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勞務工程分包合同

2023-02-09 08:48:03 字數 4804 閱讀 1080

勞務分包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

通訊位址:

電子郵箱

聯絡**: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

通訊位址:

電子郵箱

聯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專案***x工程分包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結構:

1.4 建築面積(暫定):

第2條承包方式

2.1包工、包輔材(含低值易耗品)、包施工小型工具、包二級配電箱以下的用電、包現場施工用水工和用電工、包保險費用、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現場文明施工、包治安(所在施工範圍)、包驗收、包簽證(配合甲方)、包結算、包風險、包規費、包稅金、包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配合用工等。

2.2乙方需在合同簽訂5日內向甲方繳納萬元(大寫: )保證金。

(保證金包含:簽約保證金佔保證金總金額比例為5%、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佔保證金總額比例為45%、履約保證金佔保證金總額比例為50%)保證金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繳納;保證金的返還按附件《保證金的返還》流程執行。

第3條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3.1 承包範圍

根據本工程業主方提供的施工圖,在甲方的施工承包範圍內,除以下專案外,其他均屬乙方的承包範圍:

3.1.1 樁基成孔工程(樁基土石方開挖及護壁另行分包,填芯及鋼筋籠含在本分包合同內容中)

3.1.2 水電、消防、空調安裝工程

3.1.3 內、外牆保溫工程

3.1.4 柔性防水工程

3.1.5 門窗及木作工程

3.1.6 欄杆及爬梯工程(磚砌或砼欄板除外)

3.1.7 外牆裝飾工程 (乾掛石材)

3.1.8室內精裝修工程(公共部分除外。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裝置用房、樓梯間、公共走道、電梯前室)

3.1.9 幕牆工程(如有)

3.1.10 鋼結構(網架)工程(如有)

3.1.11化糞池及室外排汙管道等附屬工程

以上承包範圍甲方有權進行任何調整,乙方認可甲方對承包範圍的調整,對調整結果無任何異議。

3.2 工作內容

完成上述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實體專案以及為完成該實體專案而有必要採取的所有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現場內材料的水平、垂直運輸和二次及多次轉運)、措施專案(包括但不限於外架搭拆)、。乙方的主要施工專案和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各項:

3.2.1 土石方工程:

人工配合機械挖運地下室基坑及承臺、基礎土方,地下室內及回填、夯實等施工圖紙範圍內所有土石方(包含各類土壤類別及樁間土,不含石方爆破)的開挖、清理、回填及夯實。包括將土方置於甲方指定的堆土位置,按規定放坡、修坡、支護,修平夯實溝槽及基坑底、壁,甲方取土回填夯實的工序;與樁基施工單位的交接檢及配合、截樁、鑿樁、修樁、插筋、打碎、修邊、清理。

3.2.2 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梁、柱、板、牆、樓梯及二次結構和其他小型構件),測量定位、放線(軸線控制線和標高控制點由甲方負責提供並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須予以複核準確無誤後方能予以使用;其它軸線和細線以及標高的測設由乙方負責),模板的製作、安裝、拆除,刷脫模劑,支模架的搭拆(包括支撐下地面的整平、夯實、硬化、用人工等),螺桿洞處理,防水螺桿及止水片的割除,砼漏漿清理以及所有相關材料的上下車、堆碼、維護、清洗、修復及場內運輸等。

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包括但不限於圓盤鋸、平刨機、壓刨機、手電鋸、鋸片、電鑽、鑽頭、斗車、螺桿、止水片、防水螺桿、鐵釘、鐵絲、穿牆pvc套管、蝴蝶卡、墊片、螺帽、膠墊、膠帶紙、海綿條、泡沫板、隔離劑、伸縮縫用聚苯板、快易收口網等)。模板周轉次數不能少於5次。

3.2.3 鋼筋工程(包括但不限於機械進場安拆及加工棚搭拆、孔樁鋼筋籠、安裝、基礎、梁、柱、板、牆、樓梯、構造柱及圈樑等二次結構構件及其他小型構件的製作及安裝):

鋼筋的調直、加工、製作、連線(直螺紋套筒連線的螺紋製作加工和材料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須控制用量,如超出圖紙用量,則超出部分的材料費和加工費由乙方承擔)、二次結構(如圈過梁、構造柱、欄板及其他小型構件等)植筋、安裝,澆搗混凝土時鋼筋維護,綁紮柱牆的內架搭拆,鋼筋塑料墊塊採購、安裝,配合機械安拆,止水片製安,預埋插筋,後澆帶除鏽,後澆帶止水鋼板焊接或橡膠止水帶條制安、廢料的清理、堆碼以及所有相關材料的上下車、堆碼、維護及場內運輸等。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包括但不限於彎曲機、切斷機、調直機、冷拉機、電焊機、對焊機、套絲機、斗車、砂輪切割片、電焊條、扎絲、除止水鋼板以外的後澆帶等)。

3.2.4 混凝土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基礎孔樁填芯、基礎墊層砼、基礎、梁、板、柱、牆、樓梯、後澆帶、二次結構(如圈過梁、構造柱、欄板等)其他小型構件及後澆帶):

砼的澆搗、養護,輸送管道及配件的場內轉運、堆碼、安拆、加固、清理、清洗、維護,砼澆搗所需臨時操作平台和通道的搭設,柱/牆/板施工縫鑿毛處理,柱/剪力牆鋼筋砼漿清理,梁柱頭清理,攪拌站及輸送幫浦處後台清理,安全網及外架上砼渣清理,後澆帶清理,機械故障時人工配料,堵管處理及堵管後的砼清理**,必要時外加劑的人工上料,專人配合試塊製作及試模的保養、維護,爆模、蜂窩麻麵的處理,不同標號砼的隔離所用人工及材料等。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包括但不限於電機、振動棒、平板振動器、磨光機、吊斗、斗車、灰鏟、灰桶、養護用的水管、麻袋、塑料薄膜等)。

3.2.5 砌築工程(含承臺和地梁磚胎模及因構造要求和使用功能變更增加的二次結構工作內容):

放線,運料,淋磚,調鋪砂漿,砌築,勾縫,留槽留洞(包括圖紙內容及與其他專業配合的預留槽/洞),內外牆不同材質交接處掛鋼絲網,門窗的收口補縫,預製過梁製作/安裝,現澆構造柱及圈樑的制安和澆築、植筋、拉牆筋製作/安裝,搭拆砌築架,落地灰清掃、水泥袋**以及所有相關材料的上下車、堆碼、維護及場內運輸等。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包括但不限於灰漿機、斗車、灰鏟、灰桶、灰槽、手工工具等)。

3.2.6 裝修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內牆、外牆、天棚、屋面、廚房、衛生間、樓地面、承臺及地梁磚胎膜、地下室底板及外牆抹灰及抹找平層刮膩子、砂漿保護層,外牆貼面磚,室內貼面磚或石材):

基層清理,放線,內外牆不同材質交接處掛鋼絲網,甩漿拉毛,調運砂漿,打點衝筋,分層找平,灑水潤濕,罩面、压光,養護,陰陽角找平,門窗邊的修補、塞縫,線槽及孔洞修補,變形縫的配合處理,塊料選料及浸潤、抹結合層、鋪貼、填縫、成品保護及清潔,落地灰清掃及水泥袋**等。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包括但不限於灰漿機、斗車、灰鏟、灰桶、灰槽、手工工具等)。

3.2.7 腳手架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外腳手架〈挑架或爬架〉、裡腳手架、滿堂腳手架、活動腳手架、電梯井架、安全防護架、安全網挑架等圍護架、吊料/卸料平台等全部腳手架工程):

平場、挖坑、立桿、駁接止扣、鋪板、綁紮、立柱、墊腳及上部挑出承托和拉桿、掛安全網、挑架用工字鋼或槽鋼、鋼絲繩、錨筋等全部搭設過程,施工期間的加固維修、外架防護、臨邊防護、層間防護、安全網破損修補、更換和安全管理、完工拆除(包括拆除後的材料分類整理、綁紮、堆放及場內運輸),配合塔吊、施工電梯的安裝而進行的外架二次修改、因外牆裝飾(如幕牆等)需進行的二次腳手架修改,所有腳手架工程所需的砼墊層施工以及所有相關材料的上下車、堆碼、維護、清洗、修復及場內運輸等。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

腳手架及模板支撐架搭設需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及中建四局達標管理要求搭設。

3.2.8 現場臨時設施:

包括各種臨時設施、防護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各種室內外防護〈包括陽台防護、各樓層施工電梯門的安裝製作〉、裝置及材料防護、定型化鋼筋加工棚、定型化木工加工棚、現場施工道路兩側定型化圍欄或其他定型防護)的修建、搭拆、維護,施工所需臨時道路、地坪、排水溝、集水井和大型機械裝置基礎(包括但不限於塔吊、井架、施工電梯)、地磅基礎等的修建、維護、拆除,建築垃圾的清理外運以及為滿足甲方專案管理達標要求、業主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要求和迎接上級檢查所進行的現場清掃整理、栽花種樹以及各種配合用工(包括但不限於配合甲方電工等管理人員所進行的拉、挖、填、運等)並負責施工過程中所有相關材料的上下車、堆碼、維護及場內運輸等。同時,乙方應自行配備上述工程施工所需的小型工具及輔材施工過程中,若其他分包單位因施工需要等原因拆除部分臨邊防護等,乙方應無條件及時予以恢復,且不發生簽證費用。

3.2.9 現場用電用水:

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用電的主電源,並根據施工需要分別在相應樓層設定固定配電箱(二級配電箱);固定配電箱之後的用電工作及所需的裝置、人工和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分配電箱、開關箱、電纜電線、臨時照明燈具〈含碘鎢燈〉),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根據施工需要提供施工用水接駁口,群體性工程接駁口位置甲方負責至單棟建築周邊50公尺範圍,接駁口之後的用水工作及所需的人工和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現場的用電用水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

3.2.10 其他:

包括協助甲方做好與甲方其他分包單位及本專案業主方指定分包或其他獨立發包工程的施工配合,滿足甲方及本專案業主方對甲方總承包管理的各項要求,以及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其他工作內容。

3.3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履約情況和工程的實際情況,對乙方的承包範圍和工作內容作出調整,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4條計價方式及承包**

4.1 計價方式:實行每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綜合單價包乾計價。

4.2 建築面積和工程量計算原則:根據本專案業主方提供的施工圖,按照《 建築工程預算定額》中建築面積和工程量的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4.3 承包**:包乾單價為元/平方公尺(該包乾單價包含人工費、材料費(發包人提供的材料除外)、施工工具費、措施費、管理費、趕工費、勞保費、保險費、安全文明施工費、風險費、利潤、規費、。

4.4 上述包乾單價包含了外牆裝飾、內牆抹灰、天棚抹灰及地面面層的工作內容,外牆裝飾按照建築面積以元/平方公尺進行計算,內牆抹灰按照建築面積以元/平方公尺進行計算,天棚抹灰按照建築面積以元/平方公尺,地面面層按照建築面積以

元/平方公尺進行計算;以上分項如取消或不由乙方施工,則按以上分項單價從包乾單價中扣除。

勞務分包合同 主體鋼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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