停止審理工作。

第四章實施聽證的規定和程式

第十六條申訴處理委員會根據申訴人的請求可組織聽證會議,聽證會由聽證合議小組負責,聽證合議小組由三名申訴處理委員會成員組成,設其中一名為主持人。

第十七條聽證合議小組就聽證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

(二)決定聽證的延期、中止或者終結;

(三)聽取申訴人的意見、詢問聽證參加人;

(四)接收並審核有關證據及資料;

(五)維護聽證秩序,對違反聽證秩序的人員進行警告,對情節嚴重者可以責令其退場;

(六)向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對申訴的處理意見。

第十八條聽證合議小組在聽證活動中應當公正地履行主持聽證的職責,保證當事人行使陳述權、申辯權。

第十九條參加聽證的當事人可委託一名**人參與聽證,**人參與聽證的,需提交書面**手續,當事人、**人應按時參加聽證,遵守聽證秩序,如實回答聽證合議小組的詢問,依法舉證,未能按照指定時間參加的聽證會的,視為放聽證權利。

第二十條聽證開始前,聽證記錄員應當查明聽證參加人是否到場,並宣讀聽證紀律。

第二十一條聽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開始,宣布案由;

(二)作出處分或處理的經辦人就有關事實和依據進行陳述;

(三)申訴當事人就事實、理由、證據或依據進行申辯,並出示相關證據材料;

(四)經聽證主持人允許,聽證參加人可以就有關證據進行質問,也可以向到場的證人發問;

(五)申訴當事人作最後陳述;

(六)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

第二十二條聽證記錄員應當將聽證的全部活動進行筆錄,並由聽證合議小組和聽證記錄員簽名。聽證記錄還應當由當事人當場簽字或者蓋章。

第二十三條聽證結束後,聽證合議小組應當主持製作聽證報告。

第二十四條聽證會結束後及時向申請人書面告知聽證結論。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遼寧理工職業學院學生申訴處理規定(試行)》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監察處負責解釋。

遼寧理工職業學院求職簡歷 古典版韻味

自薦信尊敬的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自薦信,當您翻開這一頁的時候,您已經為我開啟了通往機遇與成功的第一扇大門。我將努力讓您在短時間內了解我。我是 大學20xx屆的應屆畢業生,我所學的專業。經過4年的大學生活,在師友的嚴格教益及個人的不斷努力下,我已經具備了紮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同時為了...

XX學院學生申訴處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生校內申訴,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申訴,是學生對學校作出的取消入學資格 退學處理或者違規 違紀處分等決定不服,向學校申請複查的行為。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通過註...

泉州理工職業學院精美求職簡歷

自薦信尊敬的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自薦信,當您翻開這一頁的時候,您已經為我開啟了通往機遇與成功的第一扇大門。我將努力讓您在短時間內了解我。我是 大學20xx屆的應屆畢業生,我所學的專業。經過4年的大學生活,在師友的嚴格教益及個人的不斷努力下,我已經具備了紮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同時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